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煤礦支護材料驗收制度
華泰煤礦支護材料驗收制度
生產技術科組織采掘系統、相關材料員對供應物資進行驗收。時間安排:每周一抽查椽子、荊笆、方木、坑木、板釬等物資。每周二抽查:大沙、石子、水泥、U型鋼及附件。材料科安排人員配合并提供計量和測量工具。
標準如下:
1.椽子:小頭直徑30mm以上,800mm長,材質為硬雜木。
2.荊笆:寬500mm,長800mm,每捆10塊,荊條致密,無腐朽,韌性好。
3.方木:長1200mm,寬160mm,厚度100mm,馬尾松。
4.坑木:小頭直徑140—200mm,凡發現直徑小于140mm或大于200mm明顯彎曲的坑木,不予領用,已經使用的不予結賬。
5.大沙:無雜質,不含土的河沙。
6.石子:顆粒度為5mm—10mm,無雜物,青石子。
7.水泥:每袋重量為50千克±1千克,425#水泥,若重量不夠,按實際重量計算(以抽查標準為準)。
8.板釬椽:長度為1.5米以上,大頭寬為14cm,厚處不能小于4cm,不能大于7cm.
針對檢查問題制定以下規定:
1.每次檢查結果由生產技術科、華泰煤礦倉庫、集團公司供應處三方參加,并在驗收單上簽字。
2.四次檢查結果平均后達不到100%部分,月底結賬時按百分比一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