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掘技術員工作標準
開掘技術員工作標準
11.1 責任
11.1.1 在科長、各專業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收集、整理技術經濟資料工作。
11.1.2 負責匯總月度、季度、年度計劃及長遠規劃,確保計劃資料完整、正確。
11.1.3 參加對采掘工作面的月末驗收工作,出具工程質量驗收通報。
11.1.4 參加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頂板專項檢查,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及時向科長及有關分管領導匯報。
11.1.5 負責掘、開質量標準化達標內業資料整理工作。
11.1.6 負責收集新技術、新工藝、管理創新、合理化建議等科技成果,負責統計、整理科技資料,負責出具科技報表工作。
11.1.7 負責出具上報、內部生產報表。
11.1.8 與公司“雙基”建設檢查內業資料整理工作。
11.1.9 要求完成科長及其他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11.2 權限
11.2.1 對井下采掘區隊施工工程質量有監督權。
11.2.2 對井下安全隱患及違章行為有監督權。
11.2.3 對作業開掘規程有異議的地方提出意見或見解。
11.3 崗位要求
11.3.1 有良好的品德修養,有從事本崗位工作的責任感,事業心和創新意識。
11.3.2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煤礦生產管理特點。
11.3.3 具備嚴守技術資料機密,對外與科領導保持口徑一致。
11.3.4 具有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身體健康。
11.4 工作內容與要求
11.4.1 收集、整理采掘工作面經濟技術資料,做好記錄,及時歸檔。
11.4.2 匯總月度、季度、年度計劃及長遠規劃,對各種計劃的課件制作。
11.4.3 參加對采掘工作面的月末驗收工作,出具工程質量驗收通報,報科長、總工審批。
11.4.4 參加安全大檢查、頂板專項檢查,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及時向科長及科有關分管領導匯報。
11.4.5 收集及整理各項內業(科技市場、雙基、ISO質量認證等)資料。
11.4.6 堅持學習,了解掌握采礦方面的新技術、新工藝,并在工作中積極推廣應用。
11.4.7 負責出具各項內部生產報表,報生產科長、總工審批,及時下發有關科室單位。
11.4.8 負責出具上報報表,由科長或分管礦長進行審核,送交公司及相關部室。
11.4.9 認真聽取區隊反映的問題和建議,牢固樹立“服務第一”思想,積極配合區隊,保持與各科有關領導溝通,同其他科室及專業的密切聯系,共同各項工作搞好。
11.4.10 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