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ideo id="xkmid"><menu id="xkmid"></menu></video>
    <source id="xkmid"><menu id="xkmid"><kbd id="xkmid"></kbd></menu></source>
    <video id="xkmid"></video>

      <b id="xkmid"><tbody id="xkmid"><menu id="xkmid"></menu></tbody></b>
      <u id="xkmid"><small id="xkmid"><kbd id="xkmid"></kbd></small></u>

      <b id="xkmid"></b>
    1.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淮南礦業集團工程管理違規違紀處罰暫行規定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12-21 13:41 來源:煤礦安全網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肅工程管理紀律,落實管理職責,統一處罰規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違規違紀處罰是指在工程管理中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集團公司有關規定,濫用職權、疏于管理、玩忽職守等造成損失浪費或重大不良影響的行為,給予責任者相應處罰。
         
          第二章  處罰內容及方式

          第三條  在工程項目核準、立項與設計審查中,對下列行為進行處罰:
          (一)屬集團公司核準項目未經立項核準,擅自組織施工的,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人記過或記大過;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降級或撤職。
          (二)因項目決策失誤,造成工程投資損失浪費的,給予直接責任人、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人行政警告、記過或記大過;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降級或撤職。
          (三)地面辦公、服務設施和綠化景觀等工程設計方案審定后,擅自提高標準、擴大規模、增加功能布局的,給予直接責任人、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人行政警告、記過或記大過;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降級或撤職。
          第四條  在工程招投標中,對下列行為進行處罰:
          (一)50萬元以上的單位工程不招標或規避招標,直接指定施工單位的,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人行政降級或撤職。
          (二)招標前對邀請投標單位的資質、業績、信譽等方面審查把關不嚴;招標中發現投標單位有串標、圍標、抬標等違規情況而不及時處理的,給予直接責任人、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人行政警告、記過或記大過;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降級或撤職。
          (三)工程招標時徇私舞弊,串通、勾結任一投標方,泄漏標底及評標情況,或弄虛作假,以招標名義直接指定中標單位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直接責任人、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人行政降級或撤職。
          (四)基本建設和國債(國補)工程的監理不招標或規避招標,直接指定監理單位的,給予直接責任人、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人行政降級或撤職。
          (五)插手、干預正常招投標活動的,給予撤職。
          第五條  在工程管理環節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直接責任人、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人行政警告、記過或記大過;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降級或撤職。
          (一)擅自改變招標結果簽訂合同的。
          (二)工程施工未按規定簽訂一工程一合同的。
          (三)與中標單位以外的單位簽訂工程合同的。
          (四)工程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有嚴重損害企業利益行為或隱患的。
          (五)將建設工程違規分包、非法轉包或掛靠施工的。
          (六)基本建設項目完不成當年目標任務,已核準的專項資金工程項目沒有按時竣工,給安全生產造成影響的。
          (七)工程的設計、施工組織、驗收等環節把關不嚴,出現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或隱患的;或雖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但嚴重影響安全、生產和生活的。
          (八)擅自改變工程中標價或審定價等,大幅提高工程造價,造成概(預)算超支的。
          (九)工程重大變更無依據或不按程序進行變更的。
          (十)工程變更簽證工程量與實際不符,失職瀆職的。
          (十一)工程結算時應扣未扣相關費用,虛列投資完成額,承擔不應由單位承擔的費用,未按規定預留質保金和審計保證金,超付工程款等,給企業造成損失的。
          (十二)因工程造價管理把關不嚴,經審計或其它檢查,單位工程核減率超過3%,以致于審計保證金不足、工程款超付的。
          (十三)工程以審代決,已竣工工程超過一年不審計或不辦理委托審計手續,給企業造成損失的。
          (十四)采取虛報、虛結、高估冒領等手段騙取建設資金,或截留挪用建設資金的。
          (十五)在工程的驗收、結算、付款等管理過程中,吃拿卡要的。
          (十六)經集團公司批準免招標工程,預算初審工作不認真,經集團公司一審、二審后,核減率超過5%的。
          (十七)集團公司機關相關部門因工程項目審查、核準、審批、驗收等服務監管職責履行不到位,產生問題的。
          (十八)對發現的違規違紀與失職行為不及時查處,以及查處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第六條  在工程管理中收受賄賂5000元以下,是領導人員的,給予撤職;是管技人員的,取消管技崗。收受賄賂達到5000元以上的,移送司法機關。
          第七條  在第四條至第六條中違反規定造成經濟損失或浪費的,應對企業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按以下標準分段計算:
          (一)直接損失或浪費金額50萬元(含50萬元)以內部分,賠償8%;
          (二)5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以內部分,賠償4%;
          (三)100萬元以上部分,賠償3%。
          (四)對于不能計量損失浪費金額的違規違紀行為,視情節輕重,比照前款賠償標準,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第三章  附則

          第八條  各單位要明確工程管理人員的職責分工與終端責任。凡職責不清、責任不明的,單位行政主要領導為直接責任人。
          第九條  發現違紀問題,屬集團公司負責管理的工程及事項,由集團公司紀委組織責任追究,相關部門配合;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各單位負責對本單位工程管理問題進行責任追究。
          第十條  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內部所有單位(含絕對控股單位),集團公司相對控股公司參照執行。
          第十一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集團公司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

      煤礦安全網(http://www.ychlsm.com)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2. <video id="xkmid"><menu id="xkmid"></menu></video>
      <source id="xkmid"><menu id="xkmid"><kbd id="xkmid"></kbd></menu></source>
      <video id="xkmid"></video>

        <b id="xkmid"><tbody id="xkmid"><menu id="xkmid"></menu></tbody></b>
        <u id="xkmid"><small id="xkmid"><kbd id="xkmid"></kbd></small></u>

        <b id="xkmid"></b>
      1. 精品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免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