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重點部位“六定管理”規定
為強化我礦井上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及時發現和消除現場隱患,突出隱患排查和治理效果,促進安全生產管理向規范化、制度化、可考核轉變,根據冀中能源峰峰集團 [2009]5號文規定,經礦研究決定,在我礦范圍內實行安全重點部位“六定管理”。
一、“六定管理”的概念
“六定管理”是指:副總以上礦級領導、各單位主要領導和業務保安部門負責人,對安全重點部位進行定重點防控地區(崗位)、定重點防控內容、定防控次數、定防控密度、定防控人員、定防控時間。從而達到及時發現并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實現安全生產目的的一種安全管理制度。
二、成立“六定管理”領導小組
為保證“六定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發揮好“六定管理”的有效作用,礦成立“六定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六定管理”的領導和協調工作。
(一)礦“六定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礦長和黨委書記
副組長:各副礦級領導
成 員:各副總工程師,各業務保安部門主要領導,各單位黨政正職。
“六定管理”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
(二)領導小組職責
1、排查、確定生產環節的安全重點地區(崗位)。
2、確定“六定管理”內容、人員、次數、密度、時間。
3、督促“六定管理”制度的落實和正常運行。
4、協調、解決“六定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三、“六定管理”流程
(一)每月22日前,由專業副礦長和副總組織業務保安部門專業人員和本專業基層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對下月的全部生產地區和井上下生產場所進行風險辨識。
(二)各專業副礦長和副總確定重點防控地區(崗位)。
1、各專業副礦長和副總組織進行風險辨識和確定重點防控地區會議。組織會議的時間、地點、主持人和參加人,確定的重點防控地區(崗位)、重點防控內容和采取措施,參加會議人員必須簽字。
2、對下月的生產地區和井上下生產場所進行風險辨識后,確
定重點防控地區(崗位)。重點防控地區必須占全部生產地區的80%以上。
3、確定“六定管理”重點防控地區(崗位)的內容和對應采取措施,以及重點防控地區的時間和密度。
4、各專業副礦長或副總匯總,以書面文字形式于每月25日前,報送生產技術部和安全管理部各一份,存檔一份。
5、被確定為重點防控地區(崗位)的單位,更要加強現場管理,必須做到三班有領導跟班,確保安全生產。
(三)安全管理部安全信息員制定《“六定管理”重點防控地區防控人員和參加防控次數表》、《重點防控地區防控密度表》、《重點防控地區現場防控表》、《重點防控地區防控匯總臺帳》。
(四)在月度作業計劃會上,“六定管理”重點防控地區安排表與月度生產作業計劃同時貫徹、下發執行。
(五)參加“六定管理”防控人員在現場認真填寫《重點防控地區現場防控表》,升井后交到井口信息站。 安全管理部安全信息員并對發現的問題跟蹤處理、反饋。
(六)安全管理部安全信息員收集防控表、匯總到《重點防控地區防控匯總臺帳》后存檔。
四、管理辦法及要求
(一)參加“六定管理”人員范圍:副總以上礦領導、安全管理部和生產技術部主要負責人,機、運、通等部門主要負責人。
(二)重點防控地區(崗位)防控次數要求:礦長、黨委書記每月不少于10次;各專業主管副礦長不少于15次;其它礦領導不少于6次;各專業副總和生產技術部、安全管理部主要負責人每月不少于15次;機、運、通部門管理人員每月不少于10次。
1、各業務科室、單位,對參加“六定管理”的人員查出的問題,必須及時跟蹤驗收。
2、參加“六定管理”的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不能出現紕漏、及時發現職責范圍內的問題。對發現的問題必須做出正確處理意見,要對發現問題跟蹤防控處理。
4、未能按照本辦法的防控次數、時間參加“六定管理”的人員(如外出學習或參加會議),必須指派人員參加。參加“六定管理”人員的次數、時間由防控人員填寫并交到信息站的《重點防控地區現場防控表》為準。
5、參加“六定管理”的人員,要按《重點防控地區現場防控表》的要求逐項填寫,填寫必須清楚、不掉項。《重點防控地區現場防控表》必須由現場班組長或班組長以上人員簽字確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對責任單位給予1000元~2000的罰款,對參加“六定管理”的人員給予200~500元罰款。
1、存在危及生產安全的較大隱患(A、B級及以上)沒有發
2、經安全管理部安全信息員和防控人員聯系,在限期內沒有解決查出的問題的。
3、經安全管理部安全信息員和防控人員聯系,在限期內沒有解決查出的問題,造成二級以上非傷事故、工傷事故的。
4、防控人員未按照礦規定的防控次數和時間進行防控的。
(四)每天早生產匯報會上,安全管理部部長匯報“六定管理”運行情況,協調、解決“六定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對危及生產安全的較大隱患,制定專項防范措施。
(五)“六定管理”小組每月評比總結一次。季度驗收評比進入集團公司前三名的,對參加“六定管理”的防控人員以及“六定管理”運行考核人員,進行獎勵。
五、其它要求
參照本辦法,各專業、單位和部室于元月10日前,都要制定本專業、單位和部室的安全重點部位“六定管理”規定,并且嚴格執行。
原峰集萬[2009]20號文《關于推行安全重點部位“六定管理”的通知》廢止。
二O一O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