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修技術(員)副隊長工作標準
巷修技術(員)副隊長工作標準
107.1 責任
107.1.1 負責編制施工作業規程,根據現場條件變化,及時編寫補充措施。
107.1.2 負責本隊職工貫徹學習作業規程和施工措施。
107.1.3 上級領導和生產技術部門布置的臨時性任務,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107.1.4 負責對本隊職工的業務技術培訓責任。
107.1.5 協助隊長搞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和生產接續工作。
107.2 權限
107.2.1 有權監督作業規程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107.2.2 有權對技術措施提出質疑,必要時可以修改技術措施。
107.2.3 有權向生產科及總工程師提出技術上的意見。
107.2.4 有權審核和監督隊材料消耗,根據技術措施節約材料,控制成本。
107.2.5 有權對不認真落實技術措施的行為進行處理,并有權對責任人進行建議處罰。
107.3 崗位要求
107.3.1 身體健康,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熟練使用各種常用辦公軟件。
107.3.2 熟悉《煤礦安全工程》、《操作規程》和國家煤炭相關的技術規范。
107.3.3 具有較強的協調、施工組織能力,具有豐富的現場管理經驗。
107.3.4 熟悉本隊全部業務,具有靈活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
107.4 工作內容與要求
107.4.1 積極配合隊長開展技術管理工作,認真組織隊內生產,保證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范。
107.4.2 保證每項工程開工前規程,措施齊全,堅持一工程一規程(措施)。
107.4.3 編制的巷修工作面作業規程,安全措施要內容齊全,符合現場實際,具有可操作性,并負責報批,傳達,貫徹,監督執行。
107.4.4 定期復查巷修工作面作業規程。根據現場情況及上級有關規定及時修改、補充和完善。
107.4.5 負責巷修隊的崗前培訓,從業人員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操作。
107.4.6 要深入現場,對生產工藝和職工規范操作進行技術指導。
107.4.7 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應及時編制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報批后進行傳達,貫徹。
107.4.8 定期對巷修隊生產系統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治理,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落實整改措施。
107.4.9 按時參加有關安全生產會議,并提出具體建議。
107.4.10 組織好本隊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
107.4.11 分析研究巷修工作面施工條件變化的規律性,認真抓好工作面的正規循環作業,作好工作面搬家和接續準備工作。
107.4.12 做好調查研究,及時總結本隊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方面的方法和經驗,學習新知識,推廣新技術和新經驗。
107.4.13 負責搜集本隊各種技術經濟指標的資料,編寫經濟技術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