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健康環保部副部長崗位安全職責
1.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并監督執行,按照管理分工,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 參與編制、修訂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技術規程等,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 參與新建、擴建、改建及技改工程安全設施的“三同時”工作。
4. 監督、檢查各部門的安全自查及隱患排查,督促各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范措施,按“五定” ? 原則落實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對公司內安全設施檢查、維護、投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 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協調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建議。遇到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時,有權責令
其立即停止作業,并向相關部門提出處罰意見。
6. 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發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應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管領導, ? 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
7. 督查各單位落實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措施。認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對事故隱患進行督促整改,實現閉環管理。
8. 配合部門正職負責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協助部門正職開展分管系統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9. 參與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
10. 監督檢查各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安全生產資質、條件的審核工作,督促檢查承包、承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11. 組織對安全系統的安全大檢查及隱患的排查。對檢查出的隱患,應有計劃地及時整改,并對安 ? 全技術措施和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進行監督和落實。
12. 審核公司內安全作業方案,檢查安全作業方案、作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13. 對安全健康環保部分管安全作業票證進行檢查、批準。
14. 認真履行值班、跟班、安全包保、下現場、安全指導服務等安全職責。
安全健康環保部副部長(主管環保)崗位安全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以及上級的指令和決定。
2. 負責公司環境保護的長遠規劃,負責治理污染項目的計劃書和技術方案的編制工作。
3. 負責制定、修訂公司環保方面的制度、規定和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
4. 負責監督檢查公司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
5. 負責對“三廢”及其它污染源點的監測和建檔工作,及時組織公司內環境監測取樣工作,完成各種報表的填報工作。
6. 負責監督超標準排放污染源點的治理工作。掌握公司工業污染排放情況,提出污染治理的意見, ? 掌握公司污染物的綜合利用情況,按期向公司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或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7. 組織或者參與環境保護培訓,如實記錄培訓情況。
8. 完善各種環保管理臺帳,統計匯總
9. 負責公司環保方面的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