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經常深入一線,幫助所包區隊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實際問題。
3、把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情況和在安全生產中的表現,作為考核干部的主要內容,對事故責任者不得提拔重用。
4、把安全生產工作做為基層黨支部建設的一項內容,督促黨支部在黨員、干部中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引導黨員干部干標準活、上標準崗,增強安全意識,確保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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