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會副主席崗位安全職責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1-07-23 16:10
來源:煤礦安全網
1. 工會副主席崗位安全職責
1. 協助工會主席做好工會的各項安全工作,定期布置檢查總結工作。
2. 貫徹國家及全國總工會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并監督執行,充分發揮群監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監督作用,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3. 參與管理工會日常的組織、宣傳、安全生產、女工、文體等各項工作。
4. 積極參與公司安全巡查活動,及時向行政提出建議并督促、協助落實。
5. 關心職工勞動條件的改善,保護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做好女工勞動保護工作,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
6. 開展群眾安全工作,組織安全生產競賽和“群監員、女職工協管員、勞模、先進人物”身邊“無 ? 三違、無隱患、無事故”安全活動,監督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推進全員安全管理。
7. 參加公司輕傷及以上傷亡事故、三級及以上非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8. 參加公司的安委會及安全“雙基”建設會議以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修訂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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