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培訓中心年度預、決算報表編制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07-26 21:58
來源:煤礦安全網
根據國家局、省局每年下發的關于編制各年度預、決算報表的通知及有關說明,按照省局財務處的具體要求,中心應詳細編制各年度預、決算報表。具體制度如下:
1、報表內容要全面、真實、準確、完整。
2、決算報表的編制應當能夠及時反映中心的預算執行情況,保證報表內容涵蓋單位的全部收支、往來賬款情況。數據真實、內容完整,做到帳帳相符、帳表相符,不得瞞報、漏報及形成表外資產,更不得虛列支出、任意結轉。
3、預算報表的編制應當與本年度收支情況相結合,對下年度可預計的收支情況作出相對準確而有效的估算,不得任意縮小收入、夸大支出。
4、正確評價中心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提示中心在經營和財務上的利弊得失,為改進中心的管理水平提供必要和正確的決策支持。按國家局、省局的要求,中心財務應將決算數據分析與預算編制結合起來,作為對預算執行最終結果的評定,并將決算結果作為編制以后年度預算的依據和重要參考變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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