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培訓中心培訓檔案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規范培訓檔案管理,掌握各類人員的受培訓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中心組織的各類培訓的檔案的管理。
三、學員培訓檔案的內容
1、教學檔案
(1)上級頒發的各類培訓教學文件;
(2)各項培訓教學管理制度、教學計劃、會議記錄、教學調查表、工作總結、學期各科試卷等;
(3)自編教材、講義、教學參考書,不論有無公開出版,均應保存。
2、培訓檔案
(1)舉辦的各種培訓資料(含外出培訓):培訓通知、學員名冊、點名簿、培訓登記表、培訓效果評估表;
(2)學員培訓檔案(學員個人受培訓的記錄);
(3)證書及發放名冊。
四、培訓檔案的管理
1、檔案的收集和整理
(1)培訓資料按照“誰組織誰整理”的原則,由培訓組織者進行整理,每年移交一次。
(2)學員培訓檔案由組織培訓者負責填寫。
(3)證書名冊由辦理證書者進行登記,每半年移交一次。
2、培訓檔案的保管
(1)培訓檔案應指定專人保管。
(2)培訓檔案應設專用庫房和專柜進行保管,庫房應達到檔案保管有關要求。
(3)對培訓檔案按照中心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分門別類進行整理。
(4)應盡可能采用計算機對培訓檔案進行統計。
3、培訓檔案的借閱
按照中心檔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借閱。
4、檔案的銷毀
執行中心檔案管理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