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令、條例及本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帶領小隊積極完成中隊交給的各項任務。
二、到位標準
1、組織、督促小隊業務學習和體質訓練,抓好日常管理和戰斗準備工作。按時對小隊裝備和個人儀器進行檢查,使之達到戰斗標準要求。
2、救護小隊長是小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在井下預防檢查、排放瓦斯、值班、待機等工作中對本小隊的安全和行動全面負責 。
3、處理事故時、小隊長是本小隊的直接領導,負責本小隊的一切戰斗行動,了解本小隊的戰斗任務和隨時觀察災區惡化情況及隊員身體狀況、氧氣壓力等,帶領小隊安全完成任務。
4、帶領小隊開展修舊利廢,勤儉節約活動。
5、嚴格落實礦和中隊的各種制度。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標準
根據《盤縣老沙田煤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考核辦法》、《盤縣老沙田煤礦工資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規定,小隊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到位標準一項不達標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