采掘管理類——龍門煤礦巷道開掘、貫通前現場會審制度
一、管理機構
礦成立巷道開掘、貫通前現場會審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開掘副礦長、地測副礦長
副組長:副總工程師
成 員:生產科、安監科、機電科、調度室、地測科等科室專業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科,辦公室主任由生產科科長擔任。
二、職責劃分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全礦所有巷道開掘、貫通前現場會審工作;指導施工單位開口、貫通施工;協調處理開口、貫通現場會審相關事宜。
業務科室職責:
生產科及地測科負責牽頭組織巷道開掘、貫通前現場會審和相應資料收集、存檔工作,負責開、掘巷道工程設計、地測防治水等工程,監督施工單位按標準作業,做好規程、措施會審組織和安全生產標準化方面的驗收工作,負責下發業務范圍內施工通知單。
機電科負責設備布置、供電、輔助運輸、煤流運輸、供水、壓風、壓風等系統設計,督促施工單位按標準化作業,負責下發各項施工標準。
安監科負責現場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文明施工工作,督促正確使用安全設施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調度室負責煤矸分流設計和驗收工作,負責通信、人員定位、監測監控系統系統的設計、安裝,督促施工單位按標準敷設線路及配合安裝工作。
三、會審流程
1、開口會審流程
巷道開口計劃→業務科室現場查看開口情況→生產科、地測科出巷道設計圖紙→生產科下發工作聯系通知單→施工區隊編制作業規程和開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進行會審→區隊按照規程、措施要求進行開口前的準備(完善通風、供電、運輸、監控、巷道加固等)→生產科組織機電科、安監科、調度室、地測科現場會審→進一步完善開口措施→地測科放線→開口施工。
2、貫通會審流程
根據生產計劃和巷道進度列出巷道貫通計劃→貫通施工前生產科組織機電科、安監科、調度室、地測科現場會審→地測科下發巷道貫通通知單→施工區隊編制貫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進行會審→開始貫通施工。
四、巷道開掘、貫通前現場會審標準
1、巷道支護情況:①貫通前加固是否符合要求;②巷道支護是否滿足要求;③巷道貫通巷道附近管線、電纜、設備等是否進行有效保護。
2、瓦斯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①煤、巖巷施工要有瓦斯防治措施;②認真貫徹學習瓦斯防治措施,現場落實到位。
3、通風系統:①通風系統穩定、通風設施可靠;②工作面風量滿足作業規程要求;③風機安裝位置科學、合理,吸風口距離回風口大于10m;④風門位置合理。
4、壓風自救系統:①壓風自救裝置的安裝間距符合設計要求、配套設施齊全;②壓風自救裝置完好。
5、安全監控系統:①是否按作業規程要求安設安全監控系統;②安全監控系統各類傳感器數量、位置是否滿足要求;③斷電控制系統是否正常、斷電范圍是否滿足要求。
6、通信和人員定位系統:是否按作業規程要求安設通信和人員定位系統。
7、排水系統:①是否需要建立排水系統;②排水系統是否完好;③排水設備是否滿足排水要求;④排水線路是否符合要求。
8、防塵系統:①防塵系統完善;②工作面回風流、以及各轉載點安設噴霧裝置。
9、供電、運輸系統:①配電點的安裝位置;②供電線路及供電設備是否符合供電設計;③運輸系統是否完好;④人工運料距離是否超過300m。
10、其他需要整改的問題。
四、其他要求
1、掘進工作面迎頭直接進行開口施工,繼續使用原巷道掘進生產系統的,不再進行開口現場會審;在已掘巷道(后巷)進行開口施工,需要調整生產系統的,必須進行開口現場會審。
2、巷道計劃開口時間確定后,生產科、地測科及施工區隊要及時完善相關開口資料。
3、業務科室要對施工區隊開口、貫通準備工作進行指導,安全技術措施中要明確規定開口、貫通施工方法。
4、開口、貫通現場會審期間,業務科室要嚴格按照標準進行逐項落實,并填寫開口(貫通)現場會審表(詳見附件),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方案,施工區隊按要求完善開口、貫通措施。
6、開口、貫通現場會審存在系統不完善或影響安全的隱患,錄入主動預防型系統,進行閉環管理,待問題整改并經業務科室復查后方可開口、貫通施工。
7、開口、貫通現場會審存在部分不影響安全的問題,可一邊施工一邊進行整改。
五、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龍門煤礦巷道開口、開工、貫通前現場會審表
礦成立巷道開掘、貫通前現場會審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開掘副礦長、地測副礦長
副組長:副總工程師
成 員:生產科、安監科、機電科、調度室、地測科等科室專業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科,辦公室主任由生產科科長擔任。
二、職責劃分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全礦所有巷道開掘、貫通前現場會審工作;指導施工單位開口、貫通施工;協調處理開口、貫通現場會審相關事宜。
業務科室職責:
生產科及地測科負責牽頭組織巷道開掘、貫通前現場會審和相應資料收集、存檔工作,負責開、掘巷道工程設計、地測防治水等工程,監督施工單位按標準作業,做好規程、措施會審組織和安全生產標準化方面的驗收工作,負責下發業務范圍內施工通知單。
機電科負責設備布置、供電、輔助運輸、煤流運輸、供水、壓風、壓風等系統設計,督促施工單位按標準化作業,負責下發各項施工標準。
安監科負責現場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文明施工工作,督促正確使用安全設施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調度室負責煤矸分流設計和驗收工作,負責通信、人員定位、監測監控系統系統的設計、安裝,督促施工單位按標準敷設線路及配合安裝工作。
三、會審流程
1、開口會審流程
巷道開口計劃→業務科室現場查看開口情況→生產科、地測科出巷道設計圖紙→生產科下發工作聯系通知單→施工區隊編制作業規程和開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進行會審→區隊按照規程、措施要求進行開口前的準備(完善通風、供電、運輸、監控、巷道加固等)→生產科組織機電科、安監科、調度室、地測科現場會審→進一步完善開口措施→地測科放線→開口施工。
2、貫通會審流程
根據生產計劃和巷道進度列出巷道貫通計劃→貫通施工前生產科組織機電科、安監科、調度室、地測科現場會審→地測科下發巷道貫通通知單→施工區隊編制貫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進行會審→開始貫通施工。
四、巷道開掘、貫通前現場會審標準
1、巷道支護情況:①貫通前加固是否符合要求;②巷道支護是否滿足要求;③巷道貫通巷道附近管線、電纜、設備等是否進行有效保護。
2、瓦斯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①煤、巖巷施工要有瓦斯防治措施;②認真貫徹學習瓦斯防治措施,現場落實到位。
3、通風系統:①通風系統穩定、通風設施可靠;②工作面風量滿足作業規程要求;③風機安裝位置科學、合理,吸風口距離回風口大于10m;④風門位置合理。
4、壓風自救系統:①壓風自救裝置的安裝間距符合設計要求、配套設施齊全;②壓風自救裝置完好。
5、安全監控系統:①是否按作業規程要求安設安全監控系統;②安全監控系統各類傳感器數量、位置是否滿足要求;③斷電控制系統是否正常、斷電范圍是否滿足要求。
6、通信和人員定位系統:是否按作業規程要求安設通信和人員定位系統。
7、排水系統:①是否需要建立排水系統;②排水系統是否完好;③排水設備是否滿足排水要求;④排水線路是否符合要求。
8、防塵系統:①防塵系統完善;②工作面回風流、以及各轉載點安設噴霧裝置。
9、供電、運輸系統:①配電點的安裝位置;②供電線路及供電設備是否符合供電設計;③運輸系統是否完好;④人工運料距離是否超過300m。
10、其他需要整改的問題。
四、其他要求
1、掘進工作面迎頭直接進行開口施工,繼續使用原巷道掘進生產系統的,不再進行開口現場會審;在已掘巷道(后巷)進行開口施工,需要調整生產系統的,必須進行開口現場會審。
2、巷道計劃開口時間確定后,生產科、地測科及施工區隊要及時完善相關開口資料。
3、業務科室要對施工區隊開口、貫通準備工作進行指導,安全技術措施中要明確規定開口、貫通施工方法。
4、開口、貫通現場會審期間,業務科室要嚴格按照標準進行逐項落實,并填寫開口(貫通)現場會審表(詳見附件),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方案,施工區隊按要求完善開口、貫通措施。
6、開口、貫通現場會審存在系統不完善或影響安全的隱患,錄入主動預防型系統,進行閉環管理,待問題整改并經業務科室復查后方可開口、貫通施工。
7、開口、貫通現場會審存在部分不影響安全的問題,可一邊施工一邊進行整改。
五、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龍門煤礦巷道開口、開工、貫通前現場會審表
龍門煤礦巷道開口、開工、貫通前現場會審表 施工單位: 巷道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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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會審項目 | 會審標準 | |
1 | 巷道支護情況 | 巷道支護情況:①開口、貫通加固是否符合要求;②巷道支護是否滿足要求;③巷道開口、貫通附近管線、電纜、設備等是否進行有效保護。 | |
2 | 瓦斯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 | 瓦斯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①煤、巖巷開口施工,要有瓦斯防治措施;②認真貫徹學習瓦斯防治措施,現場落實到位。 | |
3 | 通風系統 | ①通風系統穩定、通風設施可靠;②工作面風量滿足作業規程要求;③風機安裝位置科學、合理,吸風口距離回風口大于10m;④風門位置合理。 | |
4 | 壓風自救系統 | ①壓風自救裝置的安裝間距符合設計要求、配套設施齊全;②壓風自救裝置完好 | |
5 | 安全監控系統 | ①是否按作業規程要求安設安全監控系統;②安全監控系統各類傳感器數量、安裝位置是否滿足要求;③斷電控制系統是否正常、斷電范圍是否滿足要求 | |
6 | 排水系統 | ①是否需要建立排水系統;②排水系統是否完好;③排水設備是否滿足排水要求;④排水線路是否符合要求 | |
7 | 防塵系統 | ①防塵系統完善;②工作面回風流、以及各轉載點安設噴霧裝置。 | |
8 | 供電、運輸系統 | ①配電點的安裝位置;②供電線路及供電設備是否符合供電設計;③運輸系統是否完好;④人工運料距離是否超過300m | |
9 | 通信及人員定位系統 | 是否按作業規程要求安設通信和人員定位系統。 | |
10 | 其他 | 其他需要整改的問題 | |
會審意見: | |||
施工單位簽字: | 現場會審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