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安全生產管理。
二、到位標準
1、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2、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3、接受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所使用新設備進行的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性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4、運行時要認真觀察運行情況,如發現異常情況或停車信號應立即停車,查明原因,妥善處理后,方可再運行。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負責維護乘人秩序,監督、制止乘人是否按規定乘坐和違規攜帶物品。
7、遵守勞動紀律,按章作業,制止違章,嚴格按照“四不傷害”做好自保互保。
8、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負責人報告。
10.熟悉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三、考核標準
根據《盤縣老沙田煤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考核辦法》、《盤縣老沙田煤礦工資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規定,架空乘人裝置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到位標準一項不達標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