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用無線通信系統運行管理制度(2021修編)
礦用無線通信系統是礦區通信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實時調度和掌控現場的安全生產狀況,提升礦井安全管理水平,方便管理人員的組織協調,及時處理生產中出現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都能起到積極的作用。為確保礦用無線通信系統的正常運行,特制定《礦用無線通信系統管理規定》,望各單位嚴格按照此規定執行。
一、總則
1、軍城煤礦礦用無線通信系統由調度交換機、UPS電源系統、地面大功率基站、防爆基站控制器、防爆備用電池、井下防爆基站、井下本安手機及通信電纜、配線設備等組成。
2、規范礦用無線通信系統設備的管理、運行、維護工作,定期檢查,迅速、及時排除通信障礙,確保電路暢通和設備完好,提高管理、運行維護水平,保證礦用無線通信系統設備的可靠、穩定運行,是調度室通信維護工作人員的首要任務。
二、職責范圍
1、調度室職責
調度室擔負礦用無線通信系統及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負責組織、編制礦內礦用無線通信系統網絡的月度、年度測試、維修計劃和大修、更新計劃,制定優化礦用無線通信系統網絡組織方案和電路調配方案,組織對礦用無線通信系統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2、調度室維修人員職責
⑴調度室維護人員要定期檢查基站控制器的運行情況,發現運行異常的小靈通基站馬上進行處理,保證各項指標和性能符合要求。
⑵礦用無線通信系統發生通信阻斷、嚴重故障時,立即報告調度室和上級領導,并迅速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恢復通信。
⑶重要節假日前,應提前對礦用無線通信系統設備和電路進行測試,確保節假日期間的通信暢通。
⑷需要停電檢修時,要提前通知各單位,并保證重要用戶的通信。
⑸維護工作堅持以預防為主,按計劃檢查、測試,把技術維護管理工作的重點放到日常維護工作上。
⑹礦用無線通信系統設計施工時,必須根據移動通訊系統的布局,科學合理給出安設方案,不得以破壞系統總體性能與結構為代價而擅自施工。
⑺維護人員強化質量意識和網絡意識,加強質量教育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運行、維護水平和服務質量。
3、各工區負責衛生區內礦用無線通信系統、防爆基站控制器、防爆備用電池、井下防爆基站、井下本安手機及通信電纜、配線設備等的日常維護和清理。
三、運行管理規定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動通訊線路,特殊情況需要對通訊線路改動,必須向調度室進行申請。調度室根據生產需要及設備運行情況確定改動方案。
2、任何單位不得私自改變或影響礦用無線通信系統補償電源的正常供電。井下的小靈通基站使用的是127V的交流電,由各采區變電所集中供電,當拆除或檢修線路而影響移動通訊系統正常供電時,必須提前通知調度室,不得私自進行,否則對責任單位處以5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以100元的罰款,并承擔因通訊中斷造成的后果。
3、地面的小靈通基站使用的是220V的交流電供電,各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嚴禁私自停電,確實需要停電的,提前通知調度室。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小靈通基站和分線盒、放大器、通訊纜線等。凡丟失和損壞的,對責任單位給予500元每次的處罰,對責任人給予100元每次的處罰,并由責任單位按原價兩倍賠償,并承擔因通訊中斷造成的一切后果。屬于故意破壞的,按照影響范圍及性質程度,加倍進行處罰,報礦分析處理。
5、發現小靈通基站出現故障影響通信時,使用單位應及時匯報調度室,調度室應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確定故障范圍,并組織人員解決處理。
6、相關單位對管轄范圍或工作場所內的礦用無線通訊系統設備設施負有監護責任。通訊纜線途經單位的管轄范圍,由該單位負責對通訊纜線的管理,同時要嚴格對通訊纜線的保護。
7、采煤工作面的移動通訊纜線及相關設備隨工作面的推進要及時回撤盤放整齊,決不允許圖省事、怕麻煩而隨意裁斷,否則處以100元以上的罰款。回撤纜線盤放過多的,可以從纜線接線盒處斷開并及時升井上交。
8、調度室維護人員應經常下井檢查、監督礦用無線通訊系統相關設備、纜線的使用情況。對不按標準使用的,有權出具罰款單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處罰。
9、井下小靈通基站的天線是定向傳輸,天線安裝好后,嚴禁隨意擺動天線位置,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0元,對責任工區罰款500元。
10、在需要沖刷防塵的巷道中,沖洗時嚴禁用水沖洗小靈通基站以及天線,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0元,對責任工區罰款500元。
11、各單位在井下小靈通基站附近工作時,要注意保護小靈通基站,嚴禁人為損壞小靈通基站。
12、井下小靈通基站由調度室統一管理和負責維修,任何單位不得私自扣留井下小靈通基站。調度室應做好每個小靈通基站的使用和維修記錄。
13、井下小靈通使用專門的通訊電纜傳輸,嚴禁與電話線纜混用,除調度室維修人員外,任何人員嚴禁私自打開接線盒查線或接線。
四、小靈通使用管理規定
1、小靈通由礦根據工作需要統一配發管理。各單位因工作需要需新增小靈通時,必須向調度室提出書面申請。并注明需要使用小靈通的員工姓名、職務、新增原因等情況。
2、小靈通由調度室審核上報申請,報礦領導研究后決定是否配發。若需配發小靈通,需辦理相應的領用手續,并且將發放情況建檔備查。
3、配發小靈通的員工離職前需要到調度室辦理退還手續。并將小靈通的充電器等配套設備一并退還。各部門不得以部門使用為名截留小靈通自行調配。
4、本系統使用的小靈通具有煤安證書,非本單位發放的小靈通嚴禁入井,否則對責任人按嚴重三違處理,罰款200元。
5、配發小靈通的員工要保持小靈通清潔,注意防水、防潮,免受水、油類污染侵蝕,不得更改小靈通設備參數,維護好小靈通皮套、天線、電池及充電器,達到完好狀態,必須按照使用要求進行使用及維護。
6、不得將小靈通存放在高溫、高濕和灰塵較多的地方,以免造成故障,避免受到強烈碰撞振動。
7、嚴禁在井下插拔電池、拆卸天線、打開小靈通更改內部結構。
8、小靈通按規定進行使用,上井后及時充電,充電不得超過24小時。不得長期處于過充及過放電狀態,以保持小靈通信號暢通。
9、凡發放小靈通者,必須隨身攜帶,保持聯絡暢通。在盲區漏接電話,到信號區會有短信提示,必須及時回復。
10、小靈通號碼由礦根據需要燒制,嚴禁隨意更換,嚴禁在本機上插入外網小靈通卡,一經發現將給予200元的罰款。
11、調度室有權檢查手機及配套設備的使用情況,對丟失及損壞的按原價賠償,因此影響工作將給予通報處罰。
12、小靈通正常使用出現故障及時上交調度室統一維修,并提供備用設備。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維修費用由使用者承擔。
13、調度室嚴格規范小靈通的領用、退還等手續,合理調配、整合通信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