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級領導下井輪流帶班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08-18 13:14
來源:煤礦安全網
礦級領導下井輪流帶班制度
1、帶班領導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消極怠工,不得擅自脫離崗位,應現場跟班指揮。
2、帶班領導必須嚴格遵守各自各工種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
3、認真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組工人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
4、根據生產任務、生產環境和工作思想狀況特點,具體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5、組織本班組工人學習安全生產規程、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在井下任何情況下不得違章蠻干。發現違章作業,立即制止作業
6、經常檢查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不能解決的問題,采取臨時措施控制,并及時上報。
7、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內容明確,手續清楚。遇有不安全因素,在未排出之前或責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
8、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詳細記錄,并組織全班工人認真分析,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