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隊長帶班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4-12-24 21:27
來源:煤礦安全網
區隊長帶班制度
為了確保工程安全施工,區隊長現場指揮安全生產,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進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1、井下施工必須有區隊長跟班,做到工人三班倒,班班有領導。
2、區隊長是當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做到準確掌握當班井下的安全生產狀況,對當班安全、質量、進尺負責,對薄弱環節、關鍵部位盯緊、看牢。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抓好作業現場的安全控制,防止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等問題,堅持做到不安全不生產,生產必須安全。
4、區隊長要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和施工措施的規定要求指揮生產,發現問題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和調度室匯報,并積極處理,嚴把每一道工序,每一個環節。
5、區隊長要嚴格執行井下現場交接制度,上一班的跟班隊長要在井下現場交接班中詳細交接上一個班井下安全情況、存在的問題及下一個班安全注意事項。執行井下現場匯報,即班前、班中、班后向調度室匯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6、區隊長當班必須在工作面上足八小時,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對當班的工程質量及作業環境的安全狀況等和當班施工員進行自檢、互檢。
7、區隊長及施工員必須嚴格執行以上制度,對于未執行者采取罰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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