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做好礦銷售工作,加強銷售管理力度,確保安全生產,現制訂銷售中心安全責任制:
1、協助分管礦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指示和規定。
2、銷售中心在管理銷售工作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和制度,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根據實際情況加強勞動保護工作,協助領導組織推動生產中的安全工作,貫徹執行勞動保護的法令、制度;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訂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經常進行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并且立即報告主管領導。
4、抓好銷售系統的工程和設備質量,保證安全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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