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檢員安全操作規程(三項管理制度)
1 、瓦斯檢查員負責檢查所管轄范圍內的瓦斯濃度、溫度及一通三防 ”設施的運行情況。 必須熟悉礦井通風系統和所管轄范圍內的通風、瓦斯、防塵、防滅火設施。必須嚴格執行有關通風、瓦斯等的規定,會填寫瓦斯檢查記錄手冊、牌板及有關報表,并嚴格執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2、當井下局部地區瓦斯超限時,在瓦斯超限時,能及時處理;發現 “一通三防 ”中的隱患時,能立即采取措施,并應向調度室和礦領導匯報。
3、嚴格對需要測定瓦斯的指定地點進行檢查,不得漏檢任何一處。
4、采掘工作面檢查瓦斯的間隔時間要均勻,在正常情況下,每班檢查 3 次的,其相隔時間不允許過大或過小,每班檢查 2次的,其相隔時間要求不允許半班內完成一班的檢查次數。
5、每次檢查瓦斯后,必須立即填寫瓦斯記錄手冊、黑板牌,并隨時向調度站匯報。
6、瓦斯檢查牌板懸掛在指定位置,填寫內容包括檢查地點名稱、甲烷及二氧化碳濃度、其他有害氣體濃度、溫度、檢查日期、班次、時間、次數、瓦斯檢查員姓名等。瓦斯檢查記錄牌板應隨著檢查點位置的變化而及時移動。并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通風調度和監測值班員。
7、每個地區的瓦斯檢查員在發現本區域內 “一通三防 ”方面中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將情況向通風調度匯報。
8、檢查員應認真執行 “一炮三檢 ”制度,瓦斯檢查員不在現場不準放炮。
9、檢查瓦斯時,應按照以下操作順序進行,并注意自身安全。
(1)檢查高冒地點、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區邊緣的瓦斯時,要站在支護完好的地點用小棍將膠管送到檢測地點,由低到高逐漸向上檢查,檢查人員的頭部切忌超越檢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
(2)檢查廢巷、盲巷和臨時停風的掘進工作面及密閉墻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氣體時,只準在柵欄處檢查;必須進入盲洞內檢查時,應由救護隊員進行。
25、攜帶的瓦斯檢定器要妥善保護好,不準碰撞損壞、丟失及轉借他人;出現故障不準擅自修理,應上井后交檢修人員并指出存在的問題;瓦斯檢定器不得個人保存,上井后應交儀器房保管。
26、排放局部積聚的瓦斯之前,應按有關規定將本區域回風系統中的人員全部撤入進風,切斷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