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經營副總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3-08-15 14:48
來源:煤礦安全網
煤礦經營副總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一、協助礦長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對全礦勞動工資分配、勞動組織、物資供應和原煤銷售的安全生產負責,對礦長負責。
二、組織制定、修定和審批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情況。
三、貫徹“五同時”原則,保證供應的原料、設備、配件等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負責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組織本系統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隱患的整改。
五、定期召開經營分析會議,研究成本升降原因,落實考核指標,制定成本計劃。
六、落實三級目標責任制,組織開展節支降耗勞動競賽,推廣先進經驗。
七、加強勞動用工檢查,及時清理計劃外有工,對不適應從事本崗位工作的職工進行調崗。
八、組織追查本系統的事故,并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追查分析。
九、負責本系統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值班職責,完成規定入井指標及井下巡回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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