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培訓中心上機考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考前15分鐘持準考證、身份證(或戶口本)進入考場,缺一不得參加考試;
二、考生只準攜帶必要的考試用具,不得攜帶書籍、資料、磁盤以及其他物品;
三、考生入場后,將本人的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上;
四、考生在計算機上輸入自己的準考證號,并核驗屏幕上顯示的姓名、身份證號,如與不符,應立刻舉手,與監考員取得聯系,說明情況;
五、在自己核驗無誤后,進行正式考試計時;
六、考試過程中,如出現死機或系統錯誤等,應立刻停止操作,舉手與監考員聯系;
七、考生答題結束后,舉手與監考員聯系,并按監考員的要求在候考區等候,待監考員通知后,方可離開;
八、上機考試時間由系統自動控制,時間到,系統將自動鎖定,考生應立即停止操作,按監考員要求在候考區等候,待監考員通知后,方可離開考場;
九、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于違反考場規定、不服從監考員管理和舞弊者,按違反考場規定處理,取消本次考試成績;
十、考生考試時,禁止抄錄有關試題信息;
十一、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礙監考員正常工作。監考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進行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威脅監考員的學員,通知所在單位進行處理。
十二、考試結束后主考老師調出考生考試成績,打印成績單予以張貼公布。
十三、計算機考試管理人員做好服務器考試系統的備份工作,使其重要信息不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