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煤礦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07-20 09:33
來源:煤礦安全網
華泰煤礦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一、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由礦長全面負責,各系統礦長、總工程師對礦長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隱患排查工作。
二、各主管業務部門負責本系統內的隱患排查。
三、安全隱患信息主要來自礦領導、科、隊級領導日常檢查匯報的問題。
四、安全隱患信息由安全科收集,確認分級,每日一次。
五、安全隱患分為A、B、C三級,A級為需要上報集團公司安監部和礦領導,由礦領導協調解決;B級為通報各業務部門,由各業務部門解決;C級為區隊直接解決。
六、A級所有安全隱患由安全科負責登記,每月底上報集團公司安監部。
七、所有安全隱患均由安全科通知各級領導或業務部門,并按“四定”原則,由主管業務部門,按規定時間、任務、負責人進行整改落實;不按時排查整改的均按《安全質量標準化獎懲制度》加倍處罰,安全科負責監督隱患排查整改情況。
八、因隱患排查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要認真分析確認事故責任者,并給予相應處分。
九、在安全隱患排查過程中,因責任問題發生分歧時,由礦安全辦公會或礦調度會研究裁定。
上一篇:華泰煤礦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下一篇:華泰煤礦安全目標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