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質員工作標準
煤質員工作標準
66.1 責任
66.1.1 依據相關煤質管理文件工作,參與煤質日常管理。
66.1.2 認真做好井下煤炭質量檢查工作,及時向科長匯報有關情況。
66.1.3 按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66.2 權限
66.2.1 有權制止井上下一切影響煤質情況的事發生,并根據相關規定給予責任人經濟上的處罰。
66.2.2 對惡意破壞煤質管理工作的人員,有權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66.3崗位要求
66.3.1 身體健康,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能使用常用辦公軟件。
66.3.2 熟悉煤質管理,具有一定高度的理論水平。
66.3.3 具有一定的協調、組織能力和現場管理經驗。
66.4 工作內容與要求
66.4.1 堅守崗位,認真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種規章制度。
66.4.2 負責日常生產的采制工作,其主要項目有:生產煤樣、煤層煤樣、分層煤樣和其它安排或計劃的項目。
66.4.3 認真做好原始記錄,要及時準確地把煤樣送到公司,并按規定留取存查煤樣。
66.4.4 做好辦公室的衛生工作,班前檢查、班后打掃。
66.4.5 聽從指令,服從指揮,按時保質保量完成領導交付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