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豐新莊銅鉛鋅礦尾礦庫防震與抗震安全管理制度
宜豐新莊銅鉛鋅礦尾礦庫防震與抗震安全管理制度
WG-ABZD-116
1、目的
為加強尾礦庫的防震與抗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礦尾礦庫防震與抗震管理。
3、職責
由安全環保部負責尾礦庫防震與抗震綜合管理,生產技術部負責收集、發布地震信息,選廠協同警務區負責尾礦庫防震與抗震現場應急管理。
4、工作內容
4.1抗震
4.1.1當選廠接到震情預報時,應立即停止生產并采取各種措施降低庫水位。
4.1.2礦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撤離下游或受潰壩影響的周邊人員及設備。
4.1.3救援人員及物資設備處于臨戰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救災搶險工作。
4.2抗震標準、穩定性
4.2.1尾礦庫原設計抗震標準低于現行標準時,必須進行安全技術論證,進行加固處理。
4.2.2震前應注意庫區岸坡的穩定性,防止滑坡破壞尾礦設施。
4.2.3嚴格控制庫水位,確保抗震設計要求的安全灘長,滿足地震條件下壩體穩定的要求。
4.2.4應了解上游所建工程的穩定情況,必要時應采取緊急撤離、降低庫水位等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損失。
4.2.5震后應進行檢查,對被破壞的設施及時修復。
5、相關法律法規
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 AQ2006-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