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做好隱蔽致災地質因素普查工作,消除或減小隱蔽致災地質因素對礦井安全影響,及時處理千樹塔隱蔽致災地質災害,有效預防隱蔽致災地質因素引起的事故。按照《安全規程》和《地質工作規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1、采空區普查制度:
①經常深入井下現場,負責每月對全公司范圍內采空區的監控檢查,各成員協調本部門人員對重點部位的監測資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區范圍,并做好相關圖件的歸檔工作。
②相關業務成員部室堅持對新舊采空區進行實測,并及時準確地在圖紙上填繪采空區實測位置,對在實測或井下隱患排查過程中,對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可能誘發大的地質災害時,應當立即向調度室匯報。
③根據采空區與本公司重點場所影響關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礦體的相互位置及影響程度,從技術上進行論證,確定本公司當前監測重點。
④在采掘活動開始前確定礦區范圍內地表采空區、地表塌陷區、地表錯動區關系及影響范圍。
⑤推廣應用在采空區監測地質災害預測方面的新技術、新成果,負責研究采空區變化,并對可能誘發的地質災害給與技術的論證并采取相關措施。
⑥確定的采空區影響范圍,圈定并標識通知相關人員,防止人員誤入。
⑦在回采過程中,對地表采空區塌陷范圍進行現場觀測,對塌陷情況及時匯報管理辦公室,并制定出采空區塌陷超前情況或者老頂空頂面積大未垮落情況的相關技術措施。
2、廢棄老窯(井筒)和封閉不良鉆孔普查制度廢棄老窯(井筒)井巷和封閉不良鉆孔普查:
①對礦區內及礦區周邊的可能影響本公司的老窯及廢棄井巷進行摸底,并在本公司的相關圖紙資料上繪制出具體位置,并定期進行觀測及排查。
②對井下已采完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閉進行觀測,并及時匯報出現的問題。
③定期了解相鄰礦井的回采情況,如有開采的礦井,調查清楚其廢棄井巷是否對本公司的回采工作有影響。
④井筒、工業廣場及附近匯水溝每年雨季前要清理附近雜物,疏通排水通道。
⑤發現井下涌水量有變化較大時或降有特大暴雨、地表水體變化等特殊情況,要及時對井筒及周邊水位進行測量。
⑥若礦井后期對對井田范圍內廢棄井筒進行充填,對井筒充填方案和回填工程監督。
⑦在周邊礦井關閉后,在其井筒沒有回填前,要采用電測法對井筒水位進行測量,密切關注水位變化。
⑧在工作面采掘工程接近鉆孔之前,必須對鉆孔資料進行查閱,全面了解鉆孔的封閉情況,編制采掘工程過鉆孔設計方案。
⑨對于鉆孔資料不詳的鉆孔,必須以“封閉不良鉆孔”對待,在設計說明中必須明確提出來,要留足防隔水煤柱,并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作為視在安全隱患來處理。
⑩在設計中明確告知施工單位,所要揭露的鉆孔數量及位置,以及鉆孔的封閉情況,讓施工單位提前做好應對措施,防患于未然。
3、斷層、裂隙、褶皺、陷落柱、導水裂隙帶等地質構造普查制度:
①建立年度預報、月度地質制度,年初按照年度采掘工程計劃,對年度采掘工程可能遇到的斷層、裂隙、褶皺、陷落柱等地質構造進行預報;根據月度采掘工程計劃,和井下采掘巷道揭露情況對各掘進頭面,進行逐頭逐面分析,準確分析巷道位置關系,對可能穿層巷道、或過老空老巷、斷層、鼓包等地質構造要提前通知生產區隊,提出建議,并督促區隊制定、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②在巷道超前鉆探結束后,要及時根據鉆探資料,進行鉆場分析,對鉆孔中發現的層位變化等情況,分析前方可能存在的地質構造情況。
③對掘進可疑巷道采用物探先行,鉆探驗證的方法,探明前方地質構造情況和水文地質情況,并且保證30m超前探測距離。
④建立井下收集地質資料制度,巖巷工作面每掘進10m收集地質資料一次,收集地質資料包括巖層傾斜角度和巷道正前走向角度,如發現地質層位變化及時分析可能遇到的地質構造。
⑤定期對地質和水文地質資料分析,地質資料主要包括修改施工巷道附近煤層底板等高線,掘進巷道巖層層位變化情況,若為穿層巷道及時根據第一手資料分析巷道可能出現的提前或延后穿層情況;水文地質方面要及時分析巷道頂底板滴滲水情況及水量變化趨勢、充水來源等資料,若物探、鉆探顯示的地質構造變化區域要及時分析構造變化帶附近可能出現的水文地質情況,對中型以上斷層、褶皺、新增出水點要及時上報,并申請上級部門進行補充探測和專家論證;對大型斷層、可能影響一個工作面安全生產的導水裂隙,保護煤柱留設報上級部門。
4、地表水體及塌陷裂隙普查制度:
①千樹塔地表水體普查范圍,主要包括千樹塔和周邊關閉情況調查、礦井井田及周邊相鄰礦井200m范圍內塌陷裂隙區滲水情況調查、生活區廢棄井筒水位標高調查、暴雨過后地表塌陷裂隙區積水情況巡查、井田范圍內農業灌溉引水渠溝等調查。
②管理辦公室每月組織相關部室對井田范圍內地表水體情況進行調查一次,調查要有原始記錄,對調查發現的塌陷裂隙要組織人員用三合土進行充填。
③堅持對地表河流流量觀測,并及時記錄到地表水體觀測臺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