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在礦長領導下主持技改辦全面管理工作,協調好各專業口之間的關系,組織學習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二條負責實施技改工程的安全管理及創新管理工作。
第三條審核各類資金計劃并監督落實。
第四條負責全礦技術改造工程等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編制審定和落實,并組織開工、竣工驗收工作。
第五條負責審核內外部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六條參與全礦質量體系和環境體系運行管理工作。
第七條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及時消除質量安全隱患。
第八條定期召開基建例會,分析基建安全生產形式,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