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了加強井巷工程驗收管理工作,規范驗收程序,確保井巷工程質量,結合本礦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驗收時間 日常驗收:生產技術科根據科室內部的工作安排,進行日常不定期驗收。 旬驗收:每月5日、15日安排科室人員進行進尺摸底。 月底驗收:每月29-30日在公司監督下集中進行驗收,每月30-31日前將驗收表匯總審核完成。 三、進尺、產量驗收 日常驗收:生產技術科負責生產過程的采高驗收及本月進尺累計,并做好驗收臺賬,每日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統計匯總,作為結算依據。 旬驗收:生產技術科負責生產過程的采高驗收、工作面推進度、回采煤(矸)的厚度及本月進尺累計,并匯總上報調度室,統計旬完成情況。 月底驗收:產量、進尺驗收統一由生產技術科組織,各采掘區隊、職能科室協助,公司監督。 進尺驗收基準點以上月底驗收點開始測量,數據精確到0.1米。 驗收時,對質量數據記錄齊全,并嚴格按標準定級,不合格進尺為無效進尺。 巷道類型按巖石部分占巷道總斷面的比例劃分,巖石部分占巷道總斷面的五分之四以上為巖巷,五分之一到五分之四為半煤巖巷,小于五分之一為煤巷。 各類硐室、絞車窩、泵站窩、機窩等,按體積以所在巷道斷面折算進尺,月底驗收時未達到設計要求的工程不予呈報。 回采工作面驗收根據生產技術科確定的順槽長度標點(每50米一個點)測量推進長度,及工作面切眼走向長度、日常驗收采高和煤層容重、回采率計算產量。 回采工作面過地質構造段或變化時,由生產技術科提前下井標定驗收點。 進尺驗收完畢后,由生產技術科人員定驗收點并噴白漆標注驗收時間。 月度驗收、巷道完工或施工隊伍交接時,必須拉通尺校對核實。 每月5、15、25日采、掘驗收數據由生產技術科制表,旬驗收表上報調度室,月底驗收表由公司確認、礦領導簽字后上報公司,并由總調度室匯總在生產例會通報進尺、產量完成情況。 四、考核規定 凡參加采掘工作面產量及進尺驗收的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并在驗收表上簽字署名,未參加者,處罰單位負責人及有關業務人員各50-100元。 驗收人員必須認真填寫施工驗收單,所列項目出現漏項時,罰款100元/項。 凡在驗收中未按規定執行或有弄虛作假行為,對當事人每次予50-1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