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驗身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三大規程”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
二、堅守工作崗位,盡職盡則搞好本質工作。
三、嚴格執行井口驗身制度。下井人員必須穿膠鞋,戴安全帽,攜帶礦燈、自救器,否則不準入井。嚴禁酒后入井,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和煙草點火物入井。嚴厲查處公物被盜升井。
四、嚴禁非(工作)本礦工人入井。井口20米范圍內嚴禁煙火。
五、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接班人不來當班人不走。
六、搞好治安防范,不經允許不準在井口附近逗留,嚴防壞人破壞、搗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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