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原則。法務兼合同管理員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范圍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參加各類安全培訓,提高個人業務素質,負責業務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參與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及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報告生產安全工作。
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技術規范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決議。
2.嚴格執行公司各項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合同、法務管理、精細化管理、全面風險管理、審計管理制度。
3.積極參加各類安全培訓,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知識,掌握安全生產相關規定及標準。
4.依據勞動法以及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公司員工勞動紀律行為。
5.認真做好每月初出勤公示,做到公正嚴明。
6.參與公司關于精細化管理、全面風險管理、合同管理、審計管理等辦法的編制,根據工作中所遇到的實際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意見。
7.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工作時要經歷集中,不離崗、睡崗、不打鬧嬉戲,不違反勞動紀律,并制止別人違章。
8.服從指揮,服從領導安排,明確自己的任務職責,團結協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工作。
9.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監督勞動紀律管理。
10.參加公司各種安全活動,自覺接受有關安全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生產技能,提高事故預防和應急能力。
12.負責向部門經理報告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
三、責任制目標及考核獎懲
1.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按照具體處罰條例進行處罰。
2.完成公司年度下發的各項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若未按要求完成某項工作,按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進行考核。
3.全年不發生三違安全事故,否則按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進行考核。
4.若上述第5、7、9、10條落實不到位,每次扣3分;
5.若上述第1、2、6條落實不到位,每次扣2分;
6.若上述第3、4、8、11、12條落實不到位,每次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