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礦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XX煤礦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XX煤礦運輸現場安全管理和安全基礎工作,防止各類事故,保證員工人身安全,確保我礦和生產安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全體員工認真擺正安全第一的位置,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班前會由隊干組織,應不少于十分鐘安全教育,每周五由隊干組織好半小時的安全學習,否則,缺席一次或組織不力或記錄不全,處罰當班隊干20元/次,遲到或不參加者罰5-10元/次。
2、各級管理人員,在生產中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或強迫員工違章作業,一旦接到舉報,嚴肅考核,每班不得少于一名隊干現場值班,少一次罰隊長20元/次。
3、隊干必須起安全生產帶頭作用,靠前指揮,發現違章必須制止,發現威脅員工生命的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排除,排除不了的應及時匯報,堅持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4、班組長每班必須對所管轄的作業地點的安全設施進行詳細的檢查,對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匯報,事故隱患不排除不生產。
5、所有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要做到不違章作業,搞好自保、互保、聯保工作,嚴禁帶煙火下井和偷搭絞車。
6、隊干必須完成全月抓“三違”指標,下井前到調度室填好信息卡,對所走過的生產區域,必須把好安全生產關。
7、加強絞車房和62、40、44、52絞車道的監督,落實平臺信號工及絞車司機到位情況。絞車道必須做到開車不行人,行人不開車。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8、凡查處的重大隱患和公司下達的整改意見通知書,應在規定的時間隊整改好,返回信息到調度室或安監組。
9、連隊對業務范圍內發生的人身事故和非傷亡事故必須及時將基本情況向調度室匯報,并在24小時內,安監組將調查了解的詳細情況書面報安監部,對隱瞞事故不報,罰連隊50-100元/次。
10、當班發生監時工傷,24小時以內由隊干帶領到安監督組理相關手續,并且當班調度室要有記錄,否則不予辦理。
11、凡絞車道斷繩(松繩過長)、斷碰頭(除質量低劣外)或操作失誤等造成的跑車事故,一律屬二級機電事故,機車碰頭、追尾、插腰等事故,屬二級機電事故,凡高壓停電事故或低壓停電事故在三小時(含三小時以上者)屬二級機電事故,凡高壓停電事故或供電停電事故在三小時(含三小時以上者)屬二級機電事故。
12、安全實行一票否決制,凡隊里發生重傷或二級以上非傷亡事故,將從嚴從重追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