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第二條協助礦黨政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精神,及時按要求轉發安全生產文件、資料。
第三條 協助安全管理部門召開好安全生產內容的相關會議,積極參與安全生產文件、有關材料的審核、印發、歸檔工作。
第四條及時了解和掌握礦井安全生產動態,以服務、支持和協調為宗旨,當好礦黨政領導抓安全生產的助手。
第五條搞好本部門的安全工作,制訂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規章制度。
第六條負責對來礦考察調研、檢查工作的上級領導和工作人員提供安全優質的后勤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