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修隊干部值班制度
通修隊干部值班制度
1、通修隊干部按本隊的值班表值班,值班期間為當日8點——次日8點。 值班人員必須于值班日8點前到調度室進行簽到,禁止不簽或代簽,否則,對相關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
2、本隊值班干部必須全面掌握本本隊安全生產情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并如實統計本隊出勤情況,隊長抽查值班情況,發現一處不完善罰20元。
3、 值班人員按時召開本隊班前班及班后會,班前會點名并安排好本隊安全生產工作,班后會分班組清點人員,落實班前會安排的工作完成情況,并且要有詳細的班前會記錄。
4、 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嚴禁脫崗(離開值班室10分鐘以上視為脫崗)、隊長發現脫崗一次罰款30元,礦領導發現一次罰款50元,礦領導會上通報一次罰款100元。
5、 值班人員值班期間要及時總結現場存在的問題,作好值班記錄,并及時給下一班交接清楚。
6、 本隊值班干部在值班期間要及時向調度室匯報本隊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不匯報工作罰款20元/次。
7、 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因失誤或失職造成本隊工作影響,甚至出現事故的,輕則本隊作出相應處理,重則礦上追究責任直至撤職等。
8、 值班期間嚴禁飲酒(發現一次罰款100元),不得離崗(特殊情況向隊長說明去向并由其他本隊干部代替),由隊長、調度室隨時檢查本隊干部值班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