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鋪礦牽引鋼絲繩檢驗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6-09-29 10:30
來源:煤礦安全網
火鋪礦牽引鋼絲繩檢驗制度
1.架空乘人裝置鋼絲繩每周檢查2次。對易損壞和斷絲或銹蝕較多的一段應停車詳細檢查。將檢查結果記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
2.各種股捻鋼絲繩在1個捻距內斷絲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25%時,必須更換。
3.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減小量達到10%時,必須更換。
4.架空乘人裝置鋼絲繩的插接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000倍。插接后的直徑不得超過原直徑的10%。
5.架空乘人裝置鋼絲繩懸掛時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6。
6.每月涂鋼絲繩防腐油1次。
7.新繩到貨后,應由檢驗單位進行驗收檢驗。合格后應妥善保管備用,防止損壞或銹蝕。
8.對每卷鋼絲繩必須保存有包括出廠廠家合格證、驗收證書等完整的原始資料。
9.保管超過1年的鋼絲繩,在懸掛前必須再進行1次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0.架空乘人裝置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6個月檢驗1次。
11.鋼絲繩的鋼絲有變黑、銹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
12.鋼絲繩銹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松動時,不論斷絲數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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