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維修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三項管理制度)
一、崗位職責
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正確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二、到位標準
1、持證上崗,嚴格按標準、規定進行作業,對維護質量負責。
2、做好作業地點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4、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教育培訓,掌握安全技能和安全防護知識。
5、不違章作業,堅決同“三違”現象做斗爭,敢于制止“三違”。同時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做到“四不傷害”。
6、發生事故,立即匯報,保護現場,積極施救。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標準
根據《盤縣老沙田煤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考核辦法》、《盤縣老沙田煤礦工資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規定,機電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到位標準一項不達標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