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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益綜合管理系統管理標準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4-12-25 20:29 來源:煤礦安全網

      精益綜合管理系統管理標準

      QG/XQ0238-2009

      一、適用范圍

      標準規定了精益綜合管理系統的使用、安全、維護管理,適用于我礦精益綜合管理系統的過程管理。

      二、標準內容

      (一)運行機制及人員職責

      1.本系統的運行由礦集中統一管理。礦行政辦公室會同調度監控中心共同實施對本系統的應用、運行管理和監察工作。人勞科負責本系統的組織機構和人員信息審核、調整等管理工作。各二級單位負責本單位信息收發、日常管理及檢查維護等工作。

      2. 調度監控中心設立本系統管理員1名,負責本系統基礎數據的設置、數據備份、網絡接入維護、人員權限設置管理及其它技術支持工作。

      3. 礦行政辦公室設立本系統文檔管理員1名,負責本系統中的單位文檔、公共信息欄的授權、負責礦下發的各類文件信息的整理歸檔工作。

      4. 各單位設二級信息管理員(兼職)1名,負責查收本系統發布的各類文件、信息,并履行相關告知、文件傳閱存檔等職責;負責本單位人員信息變動進行更新、對單位文檔進行管理(包括新建文件夾、整理文檔、借閱等工作)。

      (二)使用管理

      1. 各用戶應遵守本系統的相關管理規定,掌握本系統的操作方法。

      在使用本系統處理辦公業務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1)各單位負責人和二級信息管理員每天上班時間應及時登陸本系統,認真登記、處理系統上發布的各類文件和最新信息,并告知相關人員,不能以未獲取辦公信息的任何理由延誤工作。

      (2)按規定應使用本系統的人員,特別是二級信息管理員如因出差、請假等特殊原因離開時,須委托相關人員代為辦理,代辦人應履行委托人的一切義務。

      (3)不得在本系統上發布與工作無關的公告或討論;一切言論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同時尊重他人權益及隱私,嚴禁在討論區發布私人信息。

      2. 發文、收文

      (1)各部門需要擬定文件程序:相關部門在本系統“公文管理”中起草,提交分管礦領導審核后簽署意見,知會行政辦公室。行政文檔管理員進行文字審核、排版后,交由礦長、書記審核、簽發,礦行政辦公室負責該文件在本系統上的分發和存檔等工作。

      (2)以部門名義發布一般性文告、信息等,根據公文內容或工作需要確定發文對象,自行在本系統上發布。要求信息內容完整準確,格式規范,文責自負。部門發布的公告,經部門領導審核后,可在本系統上以群發的形式發布;不需全體人員閱知的事項,應選定發布范圍,向選定的人發布。

      (3)部門承辦的請示、匯報及需提交討論的提案等,在呈送紙制文件的同時,應同時在本系統上發送給分管礦領導,并知會礦行政辦公室。

      3.單位文檔的管理

      各二級信息管理員負責本單位文檔的新建、分類、使用人員權限設置,并對本單位需保存、共享的資料(包括各類公文等)進行分類整理,形成檔案后歸檔到本單位辦公電腦“單位文檔”對應目錄中,不得直接在系統中“轉收文”。重要文檔需各單位二級信息管理員另外備份,并根據查詢權限授權其它員工查詢或借閱。

      4. 各單位每天上班要在平臺中進行簽到,下班簽退,查看新聞,待閱,代辦事項,通知等。

      5. 各單位一周要在系統平臺中提交工作日記7篇,字數不限;每周日之前制定下周工作計劃,報有關領導進行審閱。

      6. 領導或部門之間溝通、電子文件的傳遞可在“在線交流—網絡尋呼”中進行溝通和附件的傳遞。

      7. 礦上每天的會議通知可以通過本系統在“公共信息—通知管理”里邊進行發布。礦上各專業培訓內容可在“公共信息—知識共享”里邊進行發布。

      8. 其他功能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在調度監控中心的指導下使用。

      (四)安全管理

      1.使用本系統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確保國家秘密和集團公司、礦利益安全

      2.本系統中公文流轉為非涉密電子公文。通過本系統發布的各類信息和公文,與相同內容的紙質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對涉及國家秘密和不宜公開的公文,仍以紙質文件按規定范圍發布,如本系統中出現上述公文,視為無效。

      3.所有用戶向本系統上傳送的資料須先通過殺毒軟件掃描,以防病毒在本系統中傳播。

      4.本系統用戶管理實行實名制,通過用戶名和密碼進行身份管理和認證,使用人員首次登錄系統應及時更換密碼,各用戶應注意對密碼的保護,不得泄露給他人,同時根據需要及時更換。因密碼泄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部門負責。

      5.任何人采用非法手段攻擊網絡或盜用礦領導賬號、密碼發布虛假信息的,礦和受害人將按有關程序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系統維護管理

      1.調度監控中心負責對本系統進行技術維護,避免計算機病毒傳播和網絡攻擊,保證數據及網絡安全,并定期檢查服務器。各二級信息管理員應負責為本單位計算機安裝防病毒軟件并及時更新操作系統安全補丁及病毒特征碼。

      2.系統管理員負責每日對本系統數據進行本機備份(或設置系統自動備份),每月末對本系統的當月數據進行一次完整備份。

      3.系統管理員應及時清理和礦管理不相關的內容;各二級信息管理員應定期整理本單位收到的各種文件、通知、公告等文檔,及時刪除過期文檔。

      4.礦行政辦公室、調度監控中心應與軟件開發單位保持聯系,確保故障得到及時處理和軟件版本升級。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精益管理系統有關管理制度;

      2.各種文檔的輸入。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精益管理系統基礎管理制度;

      2.各種文檔的輸出;

      3.簽、退時間以及單位周、月、年總結(電子版文檔)。

      五、檢查與考核

      利用本系統在礦內部傳播計算機病毒的、公開誹謗侮辱他人的、捏造、歪曲事實、散播謠言,危害礦區穩定的、視情節輕重,由調度監控中心每次處以50-200元罰款。

      煤礦安全網(http://www.ychls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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