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燈檢查工崗位標準化作業標準
行為流程 行為標準 崗位安全責任 安全注意事項
一、上崗前準備
1、按規定配帶勞動保護用品;
2、參加班前會(培訓)。
二、檢查作業
1、設備各部位螺栓緊固,不得松動。
2、酸液不外漏。
3、燈泡無損壞;
4、旋鈕開關是否靈活可靠。
5、檢查玻璃是否破裂;
6、檢查燈頭圈是否松動;
7、檢查礦燈電量是否充足;
8、檢查燈頭、燈蓋鎖是否失靈;
一、首要標準:
牢記規程,按章操作。
二、基本行為標準
1、著裝符合要求,認真參加班前培訓,持證上崗;
2、遵章守紀、正規操作,做好自保互保工作;
3、上班前不準喝酒;
4、認真檢查,及時記錄并匯報處理。
5、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 1、經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2、熟悉有關標準和規定,熟知礦燈的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獨立操作。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種崗位責任制,堅守工作崗位,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4、應保持礦燈房內充電間和修理問的排風裝置工作正常,通風良好。室內禁止煙火,安全滅火設備完好。
5、對充電設備和礦燈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6、充電架上的電壓表和充電指示器應定期校驗和檢查。
1、上崗前,應經過專門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按時復訓;
2、工作前檢查所需工器具是否齊全;
3、對經過一段正常放電的電池,在充電開始時,其充電電流約在2安左右,由于放電情況不同,充電電流會有差異,如有個別電池的充電電流特別小,則應仔細檢查充電回路內各接觸點。
4、初充電過程中不得中斷充電電流,否則將影響電池性能。
5、初充電過程中,充電24小時后,各電池的充電指示器指針應都在0.9—1.0安左右,如個別充電指示器指針不動或相差太遠,應當檢查各處接觸情況。
6、充電過程中由于充電電壓高于燈泡額定電壓,容易燒壞燈泡,故應關閉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