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隆集團公司霍洛灣煤礦生產、調度、技術類管理制度匯編
生產、調度、技術類
1、2008年采掘工程管理規定……………………………………173
2、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管理辦法 ………………………………181
3、作業規程編制、審批制度 ……………………………………190
4、支護材料管理辦法 ……………………………………………192
5、采煤工作面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95
6、井下放炮管理處罰辦法………………………………………196
7、頂板管理措施…………………………………………………199
8、施工層位管理規定……………………………………………201
9、井巷工程管理制度……………………………………………203
10、技術設計及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219
11、采煤工作面質量及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221
12、掘進工作面質量管理制度 …………………………………224
13、采掘工作面工程質量管理辦法 ……………………………226
14、煤質管理實施辦法 …………………………………………237
15、調度管理制度及工作標準 …………………………………244
16、生產調度會議制度 …………………………………………246
17、調度員交接班制度……………………………………………247
18、調度入井現場調度制度………………………………………248
19、調度員值班制度………………………………………………248
20、安全生產匯報制度……………………………………………249
21、生產情況匯報制度……………………………………………251
22、生產專題會議回復匯報制度…………………………………252
23、電力調度操作制度……………………………………………253
24、礦領導值班制度………………………………………………254
25、礦領導及機關管理人員跟班制度……………………………254
26、2008年調度業務學習培訓制度………………………………255
27、工業監控系統管理制度………………………………………257
28、調度搶險救災應急工作程序…………………………………257
29、調度24小時安全生產業務流程………………………………264
30、調度業務保安工作實施細則…………………………………268
31、調度指揮中心EAM系統、視頻會議系統的具體辦法和措施 …273
32、安全工業監控、通訊維修工巡檢制度………………………275
生產、調度、技術類
2008年采掘工程管理規定
(HLWIMS-C-2008-01-霍洛灣煤礦2008年采掘工程管理規定-01)
一、一般規定
采掘工程出現下列情況,根據情節給予單位1000~5000元處罰,對責任者給予100~500元處罰。
2、掘進巷道貫通前:炮掘15米,機掘50米,地測及時發出貫通通知,施工單位不編寫貫通措施的。
3、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及貫通收尾、無安全措施或未成立領導小組的。
二、綜采工作面
1、工作面頂板不出現臺階下沉,支架前梁接頂嚴密,無浮石,機道梁端至煤壁頂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否則每架罰責任者50元。
2、支架要排成一條直線,其偏差不得超過±50mm,中心距按作業規程要求偏差不超過±100mm,否則每架罰支架工50元。
3、相鄰支架間不能有明顯錯差(不超過頂梁側護板高度的2/3),不擠架、不咬架,架間空隙不超過200mm,一架不合格罰支架工50元。
4、超前支護長度不小于作業規程規定,并不小于20米,每欠1根單體支柱,罰維護工50元;超前支柱初撐力≥20KN,否則每根罰超前維護工50元,支柱間、排距誤差不大于±100mm,否則每排罰超前維護工50元;每根支柱都要用尼龍繩連接好,每根不連罰超前維護工50元;當支柱使用鐵頂帽時,施工后鐵頂帽必須使用金屬鏈與支柱進行安全連接,否則每根罰支柱工50元。
5、空頂距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否則每架罰支架工50元。
6、煤壁平直且與頂、底板垂直。傘檐長度超過1米時,其中最大突出部分不超過250mm,超出規定每處罰采煤機司機50元。
7、巷道無積水(長5m,深0.2m),無浮渣、雜物,材料、設備碼放整齊并有標志牌,巷道超前50米范圍內有積水、雜物每件罰超前支護工50元,回撤材料必須撤到30米以外,禁止亂放,否則每處罰維護工50元。
8、支架不漏液、不串液、不卸載,否則罰支架檢修工50元/架。
9、支架要垂直頂、底板,歪斜在±5°內,否則罰帶班班長100元。
10、支架初撐力不小于規定值80%(規定值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否則每架罰支架工50元。
11、生產前班長必須清楚工作面偽斜量,以便指導生產,否則一次罰班長50元。
12、溜子嚴重飄刀,每架罰煤機司機10元;支架嚴重載頭,使采煤機無法正常通過,罰采煤機司機50元。
13、支架大腳處有浮煤或大塊矸石不清理,罰班長50元。
14、工作面刮板機機頭、機尾浮煤不清理,有一處罰超前維護工50元。
15、系統瓦斯探頭掛設不到位或不按標準吊掛,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6、安全警示牌板沒有按規定要求吊掛,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7、沒有執行規定地點現場交接班且沒有填寫記錄,對帶班隊長、班長每次罰款100元。未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專用工具制度且沒有填寫記錄,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8、兩順槽超前支護未按規定支設,或不暢通罰當班班長50元,帶班隊長100元。
19、采煤機割出大塊煤不及時處理者,罰司機20元,班長50元。
20、更換采煤機搖臂、支架立柱等大件不編寫措施,罰隊長50元,技術員100元,罰單位1000元。造成事故的追查后從重處罰。
21、煤機電纜漏電不及時處理,強行送電的責任者,罰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追查后從重處罰。
22、初采、初放、切眼遇到地質變化,未及時補充措施,罰隊長100元,技術員200元,單位1000元。
23、在采面生產時跨越溜子者罰款100元。
24、嚴格正規循環作業,因機組過后不及時移架,發生漏矸等現象時,每架罰責任人50元。
25、因支架接頂不好,或初撐力不足,造成漏矸;或因護幫板使用不好而使煤壁嚴重片邦的,每架罰責任人50元,罰單位500元。
26、采面過聯巷口前,應視實際情況采用單體等對聯巷或聯巷口進行加強支護,處理片幫煤等,否則每次罰班長100元,隊長200元,罰單位500元,造成事故的追查后從重處罰。
27、施焊結束后,不及時將焊接設備移開工作面,罰班長50元,焊工50元。
28、作業規程中必須規定回采的層位、層位控制措施及回采采高要求,否則罰技術員200元。
三、綜掘工作面
1、地測站每100米(巷道起伏較大時縮短給線距離)給定一組中線,每組不少于3根;連采隊嚴格按照地測站給定的中線進行施工。
2、掘進前當班班長及綜掘機司機必須校核激光是否上線,是否引至工作面掘進頭,以及激光安設是否穩固,有一項不符合要求,不準開機掘進,否則每次罰班長100元,綜掘機司機200元。造成質量事故的,造成事故的追查后從重處罰。
3、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巷道斷面掘進,寬度允許誤差:中線至任何一幫不小于50mm、不大于設計的100mm;巷高不小于50mm,不大于設計的200mm,由于綜掘機司機責任心不強造成巷道掘偏(由于地質條件原因而發生的頂板冒落與片幫的除外),每米罰綜掘機司機50元;巷道高度及寬度大于設計200mm以上,每米罰綜掘機司機30元;幫部或頂部留有200mm以上300mm以下臺階,罰綜掘機司機100元;留有300mm以上臺階罰綜掘機司機200元,帶班隊長100元,綜掘機副司機100元。以上工程返工費用及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綜掘隊和相關的責任人承擔。
4、巷道偏離中線500mm,長度超過10米按重大質量事故追究隊長、帶班隊長、技術員、驗收員、綜掘機司機、連采機副司機、班長的責任,分別處以100元、200元、100元、100元、200元、100元、200元的罰款,并在全礦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且綜掘隊承擔保證質量采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
5、嚴格按照給定的層位掘進,禁止割頂割底,凡割頂厚度超過200mm或割底厚度超過100mm且長度在10m之內、10~20m、 20~30m、30m以上,分別罰綜掘機司機50元、100元、150元、200元。
6、聯巷必須按規程要求施工,允許偏差±10°,超過允許偏差,每條聯巷罰綜掘機司機100元;聯巷口抹角不得超過4m,否則罰綜掘機司機100元;貫通點頂底板必須平整,頂板留有300mm以上臺階罰綜掘機司機100元,底板留有200~500mm臺階罰綜掘機司機及班長每人100元,底板留有500mm以上臺階罰綜掘機司機及班長每人100元。
7、錨桿機司機(頂支護人員)對本班的錨桿支護質量負直接責任,錨桿間、排距超過設計±100mm,每排罰錨桿機司機50元;安裝角度超過設計±15°,每排罰錨桿機司機50元;錨桿扭距小于設計(100N.M),每根罰錨桿機司機50元;鋼帶架設不合格,每條罰錨桿機司機50元。
8、幫支護時必須按規程要求進行施工,允許誤差為±100mm,否則每排錨桿罰責任者50元;要求網間搭接為200mm的,允許誤差為±100mm,否則每片罰責任者100元。
9、巷道內浮煤留設不得有厚度大于100mm,長度大于3m,否則二次清理費用由施工隊承擔。
10、嚴格按作業規程規定的循環進度作業,禁止超循環作業,否則每超一米罰帶班隊長、班長、連采機司機各200元。
11、禁止任何人進入空頂區域,否則發現一次罰500元。
12、錨索允許外露長度≤200mm、預應力≥設計值的0.9,間排距±100mm,每根錨索使用規定樹脂不少于3卷,否則罰錨索施工隊每根100元,且不合格錨索不驗收、不結算。
13、巷道錨索支護必須緊跟工作面錨桿支護(特殊情況除外),否則每滯后一米罰施工隊100元。
14、區隊技術員是現場工程質量及工程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中線管理,及層位的控制,要及時按規定聯系地測站延線,凡因聯系不及時影響工程質量的每次罰技術員100元,因中線及層位控制問題造成嚴重質量事故,據查后從重處罰。
15、驗收員必須準確無誤的將每班的進度、巷道支護、巷道規格等工程質量情況記錄在案,并按礦要求統一填表,并按時送交礦生產部門(一式兩份),送交時間無故不得滯后24小時,否則每次罰驗收人員50元;出現質量問題及時向生產辦匯報清楚,并提供帶班隊長、班長、綜掘機司機姓名,出現問題隱瞞不報或匯報不及時,延誤返工處理時間每次罰驗收員200元;礦生產辦將定期對驗收人員的驗收情況進行現場復查,每發現驗收員驗收不認真,不負責,隨意編造數據進行填報驗收情況的,每次罰驗收員100元。
16、各班組必須實行現場文明施工,及時清理工作面浮煤、雜物,否則罰帶班隊長100元,班長100元。
17、嚴禁私自更改支護,和改變巷道規格,施工層位等,凡因地質變化等原因,需改變支護形式、改變巷道規格或施工層位的,必須先提交更改報告及措施,并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執行,否則每次罰隊長300元,技術員200元,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的,追糾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與經濟責任。
18、系統瓦斯探頭掛設不到位或不按標準吊掛,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9、安全警示牌板和安全警示桿沒有按規定要求吊掛,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20、沒有執行規定地點現場交接班且沒有填寫記錄,對帶班隊長、班長罰款100元。
21、未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專用工具制度且沒有填寫記錄,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22、聯巷貫通不設警戒,罰班長100元,司機100元。
23、未按規程規定支護抹角區及聯巷者,對帶班隊長、班長、技術員罰款100元。
24、檢修綜掘機或更換截齒時,必須斷開電氣控制電路,否責罰責任人100元。
25、擅自甩掉綜掘機電氣保護者,對直接責任者、機電技術員、機電副隊長各罰款200元,隊長100元,造成事故者,根據事故情節加重處罰。
26、遇地質構造,不及時編寫措施的,每次罰技術員300元,隊長200元。
27、綜掘機、破碎機、錨桿機等在大巷行走時必須編寫安全技術措施,否則罰技術員300元,隊長200元。
28、嚴禁在空頂區檢修綜掘機,否則罰責任人300元,對帶班隊長、班長罰款200元。
四、炮掘工程
1、所有炮掘工作面都必須按照光面爆破法施工,否則每次罰施工隊500元。
2、炮掘巷道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中線距任何一幫小于設計50mm以上,大于設計200mm以上,每延米罰款50元;巷道高度小于設計50mm以上,大于設計200mm以上,每延米罰款50元,并限期整改;
3、嚴格按照設計支護,錨桿錨固力大于5T,扭距大于100N.M,角度誤差不超過±15°,錨桿外露長度不大于50mm,有一項不合格,每根罰50元,并重新補打錨桿。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4、錨桿間、排距誤差不大于±100mm,否則每排罰款100元,每缺1根錨桿罰款100元。
5、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及“三人連鎖”放炮制,并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中要求的“綜合防塵”措施,否則每次罰施工隊1000元。
6、嚴格火工品管理,火藥、雷管必須分裝在專用的火藥箱內并上鎖,嚴禁亂扔亂放,每發現一次,罰當班班長100元,罰單位1000元;嚴禁打眼與裝藥平行作業,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7、不按《煤礦安全規程》中規定做引藥的。每次罰單位1000元。
8、警戒不符合規程規定等不負責任,罰單位500元。
9、處理瞎炮不按《煤礦安全規程》中要求處理的,每次罰施工單位1000元。
10、不認真執行敲幫問頂工作,致使頂板離層、活矸、浮石多,罰單位500元。
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管理辦法
(HLWIMS-C-2008-01-霍洛灣煤礦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管理辦法-0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礦井基礎技術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現場生產技術管理水平,確保采掘工作面科學組織生產、實現正規循環作業和安全生產,均衡地完成生產任務和各項技術經濟指標,進一步促進高產高效礦井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以下簡稱作業規程)是煤礦三大規程之一,是采掘工作面施工的法規,是現場技術管理的一項極其重要的基礎工作,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作業規程的編制、審批工作,做到該項工作有組織、有部署、有檢查,使工作面作業規程實現規范化和制度化管理。
第三條:每個采掘工作面投產(或開工)前,必須具備有審批通過、貫徹學習完畢的作業規程,否則不準施工。嚴禁無作業規程進行生產作業。
第四條:作業規程的編制依據
1、經過審批的礦井施工圖設計;
2、經過審批的采區(盤區)設計、工作面設計;
3、經過審批的采區(盤區)地質報告(包括水文地質)、工作面地質說明書、相關地質預測預報和素描資料;
4、工作面煤質預測報告;
5、工作面技術裝備;
6、《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煤炭工業技術政策》、《煤炭分公司生產管理辦法》、《煤炭分公司質量標準化標準》及各工種勞動定額。
7、相關管理制度,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機電設備維修保養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膠輪車輔助運輸管理制度、煤質管理制度等。
8、鄰近采區或相鄰礦井類比礦壓觀測資料。
第五條:正規回采工作面都必須按照“正規循環作業”的要求,進行編制作業規程。
第六條:掘進工作面都必須按照作業規程編制方法進行編制,有瓦斯涌出異常、突水危脅、火燒區、火區、大的構造等地段必須編制專門的安全措施,以確保安全生產。
第七條:臨時施工或巷道維修等工程,施工前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嚴禁在無安全技術措施的前提下進行施工作業。
第八條:所有采掘工作面在回采或掘進施工過程中,如遇地質情況變化時都必須制定安全措施或變更作業規程,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會審批準后,方可繼續施工。
第九條:凡工作面作業規程中所涉及的頂板支護方式、支護強度計算、設備選型計算、供電負荷計算、通風配風量計算、供排水計算、工藝參數計算、經濟技術指標統計核算等要按礦井(礦區)同期開采自然條件、生產裝備條件、管理水平等實際情況確定,并執行公司相關規定,不得采用不切合實際的計算方法。
第十條:采掘工作面要在確保安全的的情況下允許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和新的管理技術。采用平均先進的勞動定額和合理的勞動組織,在技術經濟指標上,充分體現“高起點、高技術、高質量,高效率、高效益”的一流礦井生產管理水平。
第二章 工作面作業規程編寫內容
第十一條:我礦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按作業內容和生產工藝主要分為:
1、綜采工作面作業規程。
2、連續采煤機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
3、綜掘機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
4、炮掘工作面作業規程。
第十二條:回采工作面作業規程編寫內容
1、工作面概況及開采技術條件
主要編寫內容:工作面位置、開采范圍、可采儲量及可采期;回采范圍內的地質及水文地質、開采技術條件、煤層賦存條件、煤質情況、相鄰工作面及采空區的狀況介紹。主要圖件:工作面井上下對照圖;工作面綜合柱狀圖;工作面順槽及切眼煤層素描圖;煤層等厚線圖;煤質預報圖(內容包括Mt、Ad、Vd、St..d、Qnet..ar、Cao、Fe2O3、ST.)。
2、工作面巷道布置及生產系統
主要編寫內容:工作面巷道布置方式、切眼位置、停采線位置、風門位置及巷道支護情況;工作面運輸系統;工作面通風系統;工作面供電系統;工作面供、排水及消防灑水系統;工作面照明、通訊系統;工作面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工作面防滅火系統。主要圖件:工作面平面布置圖;工作面設備布置圖;工作面運輸系統圖;工作面通風系統圖;工作面供電系統圖;工作面供水、滅塵灑水系統圖;工作面排水系統圖;工作面通訊系統布置圖;工作面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布置圖(生產系統圖件可根據具體情況合并為一張圖紙)。
3、采煤方法及回采工藝
主要編寫內容:采煤方法概述;回采工藝介紹;工作面設備性能介紹;循環作業方式及勞動組織。主要圖表:工作面機電設備技術特征表;采煤機進刀方式及進刀順序圖;循環作業圖表;勞動組織表。
4、頂板管理
主要編寫內容:頂板支護設計、支護阻力的確定依據和支架布置方式;上下端頭及安全出口支護(包括超前支護)布置及管理;初采初放管理;周期來壓管理;順槽頂板管理;支架操作管理說明。主要圖表:工作面支架布置及順槽超前支護圖。
5、工作面質量標準化及煤質管理
主要編寫內容:工作面質量標準化標準;機電設備管理標準;文明衛生管理標準;煤質指標及煤質保證措施。主要圖表:工作面質量標準表;機電設備管理標準表;煤質控制指標表。
6、工作面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主要編寫內容:編制主要經濟技術指標表
7、工作面災害防治
主要編寫內容:工作面在回采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水災、火災、瓦斯、煤塵、頂板事故等災害防治措施。主要圖件:各種災害避災線路圖。
8、工作面安全技術措施
主要編寫內容:各工種、工序操作時的安全技術措施;處理大塊煤(矸)安全技術措施;過地質構造帶安全技術措施;機電設備管理安全技術措施;“一通三防”;火工品管理措施;初采防水、防潰沙安全技術措施;過空巷及上覆采空區、上覆積水區下的回采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它安全技術措施。
9、公司、礦、隊有關管理制度及《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要求。
10、作業規程學習貫徹落實及職工考試記錄。
第十三條: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編寫內容
1、工程及地質概況
主要編寫內容:巷道名稱及掘進工作面位置、巷道用途及工期;工程地質介紹;煤質情況;瓦斯、涌水、老空、火區、頂板的情況。主要圖件:工作面井上下對照圖;巷道布置平面圖;掘進工作面地質預想剖面圖;掘進工作面工程地質綜合柱狀圖。
2、工程施工方法及施工組織
主要編寫內容:工程施工破、裝、運、支等環節工藝;工作面設備配備及技術特征;循環作業圖表;工作面勞動組織。主要圖表:設備進刀方式及進刀順序圖(或爆破炮眼布置圖);設備配備及技術特征表;掘進循環進度圖;工作面支護布置圖;工作面循環作業圖表;工作面勞動組織表。
3、工作面生產系統
主要編寫內容:主、輔運輸系統;通風系統;供電系統;供水、防塵系統;排水系統;通風系統及其他生產系統。主要圖件:運輸系統圖;通風系統圖;供電系統圖;供水系統圖;排水系統圖、防塵灑水系統圖;通訊系統圖;工作面安全監測系統布置圖;供風系統圖等(生產系統圖紙可根據具體情況合并為一張圖紙)。
4、工作面工程質量及煤質管理
主要編寫內容:工作面工程質量標準化標準;機電設備管理標準;文明衛生管理標準;煤質指標及煤質保證措施。主要圖表:工作面工程質量標準表;機電設備管理標準;煤質控制指標表。
5、工作面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主要編寫內容:編制主要經濟技術指標表。
6、工作面災害防治
主要編寫內容:工作面在掘進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水災、火災、瓦斯、煤塵、頂板事故等災害防治措施。主要圖件:各種災害避災路線圖。
7、工作面安全技術措施
主要編寫內容:掘進安全技術措施;頂板管理及支護安全技術措施;過地質構造帶安全技術措施;機電運輸管理安全技術措施;通風安全管理技術措施;火工品管理措施及其它安全技術措施。
8、公司、礦、隊有關管理制度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要求。
9、作業規程學習貫徹落實及職工考試記錄。
第三章 工作面作業規程編制、審批、貫徹執行程序
第十四條:工作面作業規程的編制程序
1、工作面作業規程的編制由采、掘隊的技術負責人具體負責編寫,并要按統一格式打印裝訂成冊。
2、編制作業規程前,地測部門負責按礦生產辦提出的具體要求,向區隊提供施工區間地質說明書及圖件;煤質管理部門負責按礦生產辦提出的具體要求,向區隊提供工作面煤質預測報告;生產辦負責向區隊提供新工作面施工設計圖紙、本采區礦壓觀測資料。
3、由隊長、技術負責人和施工隊組干部以及有經驗的工人深入現場調查研究提出意見,作為編制作業規程的主要依據。
4、作業規程編制要求在新工作面投產(或開工)前的一個月編寫完畢。
第十五條:工作面作業規程的審批程序
1、作業規程審批實行會審制,禁止以傳閱方式審批作業規程。
2、作業規程初稿提出后,由隊長初審后交生產辦,由生產辦報請礦總工程師組織審查。
3、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礦長、生產、機電、地測、調度、通風、安監站(站)等部門人員參加,共同會審作業規程,提出修改意見,由區隊技術負責人補充完善。參與會審的人員要在定稿后的作業規程審批意見單上簽字。作業規程由礦總工程師簽字批準后生效。
4、作業規程審批手續要求在新工作面投產(或開工)前十天結束,并下發礦有關單位貫徹執行。
第十六條:需要報請公司審批的作業規程及審批程序
1、需公司審批的作業規程有:礦井或采區第一個綜采工作面的作業規程;使用新采煤方法的工作面作業規程和“三下”采煤工作面的作業規程;掘進工作面采用第一套新的機械化作業線組織生產并使傳統生產工藝發生重大變化的作業規程;火區恢復生產、回收巷道煤柱和舊采區復采所制訂的特殊安全技術措施等。
2、凡報請公司審批的作業規程,首先要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然后再報送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由公司總工程師組織生產技術部、動力部、安監局、地測公司、煤質處、總調度室等部門會審,最后由公司總工程師簽字批準后實施。
第十七條:作業規程貫徹執行程序
1、作業規程必須按照學習、考試、補考、實施、復查、補充完善、再貫徹實施的程序貫徹執行,不得簡化或漏項。
2、作業規程批準后,在施工前五天由采掘區隊技術負責人組織本區(隊)全體干部及所在隊的全體工作人員學習、考試,考試不及格者不得下井作業。生產辦和安監站(站)要分別向本部室(站)全體管理人員進行貫徹學習,并記錄學習的地點、時間、內容和人員。
3、作業規程考試內容要求:
作業規程的學習考試內容力求簡明扼要,切合生產實際,對生產現場具有較強的針對性。考試內容具體涉及以下方面:
(1)、入井安全須知。
(2)、工作面名稱、位置、采掘場所簡要水文地質條件。
(3)、支護形式(支護材料規格、材質及布置方式)、施工機具(工作面設備配備及其主要技術特征)、施工方法(采掘、裝、運、支等環節)、本工種相關的工程質量標準及其控制措施。
(4)、采掘工作面生產系統,如纜線、管線、風筒、設備布置等內容。
(5)、工作面可能出現的自然災害的預防及其處理,熟悉避災路線、礦工自救與互救方法要求。
(6)、本工種級別的操作安全技術應知應會內容。
4、凡因輪休請假等原因沒有參加學習的工作人員,返礦后必須先補課,然后參加考試成績合格后,再下井作業,新參加和中途參加工作人員都要按規定進行學習,考試合格后方可下井作業。
5、凡進入作業場所的管理人員、作業人員,都要嚴格執行規程中的各項規定,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6、作業規程貫徹學習以三個月為一個周期。每三個月區隊技術負責人要組織區隊全體干部和工作人員對作業規程重新貫徹學習一次,并要重新進行考試簽字,考試成績不及格者不得下井作業。
第十八條:作業規程的修改補充。對作業規程的具體內容,在執行中發現有不適合現場具體情況的地方,可由執行人員向隊長或技術負責人提出意見,由隊長和技術人員研究后提出臨時執行意見,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方能實施。因生產地質條件等發生變化,與作業規程不符時,區隊技術負責人必須及時修改作業規程或補充安全技術措施。新修改的作業規程仍必須履行同原規程一樣的審批手續,并向區隊人員貫徹執行。補充規程要與原規程一并裝訂成冊。
第十九條:采掘工作面施工結束并通過主管部門驗收后,作業規程由生產辦整理歸檔。新開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須另行編制新的作業規程,嚴禁采用通用作業規程。
第四章 工作面作業規程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公司領導、機關職能部室的工作人員在深入現場檢查時均有責任檢查作業規程貫徹執行情況,發現不符合規程規定的行為必須及時糾正。
第二十一條:礦領導、機關管理人員、區隊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作業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發現不符合規程規定的行為必須及時糾正,對違章者要做出相應處理。
第二十二條:安監站(站)、生產辦要對作業規程履行程序和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二十三條:公司安監局、生產技術部、動力部等職能部室在每季度質量標準化大檢查時一并組織對作業規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通報批評;對嚴重的違章行為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第五章 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評比辦法
第二十四條:為了強化現場采掘生產管理,新工作面開工之前,各區隊要將審批后的該工作面作業規程報送生產技術辦備案。
第二十五條:生產技術辦每年組織一次對作業規程的編制和管理檢查評比,評出當年度優秀作業規程和最差作業規程,在全礦給予通報。
第二十六條:優秀作業規程評比條件
1、作業規程內容編制齊全,文字簡練明了,便于操作。
2、作業規程審批、貫徹手續齊全,并能按本辦法規定的時限定期組織貫徹學習。
3、作業規程內容切合現場實際,在施工期間隨工作面推進和條件的變化能預見性地解決工程技術和管理問題,并不斷補充完善。
4、礦檢查記錄反映較好的作業規程。
5、工作面當年沒有較大的違章責任事故。
作業規程編制、審批制度
(HLWIMS-C-2008-01-霍洛灣煤礦作業規程編制、審批制度-03)
一、參審人員和編制人員職責
1、礦總工程師對所審批的作業規程負全面責任。
2、生產辦參審人員對生產工藝、采掘技術、支護形式、頂板管理方法負責。
3、安監站參審人員對作業規程中有關安全方面的內容負責。
4、通風隊參審人員對“一通三防”方面的內容負責。
5、采掘隊技術員負責作業規程的編制、補充、修改、貫徹簽字、考試以及執行等工作。
二、采掘作業規程的編制與審批
1、采掘作業規程由施工區隊技術員具體負責編寫。
2、地測部門應于工作面生產前一個月負責向生產部門提交《地質說明書》。說明書中包括(1)1:2000的平面圖、剖面圖。(2)井上下對照圖。(3)頂底板及煤層柱狀描述及煤層要素。(4)地質構造、水文、瓦斯、開采范圍和儲量、砂層厚度、積水線、水砂具體的預測及鄰近區域上下層之間的關系等。
3、編制規程前,應由生產辦提出新工作面的主要技術要素、支護形式、頂板管理方法等要求,區隊長和技術員要深入現場調查研究,提出意見。
4、作業規程的初稿提出后,由區隊組織初審后交礦生產辦,由生產辦報請礦總工程師,會同生產礦長召集有關單位(生產、機電、地質、安監、勞資、通風、調度等)部門參加會審,提出修改意見和補充意見后簽字將會審意見加入規程并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生效,不得以“傳閱”的方式審批作業規程。
5、新采煤方法的試驗,由生產辦公室起草,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報請公司生產部,提交公司總工程師和安監處待審查批準后,方可試驗。
6、作業規程的修改和補充,要由隊長提出意見,經有關部門審查后,報礦總工程師批準方可實施。
7、所有正規回采工作面都必須按照正規循環作業的要求進行編制。
8、采掘工作面應盡量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技術和經驗,先進的勞動定額和合理的勞動組織在技術經濟指標上力爭體現高起點、高技術、高質量、高效率、高效益的“五高”原則。
9、綜采工作面作業規程的編制,應符合原煤炭部頒發《綜合機械化采煤工作面管理制度》和 《煤礦綜采工作面安全技術規定》。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內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執行說明》。
三、采掘作業規程的貫徹執行
1、作業規程審批后,隊長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本隊全體職工進行學習簽字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采掘作業規程貫徹后,該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執行作業規程中的各項規定。
3、對于作業規程具體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隊長和技術員研究后要及時制定補充措施,審批貫徹后與原作業規程一并裝訂成冊。
4、采掘工作面結束后,作業規程即行作廢,新開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須另行編制新的作業規程,不準代用。
支護材料管理辦法
(HLWIMS-C-2008-01-霍洛灣煤礦支護材料管理辦法-04)
為了節資降耗,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一、掘進巷道支護材料管理辦法
1、本辦法適用的支護材料包括:錨桿、托板、樹脂、以及遇層等地質構造發生變化時所用的金屬網、鋼帶、工字鋼、木材等。
2、各隊必須根據生產安排、工程進度和設計圖提前10天做好月度材料領用計劃,月度材料領用計劃須寫清總工程量、材料消耗總量,材料規格、已完成工程量、已領材料數量、本月計劃工程進度、本月計劃材料領用量等。
3、月度材料計劃須經生產辦審批、主管礦領導簽字(物資站負責按支護材料計劃實施),方可領取。
4、月度材料計劃一式三份,生產辦、物資站及施工隊各持一份。
5、各隊的支護材料必須按照工程進度分批領用,并辦理出庫手續,一式四份,物資站、施工隊、生產辦、經營辦各持一份。
6、支護材料的消耗量應不超設計用105%范圍。在井下現場檢查中,發現隨意浪費支護材料的情況時,應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罰款額度以所浪費的支護材料原值的2倍為準;若出現不按設計要求,隨意減少支護密度,超出質量標準的誤差范圍要求時,必須進行經濟處罰,罰款額度以超范圍節約的支護材料原值的2倍為準;并要求其及時按設計要求進行整改。
7、遇特殊地質構造需增加材料時,須由生產辦審批、主管礦領導簽字后,方可領用。
8、支護材料消耗量作為每月工資結算的考核項目之一,超額部分按30%從工資總額中扣除,節余部分30%給予獎勵,并將節余材料量納入下月計劃定額之內,考核日期從上月的25日到本月的25日。
9、每月的26日由供應科向生產辦提供各隊本月支護材料實際發生量,生產辦負責與設計及該隊本月工程進度核對、審批,并拿出獎勵或處罰意見,經營辦以此為依據給以工資結算。
二、綜采搬家材料管理辦法
1、本辦法適用的材料包括:單體液壓支柱、木材、金屬網、工字鋼、鋼絲繩等。
2、搬家隊必須根據搬家準備會議精神、綜采面推進速度和設計圖紙,提前15天做好材料領用計劃,材料領用計劃須寫清材料用量、材料規格等。
3、材料領用計劃須經生產辦審批、主管礦領導簽字(物資站負責按材料領用實施),方可領取。
4、材料領用計劃須一式三份,生產辦、物資站及搬家隊各持一份。
5、搬家隊領用材料時,必須辦理出庫手續,一式四份,物資站、施工隊、生產辦、經營辦各持一份。
6、材料的計劃領用量:
(1)、木材、金屬網、工字鋼不得超過設計的105%。
(2)、單體液壓支柱按設計數量領用。
(3)、鋼絲繩、其它易耗品根據工作面實際情況領用。
(4)、遇特殊情況需增加材料時,須由生產辦審批、主管礦領導簽字后,方可領用。
7、材料的回收率:
(1)、單體液壓支柱回收率100%。
(2)、鋼絲繩的回收率85%,并交舊領新。
(3)、其它材料將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規定。
8、搬家完工后,由物資站向生產辦提供搬家隊材料實際發生量、回收量、生產辦負責與設計核對、審批,并拿出獎勵或處罰意見,經營辦以此為依據給以搬家費結算。
9、材料消耗量的超額部分(未經生產辦、主管礦領導審批)從搬家費中加倍扣除,節余部分按30%給予獎勵。
采煤工作面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HLWIMS-C-2008-01-霍洛灣煤礦采煤工作面工程質量管理制度-05)
一、回采單位必須實行自檢、互檢和專檢相結合,各采煤隊每一回采工作面都必須配備不少于一名專職驗收員,專門負責每班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工作。
二、對全礦采煤工作面工程質量的日常檢查監督工作由生產組負責,配備質量檢查員,及時排除安全質量隱患。
三、礦井采煤工作面工程質量驗收每月至少進行四次,每周一次,月底檢查一次,由質標辦牽頭,對工作面的質量管理、安全管理、文明生產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對各工程進行質量驗收,對存在問題逐條落實,限期處理。
四、采煤工作面質量標準及考核辦法,參照《霍洛灣煤礦2008年采掘工程管理辦法》。
五、綜采工作面質量計分評級按煤炭分公司制定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試行)》為準,分為三個等級。
六、全礦采掘工程質量管理由總工程師負責,各級行政正職是質量第一責任者,各級技術負責人對質量技術責任,各級管理人員對質量負管理責任,施工人員對工序質量和工程質量負責。
七、各采掘單位必須以隊長、技術員為核心,建立質量責任制,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把質量與班組織和個人利益密切掛鉤。
八、為鼓勵施工單位抓質量的自覺性,提高工程質量和經濟效益,工程結算實行優質優價政策,使工程質量和經濟利益密切掛鉤。
九、質量保證資料是評定質量等級的重要依據,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各項保證資料。包括:(1)質量檢查原始記錄及班評記錄;(2)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監測分析和處理責任制;(3)工作面地質月預報;(4)作業規程及復審意見;(5)綜采工作面安裝,初次放頂、收尾,過地質構造帶及撤面的專項措施;(6)質量事故記錄。
十、作業規程及技術措施必須切合實際,開工前由隊長、技術員負責向全體工人貫徹學習,向工人進行質量、技術交底,學習簽字后應考試,不合格者嚴禁上崗。
井下放炮管理處罰辦法
(HLWIMS-C-2008-01-霍洛灣煤礦井下放炮管理處罰辦法-06)
為認真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公司和我礦關于井下爆破作業的相關規定,保證井下爆破作業安全,結合我礦實際生產情況,特制定本辦法,望從事井下放炮作業的施工單位和作業人員嚴格參照執行。
第1條 擔任井下放炮作業的放炮員必須經專門培訓,有兩年以上采掘工齡,并持有集團公司頒發的放炮合格證。
一經發現未持有放炮合格證而從事放炮作業的情況,罰作業單位10000元,罰放炮作業人員500元,并通報批評。
第2條 放炮員使用的雷管必須是專人專號,不得轉借。雷管、炸藥必須當班領用,剩余當班交庫,不得在作業地點存放。
發現作業地點存放雷管、炸藥的,罰作業單位5000元,罰當班放炮員500元。
第3條 井下放炮必須使用放炮器。放炮母線必須絕緣良好,沒有破口或明線頭,其長度應與撤人距離相同。放炮器鑰匙要隨身攜帶。
發現放炮未使用放炮器的,罰作業單位5000元,罰放炮人員500元;發現放炮母線不符合要求,或放炮器與放炮鑰匙未按要求放置的,罰作業單位3000元,罰放炮員200元。
第4條 未使用的電雷管腳線必須扭結。嚴禁斜插管、半腰管和雷管綁在引藥外面。放炮前必須把放炮火藥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發現違反上述規定的,罰作業單位2000元,罰放炮員200元。
第5條 放炮必須使用水炮泥,用炮泥封實炮眼。嚴禁無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實放炮,嚴禁放糊炮。嚴禁使用蓋藥、墊藥。
放炮作業地點存在未使用水炮泥,無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實,放糊炮等現象的,一經發現,罰作業單位3000元,罰放炮員500元。
第6條 井下放炮作業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發現未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的,罰帶班班組長、放炮員、當班瓦檢員各200元;因未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由于瓦斯超限放炮造成事故的,后果由作業單位和通風隊共同擔負,當班瓦檢員作開除處理。
第7條 放炮撤人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撤人距離執行。未按規定執行的,發現后罰作業單位2000元,放炮員200元。
第8條 掘進工作面放炮嚴格執行放炮停電制度。未執行放炮停電制度的,一經發現,罰作業單位3000元,罰放炮員300元。
第9條 井下放炮作業應采用煤礦許用電雷管爆破。放炮作業必須執行一次裝藥一次起爆,嚴禁一次裝藥分次起爆。
發現作業地點存在一次裝藥分次起爆現象的,罰作業單位5000元,罰放炮員500元。
第10條 處理瞎炮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處理步驟執行,嚴禁違章處理瞎炮。
發現違章處理瞎炮的,罰作業單位5000元,罰放炮員、協助處理人員各500元。
第11條 工作面必須有灑水消塵設施,并嚴格執行放炮后灑水消塵制度,無水時不準裝藥放炮。
檢查發現放炮作業地點未執行放炮后灑水消塵的,罰作業單位1000元,罰現場帶班班長、放炮員各100元。
第12條 井下放炮作業施工單位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有關部門及礦總工程師批準,經放炮員學習簽字后嚴格執行。
發現放炮作業未制定安全措施的,責令立即停止作業,并罰作業單位10000元;發現放炮作業未按安全措施執行的,罰作業單位3000元,罰現場放炮員300元,并責令其按措施執行。
第13條 用放炮方法貫通巷道時,必須嚴格按放炮貫通措施進行作業,無貫通措施不得隨意貫通。
未制定貫通措施進行放炮貫通巷道的,一經檢查發現,立即停止其貫通作業,并罰作業單位10000元;造成嚴重后果,影響礦井正常生產系統的,責任由施工單位承擔,并處罰施工單位20000元。
未按貫通措施進行放炮貫通巷道的,罰作業單位5000元,罰現場帶班班長、放炮員各300元,責令其嚴格按措施執行放炮貫通作業。
第14條 井下放炮作業,對放炮地點的所有設備、設施必須加以可靠的保護,或將其撤出到安全地點以外,否則不得進行放炮作業。
發現放炮作業地點未對設備、設施加以有效地保護,造成設備、設施因放炮受到損壞的,除要求作業單位根據設備、設施損壞情況按價賠償外,另罰作業單位5000元,罰放炮員500元。
以上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具體操作單位為安監站、礦通風科,辦法解釋權歸礦總工程師和通風科所有。
頂板管理措施
(HLWIMS-C-2008-01-霍洛灣煤礦頂板管理措施-07)
為了更好地貫徹公司安全工作指示,保證我礦安全生產,確保生產施工時的職工安全,結合我礦巷道頂板特征,特制定如下管理措施,要求各單位經貫徹學習后嚴格執行:
一、綜采隊頂板管理措施
1、加強液壓支架檢修,保證液壓系統無竄液、漏液現象,支架動作靈活。
2、生產時保證支架達到初撐力,及時跟機拉架。
3、采煤機司機應割平頂底,保證支架接頂良好。
4、認真觀察周期來壓情況,準確掌握來壓步距;來壓時應組織快速推進,加快推進速度。
5、在頂板離層或比較破碎時,應采取適當的移架方法,防止工作面頂板出現漏矸事故。
6、上下兩巷超前支護必須及時有效,嚴格按作業規程要求支護,以防上下兩巷出現頂板下沉或冒頂事故的發生;如發現頂板破碎或有異常情況發生,及時匯報,生產辦負責安排相關隊伍進行補強支護。
二、連采、綜掘等掘進隊頂板管理措施
1、各掘進工作面嚴禁超循環作業,在破碎裂隙帶每循環進度不得大于4米、頂板完整時循環進度不得大于6米。
2、在破碎頂板和裂隙帶錨桿間排距不得大于600毫米,同時必須采用錨索、鋼帶和金屬網聯合支護方式。
3、錨索必須緊跟工作面,錨索支護不到位時,視為空頂,嚴禁進行下一循環作業。
4、未進行錨索支護的工作面,工人有權拒絕繼續掘進,跟班干部強行安排工人作業,按違章指揮論處。
5、在破碎頂板和裂隙帶無錨索支護的情況下,檢查人員有權停止掘進作業。
6、錨索隊必須按質按量完成支護任務。影響正常掘進一次罰款2000元,因掘進隊影響未完成錨索支護任務, 免予處罰, 但須向生產指揮中心說明原因, 堅持錨索支護不到位不開工。
7、在破碎頂板和裂隙帶掘進, 嚴禁司乘人員離開駕駛室觀察頂板, 副司機嚴禁跟機作業, 不許進入空頂區域, 嚴禁頂板留設傘檐和臺階(200mm), 每出現一處罰司機200元。
8、錨桿、錨索支護前, 必須處理頂板鱗皮、活矸、片幫。
9、錨桿、錨索鈕矩必須符合要求, 托盤必須接頂, 一根不接頂罰款500元、錨索外露長度超過200mm不予結算。
10、凡是有傘檐和臺階的地方必須采取特殊方式支護(錨網、錨索)。
11、驗收員禁止進入無錨索支護的工作面驗收。
12、掘進工作面錨索支護到位后,兩幫進行臨時錨桿支護,臨時幫錨桿支護不到位不得進行下一循環作業,幫網支護滯后工作面不得超過兩條聯巷。
13、機關管理人員實行分片管理制度,除日常檢查外,每旬對全礦所有巷道及工作面進行一次拉網式隱患排查。
施工層位管理規定
(HLWIMS-C-2008-01-霍洛灣煤礦關于施工層位管理的規定-08)
為了確保我礦各采掘工作面的施工安全,針對我礦實際情況,現針對我礦各盤區的施工層位,規定如下:
一、施工層位規定
1、一盤區
采煤:要求工作面底板延8-1煤層底板前進,層位控制再3#夾矸以下,3#矸不清楚時,要求不超過2#矸石上2m,采高嚴禁超過支架最大支撐高度。
掘進:要求底板延8-1煤層底板前進,頂板依巷道高度而定,并控制在3#矸石以下,3#矸石不清楚時候,要求不超過2#矸石以上1.5m。
2、三盤區
采煤:頂板不超過2#矸石上0.8米,底板依采面實際情況而定,當采面上下順槽破8-1煤層底板時,采高為4米;當采面上下順槽未破8-1煤層底板時,工作面底板延8-1煤層底板前進。
掘進:頂板延2號矸石前進,底板依巷道高度而定。
3、五盤區
采煤:待回采時候另行規定
掘進:要求底板延8-1煤層底板前進,頂板依巷道高度而定,并控制在3#矸石以下,3#矸石不清楚時候,要求不超過2#矸石以上1.5米。
二、施工層位的變更及管理
1、任何人嚴禁私自變更施工層位,在正常的情況下,因施工而造成層位錯亂,依造成的后果進行事故追查,處罰金額,單位每次不低于5000元,個人每次不低于500元。
2、如因地質條件變化或者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而需要施工單位變更施工層位時,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施工層位變更報告及相應的技術與安全措施”,經礦有關部門及領導審批并報公司生產技術部審批同意后,方可貫徹實施。
3、施工單位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施工的層位及層位管理的有關要求。
4、由各采掘隊技術員對本單位施工的工程地質情況及層位變化情況進行觀察并做好記錄。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定期向礦有關主管部門及領導匯報以便于及時做出層位調整。
井巷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HLWIMS-C-2008-01-霍洛灣煤礦井巷工程質量管理制度-09)
一、總則
1、為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全員質量意識,推動我礦質量標準化工作的開展,使我礦質量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適用于霍洛灣煤礦自營、外包井巷工程的有關單位和個人。
3、搞好工程質量是全礦每個職工的職責,全礦每個職工有責任共同關心、支持質量管理工作,使全礦形成“干標準活,干放心活”的新氣象。礦屬各單位要從嚴把關,各負其責,從原材料入庫、現場施工到交付使用、維修等全過程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全面質量管理。
二、質量保證體系
1、全礦自上而下建立嚴密的質量責任制,實現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全方位的全面質量管理。各級管理人員對所管質量負管理責任,施工人員對施工的各個工序工程質量負責。
2、全礦井工程質量管理由工程質量管理委員會管理,管理委員會主任由礦長擔任。具體業務部門為生產辦公室,專門負責日常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質量的旬月驗收,工程質量事故追查等業務。單位工程監理對分管工程質量負責。
3、各施工單位建立以隊長、技術員為核心的質量保證體系,建立質量責任制,健全管理制度和驗收制度,把質量同班組、個人利益密切掛鉤,變抓質量、保質量為全體職工的自覺行動。
4、對于引進外包單位,要嚴格審查其資質等級,外包單位必須是“三證齊全”(施工許可證、施工資質和營業執照),質保體系健全并發揮作用。否則不準承擔本礦工程。已進入礦的隊伍,發現其實際技術水平與資質證書不符或轉包工程應予辭退。
三、質量檢查和驗收
1、礦每月10號、20號、30號對井巷工程進行定期質量檢查,以此作為礦對施工單位的質量考核依據。公司基建部、生產部、質監部門組織的月驗收時間為每月的26日,如遇星期天,時間順延。
2、自營及外委施工單位的上報進度及上報工程質量管理等級以每月25日礦組織的月末驗收為準。各單位工程的竣工,由礦報請上級有關部門組織該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以此作為該單位工程結算的依據。每個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完工后,礦組織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主要分部分項工程評定應請上級有關部門和質檢站參加。礦月旬質量檢查前,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需作好檢查前的準備工作。
3、按中腰線施工的井巷必須懸掛中腰線標記,采用激光指向的井巷在倒激光指向儀前,施工單位必須每隔30M延伸中線位置,無中(腰)線的井巷不予驗收。
4、檢測工具不齊備的施工單位必須在檢查前幾天向質檢部門提出書面報告,否則不予驗收。
5、噴漿厚度必須按標準要求埋設檢查標記,無檢查標記的必須在礦月末檢查前(25日)按每天20M一組(3孔)打好檢查孔,否則不予驗收。
6、拉底工程必須在巷道兩幫用顏色漆畫出腰線,即每隔十米標定巷道所處位置。
7、施工單位必須在礦檢查前填寫好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并準備好各類質量檢驗保證資料。
8、礦檢查組的成員由礦領導、生產辦公室、生產指揮中心、安監處工作人員、經營辦公室有關人員和施工單位負責共同完成,現場檢查完畢其原始數據經各部門簽字認可。
9、施工單位井巷工程質量檢查實行“三檢制”,即做到自檢、互檢和專檢相結合。施工單位各作業面每生產班必須配備專職驗收員一名。隊技術員負責對驗收員進行技術質量交底,并對隊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不配備專職驗收員的單位視為質保體系不健全,工程進度驗收中扣除延米工程含量。
10、施工單位質檢員必須由經過新標準培訓的人員擔任,工作中必須實事求是,秉公辦事,對不負責,謊報數據、涂改原始記錄者根據情節輕重每次處以50——100元的罰款,并追究技術員、隊長責任,不合格部分由施工單位限期返工處理。
11、全礦性的質量大檢查或日常抽檢過程中檢查人員發現有危及安全質量問題時必須現場安排施工單位處理,施工單位不處理,檢查人員有權令其停工,對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施工單位領導責任。檢查人員下井未發現或發現了未提出危及安全的質量問題而造成事故的,檢查人員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12、對于月末檢查結果,合格率低于100%的工程,本月該工程不予報進尺,必須在規定限期內無條件處理,處理后申請復檢,復檢合格后,按礦有關政策及合同規定報尺計價,復檢仍不合格工程,將停工整改,并追究領導責任。
四、支護材料
1、井下各種支護材料質量由公司供應部門、礦經營辦公室、生產辦公室和施工單位共同把關,絕不允許以劣充優,以次充好,以小充大。堅決杜絕不合格材料下井。
2、井巷工程所需的鋼帶、錨桿、錨固劑、水泥、、速凝劑等。各施工單位每月必須有材料申報計劃(合同中規定可自行采購的除外)供應科負責辦理材料的采購、出庫手續,材料的品種、規格、質量要符合設計要求,進貨渠道要正規,杜絕假冒偽劣支護材料入井。磚、石、砂子等必須通過礦區質監站檢驗認可方可使用。
3、各種支護材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檢驗報告)和礦區質監站出據的復試報告,在保質期內方可入井使用,嚴禁使用過期、變質的支護材料,違者罰款500—300元/次,并無條件對不合格的工程返工處理。
4、由物資供應部門給施工單位提供的資料有:
(1)所有分批鋼材、管材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
(2)水泥(包括快硬水泥、速凝劑)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藥卷(樹脂或水泥藥卷)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鋼帶、錨桿出廠合格證,鋼網出廠合格證及其復試報告或代用材料試驗報告。
5、由施工單位向質監站及時送檢的材料有:砂漿試塊和砼試塊。
6、施工單位向質監站要求的資料:砼試塊和砂漿度塊強度試驗報告、砼砂漿配合比報告。
7、以上資料必須向生產辦公室、各單位工程監理處提供原件一份,以歸入工程檔案。
8、施工單位擅自未經許可的支護材料,一經查出,罰款1000—3000元,并返工處理,且追究施工單位領導責任,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按有關政策進行追查處理,對于施工單位在工程中偷工減料、弄虛作假、屢教不改的須停工整頓,罰5000元,并不予結算,直至中止合同。
五、砌塊、砼試塊管理
1、各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外包單位行政技術負責人)必須認真負責,按規定制作砌塊、砼、砂漿塊并及時送質檢部門試驗。
2、各種試塊制作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井巷支護施工中預留混凝土試塊的數量。
①、立井、風井、溜井:每澆注20—30M或20M以下獨立工程不少于1組(3塊)。
②、斜井、平硐、巷道:每澆注30—50M或30M以下獨立工程不少于1組。
③、硐室:每澆注1000m3以上不少于5組,500—1000m3不少于3組,500m3以下不少于2組。
④、設備基礎、地坪、道床、水溝、臺階每澆筑100m3或100m3以下獨立工程不少于1組。
(2)、噴射砼(砂漿)試塊的數量。
①、立井、風井、溜井:噴厚在100MM以上時,每20—30M不少于1組(3塊)噴厚在100MM以下時,每50M不少于1組。
②、斜井、平硐、巷道:噴厚在100MM以上時,每30—50M不少于1組。
③、硐室:1000m3以上不少于5組,500—1000m3不少于3組,500m3以下不少于2組。
④、其它獨立工程:50—100m3不少于1組。
(2)、骨料或級配變更時應另行取樣。
3、制作的試塊上必須標明工程名稱、部位、施工單位和制作日期,并由技術負責人在現場養護28天,試塊制作須是現場取樣,不許弄虛作假。生產辦公室有權對此進行抽查、監督,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罰施工單位100—1000元/組。
4、試塊制作規格:砼試塊為150×150×150。砂漿塊為70.7×70.7×70.7,制作好的砼、砂漿試塊24小時后脫掉,并在現場養護28天,養護好的試塊從現場取回,妥善保管,月底24小時前施工單位將匯總的試塊送往礦區質監站試驗試壓,沒有試塊試驗報告的不予進行等級評定。
5、磚、砼、砂漿塊數量必須與施工工程相一致,若數量不夠,每少一組罰施工單位100—200元,造成質量事故的按事故追查處理。
六、隱蔽工程管理
1、施工單位和檢查部門必須嚴肅充分考慮好隱蔽工程管理工作。
2、礦各隱蔽工程管理由單位工程監理負責,業務部門為生產辦,專門負責施工現場的監督和簽證工作,礦自營工程的隱蔽工程現場管理由隊技術負責人負責,外包單位的隱蔽工程現場管理由其施工單位技術主管和技術員負責。
3、隱蔽工程的項目和內容。
4、砌碹巷道:基礎深度、砌厚、灰漿飽滿程度、超欠近似量。冒頂片幫、毛巷尺寸、壁后充填及材質等。
5、錨噴巷道:巷道尺寸、鋼帶、錨桿規格、數量、錨固力、扭矩、間排距、安裝角度、外露長度、鋼梁分布及規格、數量、網片鋪設(包括規格、數量)噴射厚度、材質等。
6、其它被視為隱蔽工程的工程。
7、施工單位被視為隱蔽工程的內容必須由施工單位填寫隱蔽工程記錄表,砌碹巷道每10m填寫一張,錨噴巷道每500m填寫一張,其它工程根據施工條件、施工進度及施工需要自行決定。
8、一般性隱蔽工程驗收,由施工單位提前一天發生隱蔽通知單,通知礦生產辦,并同時提交隱蔽工程記錄表,經雙方共同驗收,重要隱蔽工程由礦提前三天通知基建主管、設計單位、質監站,共同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對于隱蔽工程須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措施中明確說明。
9、生產辦接到施工單位發生的隱蔽通知后,應按時指派礦檢查人員到現場監督檢查。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礦質檢員應積極配合搞好隱蔽檢查工作。礦檢查人員應對照隱蔽項目逐項核實,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讓其處理,待符合規定后方可讓其隱蔽。隱蔽過程中礦檢查人員要現場監督,并按要求隱蔽,砌碹巷道和砼底板工程一般不離現場,若需檢查幾個隱蔽頭時,礦質檢員應巡回監督,保證重點,當班隱蔽不完的工程要充分考慮履行交接手續,保證監督檢查工作連續性,待隱蔽工程按規定施工完成后方可予以鑒證。
10、施工單位發隱蔽通知前,必須充分考慮進行自檢,合格后方可發通知。隱蔽工程記錄表的隱蔽項目和內容必須與工程施工工段對應,標明施工位置和方向,并附圖說明,以便檢查。
11、對于錨噴巷道,當掘進、錨桿支護作業與噴漿作業或砼底板等屬不同施工單位時,由施工單位各自填寫各自的隱蔽工程記錄表,在隱蔽前一天通知監理部門進行隱蔽檢查,生產辦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的作業。施工單位發出隱蔽通知單后監理部門24小時內不予檢查,且無特別說明,施工單位可自行隱蔽,出現質量事故由監理部門負責。
12、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質檢員必須充分考慮負責,嚴格把關,不準弄虛作假,玩忽職守。
13、礦日常檢查或抽查中對于掘進成巷每發現一米超寬而不合格,罰款30—100元,超高視使用情況給予每米10—20元罰款(不含巷道底形成大坑),頂臺階每米20—50元,幫臺階每個30—100元,底臺階每米10—50元。巷道欠寬欠高必須進行處理,否則不予進尺,并罰款每米50—100元。掘進中底板形成大坑視情形每米罰款50—100元,交岔點跨度掘進每超長1米按砌塌處理費用處罰。
14、鋼帶錨桿支護中,每發現一條頂鋼帶錨桿支護下不合格罰50—100元,并重新處理至合格為止。凡支護出現有割料、嘣爛的鋼帶視損壞程度罰款100—300元/根,并責令其處理至合格為止。凡支護中用小規格錨桿代替標準要求錨桿或出現過期作廢錨桿等弄虛作假的情況 ,每根罰款500元并重新處理至合格為止。每發現空頂一處,罰款500元,缺失錨桿,罰款50元/根,并要求處理至合格。檢查中,鋼帶錨桿間排距不合格除要求重新加打錨桿至合格要求,每米罰款20元。外委工程視為合格的鋼帶錨桿增加的支護材料由施工單位負擔。自營工程施工中,失效錨桿采用重新補打合格時,其補打率應在2%以內,超過部頒標準其材料消耗由施工單位承擔。
15、噴漿作業中出現下列問題時,按以下辦法處罰:
(1)、噴漿前不檢查錨桿的緊固程度或明知錨桿未緊而噴漿者,罰噴漿施工人20元/m,如噴漿前100m發生噴漿通知則不受此處罰。
(2)、噴漿中不沖洗巖(煤)幫每次罰款200元。
(3)、噴漿出現蜂窩、麻面或漏噴,每平方米巷道罰款300元,穿裙赤腳每米罰款30元。達不到設計質量要求的不予上報進尺。
(4)、噴漿回彈清理不凈,除限期處理外,巷道每米罰款20元,設備出現不掩蓋,不清理每臺件罰50—100元,電纜管路拆下恢復,則每米罰款5元。
(5)、噴漿前不對頂幫,以及要求處理的突出物,不處理干凈就噴漿的罰300元。
(6)、噴漿打錨桿用的空壓機用于冷卻后的熱水不按要求處理的(循環利用或用泵排出),視情形輕重每班罰50元。
(7)、噴漿厚度每發現一個檢查點不合格罰款200元,并責成被噴至達標要求,不符合合格要求,該月不予報進尺。
16、砼底板作業中出現下列問題時按以下辦法處罰:
(1)、打砼底前,底板淤泥、積水未清凈打砼底板罰款100—元/m,強度、寬度檢查達不到設計要求的不予上報進尺,必須限期返工處理至合格要求。
(2)、支模板中模板高度小于設計要求高度,罰款30元/m,支模出現跑模每米罰款20元。
(3)、模板采用石頭支撐,打砼時未取下,每發現一處罰20—50元。
(4)、不采用電振動棒震動,除責令停工整頓外,每米罰款150元。
(5)、伸縮縫未達到要求的寬度、深度每處罰50元。
(6)、表面出現麻面、蜂窩、腳印及凹凸不平每米罰300元。
(7)、不按中腰線施工,每米罰200元。
(8)、砼厚度達不到要求每平方米罰款500元。
(9)、砼底板工程在達不到規定養護期就出現車輛通過之情形,要進行嚴格追查,引起質量事故的按其嚴重程度給予賠償處理。
17、各分項工程中,如保證項目達不到相應質量要求,將視其情節輕重追究施工單位責任,將給予罰款、不驗尺、返工處理,有“三違”現象作業將按照安監處罰條例執行,并追究質量責任。
18、施工單位不積極配合礦檢查人員工作,不按檢查人員意見整改,消極對抗或發泄不滿情緒、謾罵、毆打檢查人員,視情節輕重按安監處罰條例處理。
19、凡屬于隱蔽工程的工程施工單位無隱蔽檢查記錄和質檢員簽字認可的一律不予定級上報進度。
七、激光、中腰線
1、地測人員必須高度重視,盡職盡責,確保中腰線、導線、水準測量、內部控制網點的標定,準確符合國家規范要求。
2、井巷工程施工中測量人員必須嚴格按《測量規范》給點放線,腰線點兩幫對稱設置,中心線點(含偏中心)設于巷道頂板,中腰線點必須打孔設木樁固定,木樁上穿釘子系繩,中腰線點間距符合規范要求,對重要工程或施工難度大的工程,測點視施工需要應當加密,保證施工質量的可靠性。毛巷施測的中腰線點,成巷時必須保留。
3、中腰線與施工斷面尺寸關系在施測完后測量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生產辦工程監理和施工單位下發測量通知書,讓其明白施工要素,以便檢查和施工,未下發通知罰測量人員30元/次,造成不合格工程按質量事故追查處理。
4、炮掘和次要巷道迎頭中腰線點距中腰線點距工作面不大于100mm,100mm以內工作面中心線延伸由施工單位自行解決,超過此距,施工單位通知地測人員延伸。
5、各施工單位必須充分考慮保護好中心腰線、導線、水準控制測點。如有意破壞測點,造成巷道無法驗收或無中腰線者罰責任者50—100元。且要求對不合格工程進行處理,處罰按有關規定執行。如屬測量失誤造成不合格,工程將按質量事故追查處理,實屬特殊原因如冒頂、片幫等測點丟失,測量人員應及時補齊。
6、主要機掘巷道安設激光,并保證每180M內延伸一次(距離據光斑清晰度而定),安設激光的巷道按下列規定執行:
(1)、激光必須按設計方位和坡度安設,一旦激光設定,施工單位必須按測量人員提供的定位尺寸施工,不得變更。
(2)、施工單位各班組進入工作現場后,首先要檢查激光的準確性,激光光速是否穿過既定的中心線和坡度點,若沒有可由代班隊長(技術員)或工長調整光速穿過標定的中線和坡度點,如屬沒頂掘進,頂板變化較大,當班無法調整至規定要求,應立即通知測量人員調整,無中(腰)線指示的井巷不準施工。造成質量事故的有關規定處罰。
(3)、各班組在施工中要隨時檢查激光光束的準確性,因碰撞、震動頂板下沉等其它原因導致光斑移位立即通知地測站及時處理。對于此類事故責任單位每次罰款50—100元。不處理或造成事故的同8處罰。
(4)、使用激光的巷道,中腰線的延伸按3.2.1條執行,中心樁子必須外露在巷道輪廓的支護厚度以外。
(5)、出現激光光斑變大、光束分叉、光束不亮等問題時,施工單位必須及進與駐礦地測站聯系,并及時修理或更換。
7、沿煤頂掘進的巷道,巷道只標定中線,但巷道高度必須在設計的允許范圍內。
8、自營工程腰線標定由駐礦地測站負責,每10M在巷道兩幫對稱設置,樁孔由施工單位打眼,外委隊自行給定腰線,地測站負責監督管理與復核工作。
9、每次移動前,礦自營施工單位必須以書面開工提前12小時通知駐礦地測站,地測站要給生產辦礦建工程監理處和施工單位下發激發定位尺寸通知書。
八、文明施工
1、文明施工是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是礦井質量達標的內容之一,也是提高工程質量的有力措施之一,各施工單位必須予以高度重視,根據井巷工程質量標準化內容進行作業。質量的內容既包含井巷工程質量也包含文明生產生產質量,文明生產的好壞必須同經濟效益密切掛鉤。
2、文明施工內容。
3、各施工單位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符合上級有關規定,圖文清晰,審批、貫徹手續完備。要求所有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都必須有對文明生產管理的要求。
4、作業場所必須實行綜合防塵。連續采煤機的集塵器必須定期清掃,礦各轉載點必須裝設噴霧降塵用的噴頭,回風巷道必須設置防塵水幕。
5、局部通風合理、風筒出口出風量必須保證該工作面的最低風速要求,風筒吊掛整齊,逢環必掛不漏風,迎頭風筒不落地,風筒口距迎頭距離不超過作業規程規定的距離。
6、臨時軌道鋪設,軌距誤差不大于10mm,不少于5mm,軌道接頭間隙不大于10mm,內錯不大于5mm。軌枕間距不大于1mm,構件齊全,緊固有效,刮板輸送機鋪設要平、穩、直、構件齊全,機頭、機尾固定可靠,膠帶輸送機鋪設平、穩、直、不跑偏、托輥齊全有效。
7、巷道內無雜物、無淤泥、無積水。綜掘和炮掘施工淤泥積水長度不超5m,深度不超過0.1m,浮矸(煤)不超過軌枕上平面,連續采煤機掘進工作面淤泥、積水長度不超過10m,深度不超過0.2mm,底臺階高度不超過200mm,頂臺階高度不超過100mm。
8、作業場所設備有施工牌板(施工平斷面圖、截割工藝圖、炮眼布置圖、爆破說明書、避災路線圖),施工斷面圖中心須標明臨時風筒、管線吊掛位置。
9、上下山(斜巷)掘進安全設施齊全有效,安全間隙和躲避硐設置等符合規程規定。
10、掘進工作面機電設備按維修制度定期檢查維修,達到完好。保護齊全,電器設備消滅失爆。管線吊掛整齊,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11、永久支護距迎頭的距離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幫錨桿滯后工作面迎頭的距離也必須在作業規程中說明。嚴禁空頂作業。采用架棚支護的巷道必須使用拉桿式撐木,炮掘工作面在距迎頭5—10m內還必須有其它防倒裝置,無論何種掘進方式都需在作業規程中對臨時支護加以說明,并嚴格執行。
12、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引藥制作、火藥雷管存放、施炮距離和警戒等符合規程要求。
13、各施工單位要負責本施工區域及礦指定的文明區域的定期打掃清理。
14、文明施工中,礦自營隊伍達不到以上規定,按承包基數的1—2%給予合理處罰,外包單位文明施工達不到規定要求,一次性罰款500—1000元。屬于“三違”作業的可重復執行安監處罰條例進行處罰。
九、質量保證資料
1、在礦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收集整理各項質量保證資料,包括:
(1)、外委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2)、外委施工單位營業執照;
(3)、外委施工單位施工許可證;
(4)、施工單位質保體系;
(5)、質量自檢原始記錄;
(6)、隱蔽工程檢查記錄;
(7)、級配報告、原材料合格證、試驗報告、復試報告;
(8)、試塊試壓報告;
(9)、工程圖紙、設計變更圖、安全質量、技術交底;
(10)、質量事故記錄;
(11)、中間、月末質量檢查記錄、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表、單位工程質量認證等級證書,以上資料施工單位和生產辦各保留一份。
上述保證資料施工單位分類整理裝訂成冊,月底驗收工程質量時必須同時檢查上述除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表、單位工程質量認證等級證書外的所有資料是否齊全真實,并以此作為質量定級的主要依據之一,若無資料或雖有資料但不完整、不真實,除不予定級外,罰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50—100元。
外包工程施工結束后,在竣工驗收前,上述保證資料完整無缺送交礦生產辦公室。資料不完整或沒有則不予竣工驗收和認證,也不得進行結算。
十、質量事故的追介和獎罰:
1、工程質量事故劃分為重大質量事故和一般質量事故,質量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安全主管部門和業務部門、質量監督部門共同追查處理。
2、一般質量事故:
(1)、礦建工程返工、補救處理損失金額一次達5000元以上(含5000元)。
(2)、影響設備及其應用系統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缺陷,或雖未造成永久性缺陷但返工處理在48小時以上者。
(3)、一貫違反施工驗收驗收規范和操作規程造成分項工程返工兩次以上或返工累計損失達5000元以上者。
(4)、一般工程質量事故由事故單位報調度室和生產辦,辦礦報礦區質檢站,生產辦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對質量事故進行追查處理。
3、調度室接到質量事故通知后,立即通知生產辦,生產辦派專人趕赴現場進行勘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在2天內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充分考慮追查,拿出處理意見和措施,事故單位在3天內將事故報告報礦生產辦和安監處。
4、一般質量事故追查處理中如屬非人為因素引起可免于追究責任,如屬工人技術操作水平引起,根據情節輕重處事故單位300—1000元罰款。處責任者50—100元,如屬“三違”引起,罰事故單位500—1500元罰款。罰責任者100—200元并給予通報批評,甚至降級處分,如屬有意破壞則加重處罰。
5、對質量事故隱瞞不報而被檢查出來,按6.3條款加重處罰。
6、對于日常檢查或大檢查中查出的事故隱患,生產辦建立登記臺帳,若同一問題連續三次落實不下去也按質量事故進行追查,對責任者處以200—800元罰款,若愈期不整改則對領導級予降級處分。
十一、工程結算
1、外包單位工程結算時必須有質量定級表(包括復查定級表),工程質量合格方能結算工程價款,獎罰按合同要求執行。
2、自營工程每月由生產辦開具內部經營承包月度計劃完成情況基礎表,對于質量的獎罰要求按礦有關規定執行。
3、礦設立質量標準化專用基金帳戶,罰款統一建賬,由安監部門用于獎勵質量標準化工作有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個人獎勵部分不超過每次罰款額的20%),年底結余部分可下一年度繼續使用。
技術設計及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HLWIMS-C-2008-01-霍洛灣煤礦技術設計及生產技術管理制度-10)
一、新水平新采區的一拓、礦井遠景規劃、采區布置、主大巷變更、煤層報廢、儲量注銷、回收報廢、主要大巷上下山煤柱及開采古窯煤柱等,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科室人員制定,經礦務會議審查后,報上級工業主管部門批準。
二、開拓掘進巷道必須按照設計施工,采區開拓必須有設計,采區設計應根據礦井開拓布置及地質說明編制。采區設計的說明書和圖紙必須符合《煤炭工業設計規范》、《煤炭工業技術政策》、《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和要求,采區設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機電、設計、安監、計劃、財務、供應等部門編制,經礦務會議審查,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采區設計要提前一個月審批完畢后交施工單位,無設計或設計未經審批不得開工。
三、每個工程開工前必須有《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否則不準開工。
四、工程竣工后,必須組織竣工驗收。驗收工作由業務主管部門組織,主管礦長、總工、生產、計劃、機電、財務、調度、等部門參加,邀請公司主管部門和礦區質檢站參與組織驗收。工程驗收后,填寫驗收單,存在問題限期解決,由使用單位驗收蓋章。基建工程在生產前必須進行工程認證工作。
五、工程圖紙必須按規定繪制,制圖后要逐級簽字,否則不準使用。
六、會審批準后《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由施工單位技術員負責裝訂成冊,分發給有關部門執行。
七、各采掘隊要負責全面質量管理的組織領導工作,技術員主管質量管理,隊組設置質量驗收員,班班進行驗收,不合格的要堅決返工。對生產中出現的質量事故,各隊要認真追查分析,找出事故責任者,查明原因,吸取教訓,提出相應措施,對質量責任者按規定進行處罰。
八、各類巷道都要按成巷進度驗收進尺,不成巷不算進尺。
九、采區和回采工作面搬家準備工作由生產礦長和總工程師負責,召集生產辦、供應科、安監處及其它有關科室研究,確定工程質量、數量、工期,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審批后由公司生產服務中心組織施工。
十、采區和回采工作面的銜接工作必須統籌安排,要切實為回采接替的設備安裝、搬家倒面留有余地,保證做到搬家倒面不停產或少減產。
十一、采區和工作面移交,必須有完善的通風、灑水、供電、運輸、信號、照明和排水系統,各設備必須進行試運轉,在不影響安全生產、巷道暢通、支架完整的情況下方可移交生產。
十二、采區和工作面安裝完畢后,由生產礦長、總工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生產。
十三、全礦每月組織一次安全質量大檢查,嚴格檢查驗收,獎優罰劣。
采煤工作面質量及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HLWIMS-C-2008-01-霍洛灣煤礦采煤工作面質量及文明生產管理制度-11)
一、采煤工作面質量管理
1、有關審批的技術資料和鑒定資料齊全,按有關驗收制度驗收,驗收不合格不得投產。
2、有合格的作業規程和管理制度。
(1)、 作業規程能貫徹有關技術政策,并能結合實際,指導現場工作。
(2)、 從編制審批到貫徹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由總工程師組織,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復查,并有復查意見。
(3)、 支護設計要根據礦壓觀測地質資料,并經頂控制專家進行系統科學計算,對支護方式、支護強度的選擇要有科學依據。
(4)、 工作面初次放頂、收尾及地質構造專項措施;綜采有切眼安裝和撤面的頂板管理專項措施。
3、堅持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監測,并有健全的分析和處理責任制。
(1)、抽查支護的支撐力。
(2)、有現場支護質量監測記錄表(監測指標預報表、支架工作狀態圖、支架支撐力曲線圖)。
(3)、動態監測必須堅持“監控、圖表、閱示、貫徹”四環節。
4、堅持開展對工作面工程質量和頂板管理及規程兌現情況的班評估工作,要求做到班評估,領導閱示,貫徹落實,臺帳管理。評估內容有:區隊領導跟班指揮生產、支柱初控力達到標準要求、“三大規模”執行及“三違”情況、液壓系統運轉及漏液情況、隱患處理及交接情況,主機運轉情況、頂底板移近量。
5、開展工作面地質預報工作,每月至少預報一次,并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匯報。
6、工作面控頂范圍內,頂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
7、機道梁端至煤壁頂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綜采不大于300mm。
8、工作面頂板不出現臺階下沉,綜采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頂嚴密無浮石。
9、工作面支護
(1)、初撐力不低于規定值的80%,當裝有初撐力保證閥時,可以不裝溫測壓力表,但必須留壓力表插口,以便檢測初撐力、保證閥是否正常工作。
(2)、支架要排居一條直線,其偏差不得超過±100mm。
(3)、支架頂梁與頂板平行支設,其最大仰角≤7度。
(4)、相鄰支架間不能有明顯錯差(不超過頂梁側護板高的2/3,支架不擠、不咬、架間空隙不超過規定200mm)。
10、安全出口與端頭支架
(1)、綜采工作面要使用好端頭支架。
(2)、工作面上下出口的兩巷,超前支護必須用金屬支柱和鉸接梁(或長鋼梁),距煤壁10m范圍內打單排柱,換棚子時可用“十字”頂梁。
(3)、上順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米范圍內支架完整無缺,高度不低于1.8m,有0.7m寬人行道。
(4)、超前支柱初撐力≥50KN。
11、回柱放頂
(1)、控頂距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回風、運輸順槽與工作面放頂線放齊(機頭處可根據作業規程放寬1排)。
(2)、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的工作面,采空區冒落高度普遍大小1.5倍采高,局部懸頂和冒落高度不充分[≤(2×5)m]用叢柱加強支護,超過的要進行強制放頂,特殊條件下,不能強制放頂時,要加強可靠措施和礦壓觀測資料及監測手段。
(3)、發頂線支柱數量齊全,支柱有力,擋板有效,特殊支護(戧柱、戧棚)符合作業規程要求,放頂時按組配足水平楔(每組不少于3個)。
(4)、無空載支柱(支架)。
12、煤壁機道與頂底板垂直
(1)、煤壁平直,與頂底板垂直。
(2)、綜采要及時移架,端面距是最大值≤340mm,前梁接頂嚴密。
(3)、單一長壁工作面機道不準留頂煤。
13、煤炭回收
(1)、回收率達到要求。
(2)、不丟頂底煤。
(3)、浮煤凈。
二、采煤工作面文明生產管理
1、作業規程的編制要符合有關規定,做到科學合理,內容齊全,圖文清晰,審批、貫徹手續齊備。
2、排水管道維護正常,不漏水,管道輔設符合標準。
3、巷道內無浮碴、雜物、積水、淤泥(淤泥、積水長度不超過5m,深度不超過0.1m)。
4、材料、工具、設備碼放整齊,并有標志牌。
5、機電設備按維修制度定期檢查、維修,確保完好,設備保護要齊全,電器設備消滅失爆,電纜懸掛符合規定。
6、順槽膠帶輸送機輔設要平穩、直,撐架、托滾齊全完好,膠帶不跑偏,皮帶架上下無煤泥。
7、乳化液泵站和液壓系統完好,不漏液。
8、電氣設備上方有淋水,要有防水設施,閑置設備和材料放在安全出口20米以外的安全地方。
9、行人側寬度不小于0.7m。
10、支架不擠、不咬,要垂直頂底板,且排成一條直線,初撐力符合規定要求。
11、支架前梁接頂嚴密無浮石。
12、工作面風量分配符合規程要求,做到無瓦斯超限作業,無瓦斯積聚。
掘進工作面質量管理制度
(HLWIMS-C-2008-01-霍洛灣煤礦掘進工作面質量管理制度-12)
一、質量管理要嚴格實行項目負責制,建立健全網員管理負責制,工作質量驗收嚴格執行《霍洛灣煤礦質量標準化標準》。
二、要求生產單位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辦法,確定管理網絡。
三、質量聯合檢查制度:質量聯合檢查包括旬檢與月檢,月檢時要求生產單位提交巷道必須是成品,監理人員上尺、上線量取并據實評定等級,不具備驗收條件的巷道不予驗收,補檢的巷道降一級評定。
四、對于錨桿或錨噴支護的巷道,錨桿打注時,在布置上要求掛布點,或用激光指面控制;噴漿必須掛線控制,確保表面平整度;現澆砼為保證接茬平整、面層光滑,在支模澆注前必須驗模,內層鋪塑料紙。
五、質量等級評定嚴格執行《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有關規定。質量每月評定一次,評定等級由生產辦考證定級。
六、對于需作隱蔽驗收的工程,必須嚴格履行隱蔽程序,否則除承擔質量事故造成的后果外,同時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
七、所需要的原材料必須有合格證、化驗單,材料檢驗合格證并由項目監理人員認可方可使用,砼配料要求有配合比例。
八、每月驗收前,生產單位要提供相應的自檢資料,作為質量驗收的每一手資料。
九、質量事故報告及調查制度:發生事故,生產單位要馬上向生產技術部門報告,并做好事故現場搶險及保護工作。生產技術主管部門要根據事故等級逐級上報。同時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負責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工作。對事故上報不及時或隱瞞不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質量文件記錄制度:質量記錄是責任追溯的依據,應力求真實和詳盡,各類現場操作記錄及材料試驗記錄、質量檢查記錄要妥善保管,特別是各類工程程序接口的處理,應詳細記錄當時的情況,理清各方責任。
十一、質量否決制度:對不合格的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必須進行返工。不合格分項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二、獎懲:日常監理由項目負責人根據出現事故的大小,有權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1000元以上的罰款需經分管礦領導批準后執行。
十三、對外來施工單位,在執行合同規定的同時,原則上執行上述規定。
采掘工作面工程質量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采掘工程質量管理,提高采掘工作面質量標準化水平,確保礦井安全高效的生產,依據內蒙古自治區2006年8月制定的《內蒙古自治區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以及天隆公司相關文件,結合我礦目前綜采、綜掘工程質量的實際情況,本著切合實際、便于操作、適當精簡、提高標準、從嚴要求的原則,特制定采掘工作面工程質量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我礦綜采隊、綜掘隊、炮采隊、炮掘隊以及外委施工隊。
第三條 采掘工程質量是礦井質量標準化和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采掘隊必須嚴格執行。生產辦質量管理人員要嚴格按本辦法的要求,加強對采掘隊工程質量的檢查、監督和獎罰。
第二章 綜采工作面工程質量
第四條 綜采工作面頂板管理
1、支架前梁必須接頂嚴密,頂梁上無浮煤、矸石。否則處罰支架工10元/架。
2、因頂、底板未割平造成支架前梁接頂不嚴密,不接頂支架數超過總數15% 以上處罰煤機司機10元/架;
3、機道梁端至煤壁頂板冒落高度>200mm,處罰支架工和煤機司機各5元/架。
4、正常情況下延頂割煤,及時移架支護,防止漏矸,否則造成漏矸,處罰煤機司機10元/架;未及時移架支護造成漏矸,處罰支架工10元/架。
5、兩端頭三角區過渡平緩,與巷道頂、底板割平。發現100—150mm臺階,處罰煤機司機50元/處。
第五條 綜采工作面支護
1、工作面支架初撐力不低于設計值的80%(252bar)。達不到要求的,每架處罰當班支架工20元。
2、停產期間或正常生產過程中,支架前探梁必須及時伸出。無故不伸出的,每架處罰當班支架工10元。正常割煤過程中,支架前探梁伸出距拉架工不超過10架,收回距煤機5~10架距離。
3、工作面支架必須排列成一條直線,其偏差不超過±50mm,中心距按作業規程要求,不超過±100mm。有一處不合格,處罰支架工10元/架;
4、支架液管不漏液、閥組不竄液。否則,處罰10元/處。
5、乳化液濃度達到3~5%。低于3%,處罰控制臺電工50元/次。
6、工作面相鄰架間無明顯錯茬(不超過頂梁側護板的2/3),不咬架、不擠架,架間空隙<200mm。否則,一處處罰支架工50元。出現倒架現象每架處罰支架工5元。
第六條 綜采工作面超前支護
1、長度不夠,每少一根單體支柱,處罰跟班隊長50元/根
2、支柱不成一條直線,偏差超過±50mm,處罰支柱工50元/根。
3、柱距不符合規定,偏差超過±50mm,處罰支柱工50元/
4、單體支柱三用閥卸液端指向采空區,不合格處罰支柱工50元/根。
5、打超前支護的液管必須吊掛,嚴禁落地。否則處罰支柱工50元/次。
6、單體支柱必須戴柱帽、穿柱靴,否則處罰支柱工50元/根。
7、單體支柱間按規定防倒繩連接,支柱編號管理,,一處不合格,處罰50元/每處。
第七條 綜采工作面煤壁
煤壁平直,與頂、底板垂直,無傘檐、臺階。傘檐、臺階長度超過1m、最大突出部分超過200mm,處罰煤機司機20元/架。
第八條 綜采工作面刮板機
1、刮板機必須平、直。正常情況下,因底板沒有割平,①造成溜子縱向局部凸起或凹下,處罰煤機司機10元/節;②橫向溜子上飄或下扎,處罰煤機司機10元/節。
2、發現溜子機頭、機尾上翹或下扎,處罰煤機司機50元/次;由此而造成過渡啞鈴銷損壞、斷鏈事故,追查處理。
3、溜子嚴重竄移,罰帶班隊長和班長各200元。
第九條 煤質、回收率
1、正常情況下沿煤層底板割煤,不許丟底煤,丟底厚度超過30cm,長度大于15m,處罰煤機司機20元/架。
2、正常情況下工作面采高不低于2.3m,遇構造可適當調整,但最低不能低于2.1m,否則低于此限罰煤機司機20元/架。
3、無特殊情況嚴禁割頂、底板。割頂、底板厚度超過50mm,長度超過3架,處罰煤機司機50元/米。
第十條 文明生產及安全管理
1、移變列車的所有列車隨時保持干凈,無積塵、無破損、無油污。有積塵、油污或破損,否則,處罰控制臺電工50元/次。
2、移變列車至工作面溜子機頭、機尾的冷卻水管、液管管線吊掛整齊并無跑冒滴漏。管線吊掛不整齊或有跑冒滴漏,發現一處,罰跟班隊長50元/處。
3、從移變列車至工作面溜子機頭、行人聯巷雜物(指鐵絲頭、油桶、木塊、飯盒、電纜皮、膠管、編織袋、磚頭等)清理干凈,發現一個或一件,處罰50元。垃圾箱數量和規格按礦統一要求制作設置,并有醒目標志,無雜物收集箱或標志不明顯的,罰隊長100元/次。
4、材料及拆卸的皮帶件分類碼放整齊(正常情況必須碼放在聯巷里),沒有分類碼放整齊,罰跟班隊長50元/次。
5、皮帶機尾至溜子機頭冷卻水集中排放,嚴禁冷卻水隨意落地。否則發現一次處罰跟班隊長50元;對噴霧水箱、乳化液箱的進水進行控制。發現箱體溢水,處罰控制臺電工50元/次。
6、工作面及兩巷,積水不超過長5m、深0.2m。否則處罰班長50元/處。
7、從移變列車至工作面1#支架的淤泥、浮煤清理干凈。否則,處罰跟班隊長和班長各50元;若巷道底板局部低凹積水或有淤泥,則必須用石子鋪墊出人行道,否則,處罰跟班隊長和班長各50元。
8、進入工作面的行人聯巷口必須懸掛通行指示牌,行人聯巷必須平整、并且打掃干凈。無指示牌,處罰隊長50元;不平整或沒有打掃干凈,處罰隊長50元。
9、工作面所有支架的立柱、踏板、PM4、四連桿、管線及編號牌上必須經常保持干凈,支架上所放設備必須吊掛或碼放整齊,支架底座前的浮煤(或煤塊)必須清理和沖洗干凈。踏板必須固定牢固,如果支架有積塵、架前有浮煤(大塊)、設備放置雜亂,處罰跟班隊長和班長各50元。
10、工作面溜子電纜槽內必須隨時清理干凈。如果有煤泥堆積或煤塊未及時清理,罰班長50元。
11、單軌吊電纜管線必須綁扎整齊,綁扎間距為0.6~1m,綁扎線頭整齊。否則,罰機電副隊長和檢修班長各50元/次。
12、主供液管每隔1.5米、接頭前后0.2米必須用卡子并聯捆扎牢固。否則,一處處罰機電副隊長50元。
13、工作面溜子機頭、機尾段及轉載機橋身段必須經常保持干凈,存放物件必須碼放整齊。否則罰跟班隊長50元/處。
14、不允許用水管或冷卻水管直接往順槽底皮帶上面澆水。否則,發現一次,罰崗位工50元/次。
15、移變列車處設置的安全急救箱、工具箱必須擺放整齊、醒目,箱內器具整齊有效。未設置或擺放凌亂的,一次處罰隊長和機電副隊長各50~100元。
16、工作面機頭、機尾設置敲幫問頂工具,擺放整齊、標識醒目,損壞或變形需及時更換。未按要求設置,一次處罰隊長50元。
17、每班交接班必須將煤機機身上浮煤清理干凈,否則,每次處罰跟班隊長50元。
18、工作面機頭、機尾和架間均應安設噴霧裝置,霧化效果好,正常生產過程中必須使用。無設施,處罰隊長100元。未正常使用,每次處罰跟班隊長50元。
19、瓦檢員每班按要求檢測和填寫瓦檢牌板和記錄。CH4、CO探頭按要求掛設,監控線盤繞整齊。一處不符合要求,處罰兼職瓦檢員50元。
20、聯巷密閉前深度大于6m必須設柵欄和掛警示牌,否則,罰帶班隊長50元/處。
第十一條 獎勵
當班工程質量優良,文明衛生干凈整潔,無割底、割頂、漏矸現象,支架初撐力符合要求,獎勵當班500元。
第三章 掘進工作面工程質量
第八條 掘進工程質量
1、巷道寬度
以設計巷道寬度為基準,對掘進巷道的寬度進行檢查。掘進巷道超過設計寬度在-50~+200mm以上,每米處罰煤機司機(或打眼工)50元。
2、巷道高度
以設計巷道高度為標準,對掘進巷道的高度進行檢查。掘進巷道超過設計高度在-50~+200mm以上,每米處罰煤機司機(或打眼工)50元。
3、聯巷抹角
掘進巷道的開口、聯巷口等地點的抹角規格尺寸大角不大于3m,小角為1m,巷口跨度不大于9m。輔運順槽的開口抹角為4×4m,回撤通道聯巷的回撤通道側巷口嚴禁抹角,而輔巷側聯巷口抹角尺寸不大于3×3m超過此規定,一處對煤機司機(或打眼工)罰款100元。
抹角處超規定必須及時進行加強支護,否則,處罰跟班隊長100元。
4、巷口頂臺階
施工巷道交岔口不得留設頂臺階,否則每處處罰煤機司機(打眼工)50元,如留了臺階必須進行掛網支護,否則對帶班隊長罰款100元。
5、正巷頂、底、幫臺階
正巷嚴禁留設頂臺階,如出現頂臺階必須進行掛網支護,并每處處罰煤機司機(打眼工)100元。邦、底臺階超過100mm,每處罰煤機司機(打眼工)50元。
6、掘進巷道浮煤、淤泥、臟雜煤
掘進巷道內浮煤必須清理至巷道底板,特別是聯巷內嚴禁堆浮煤。拉移皮帶機尾后,必須及時清理該處所留浮煤。如發現移皮帶機尾后所留的浮煤未清理,每堆處罰跟班隊長100元。
第九條 支護工程質量
1、錨桿扭矩、間排距
掘進巷道的錨桿扭矩及間排距由生產辦監理人員實行分段抽查(間排距誤差范圍在-100~+100mm)。每次抽查掘進巷道的錨桿數量不少于10根,要求錨桿扭矩或間排距合格率不低于90%。如其合格率低于90%,每根罰錨桿機司機50元。
2、錨桿外露長度
錨桿外露長度要小于50mm(托盤以下的長度)。如錨桿外露長度大于50mm,則按10元/根進行處罰,如果外露過長的錨桿失效應在周邊及時補打錨桿,不及時補打的加倍處罰。
3、巷道出現地質變化支護原則
⑴、頂板有裂隙、離層、破碎采用錨桿加網支護。
⑵、遇斷層采用錨桿、金屬網、錨索聯合支護。
⑶、有片幫危險的巷幫采用錨網支護。
⑷、噴漿巷道掛網支護采用鋼筋網,不噴漿巷道掛網支護采用金屬網。
⑸、綜采工作面兩順槽正幫支護采用玻璃鋼錨桿和塑料網。
⑹、掘進巷道延頂掘進必須短掘快支,并采用掛網支護。
出現地質變化沒有按上述原則及時支護的每處處罰跟班隊長100元。
在掘進隊所轄范圍內巷道開始出現頂板離層、少量掉碴、破碎、片邦等情況時,掘進隊跟班隊長必須采取加密錨桿、錨桿鋼帶支護、錨網支護、錨索支護等有效措施及時進行處理,一次支護到位,嚴禁甩在后面,并及時告知礦主管領導和生產技術組。否則給予1000元處罰。
局部巷道的鋼筋鋼帶必須緊貼頂板,錨桿必須架設于鋼筋鋼帶的有效固定部位。如出現鋼筋鋼帶未用錨桿固定或鋼筋鋼帶變形不貼頂的情況,按每條鋼帶20元的標準對施工人員進行處罰,并要求進行整改,否則加倍處罰。
金屬網片安裝必須搭接良好,壓實,貼頂,搭接長度不小于200mm,網片綁扎牢靠。如出現金屬網片未用錨桿固定或錨桿支護數量不夠,綁扎、搭接不符合規定等情況,按每片金屬網50元的標準對施工人員和帶班班長進行處罰,并要求進行整改。
錨索支護必須按照規程要求及時支護到位,凡是滯后規程設計要求支護的單位,每次對隊長罰款100元,跟班隊長罰款200元,對所在區隊罰款1000元。
4、漏打、失效錨桿的處理
井下現場發現缺失、失效1根錨桿處罰錨桿機司機50元,帶班隊長30元,并責令其限期整改。復查仍達不到要求的,除對責任人處以二倍的罰款外,對隊長處罰50元。
5、錨桿支護順序和循環進度
掘進和錨桿支護必須嚴格執行正規循環作業。錨桿扭矩必須保證一次緊固到位,嚴禁巷道錨桿未支護到位就繼續進行掘進。發現不符合作業規程的超空頂作業、巷道局部間斷性進行錨桿支護,由安監處按事故進行追查處理。空頂處應設置醒目的標志桿,否則,處罰煤機司機50元/次。
6、支護材料的日常管理
掘進隊必須認真做好支護材料管理工作。在杜絕浪費的同時,要求所支護巷道的錨桿間排距、支護密度必須在質量標準允許誤差范圍內,嚴禁超出允許范圍進行節余或超用。
在井下發現隨意丟棄支護材料的情況,按所丟棄支護材料原值的10倍進行處罰。
掘進隊必須將支護材料使用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及時匯報礦生產辦,以便生產辦及時與生產廠家協調解決。
第四章 采掘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和獎罰辦法
第十一條 礦相關部門巡檢人員對檢查出的問題現場進行落實處理。現場不能及時處理的或需協調解決的,當班升井后,填寫《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處理,并按本辦法進行處罰。
第十二條 掘進工作面工程質量檢查和驗收
1、掘進隊跟班隊干必須對當班掘進巷道的工程質量按循環詳細驗收,按礦發統一表格認真填寫,一式兩份,每周送生產組一份。驗收情況必須真實,如果該巷道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對驗收人嚴肅處罰。
2、在掘進工程質量日常檢查時,生產辦監理人員必須將每次檢查的區段進行記錄,并按本辦法進行逐項檢查。
3、切眼、回撤通道的掘進工程質量是綜采面設備安裝、回撤正常進行的根本保證。切眼、回撤通道及其輔巷的巷寬、巷高、聯巷抹角尺寸和位置、聯巷間距等必須符合設計和質量要求,嚴禁在通道側聯巷口或貫通小聯巷口留頂臺階。切眼、通道與順槽貫通點必須做到頂、底、邦平整,不留臺階。在日常檢查和竣工驗收中,必須將切眼、回撤通道的工程質量管理作為重點,從嚴管理,從重處罰。在回撤通道、切眼等施工完畢后,由生產辦、機電科、安監站等單位人員進行一次竣工驗收。驗收完畢,由生產辦出具掘進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報告,并在報告中明確要求掘進隊限期盡快解決工程中存在的問題。如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理存在問題,在當月末工資結算時按相應數量不合格進尺的二倍進行從重處罰。
第十三條 綜采工作面工程質量檢查和驗收
1、每月四次對綜采工作面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和驗收并嚴格按照《綜采工作面工程質量標準及檢查評分辦法》并結合質量組的日常檢查進行打分。
2、綜采工作面工程質量必須做到“三直、兩平、一凈、兩暢通”。在日常檢查中達不到此要求,按本《辦法》進行處罰。
第十四條 獎罰辦法
1、區隊大額罰款必須落實到責任人。對罰款分解的一般原則:隊長分攤罰款金額不小于罰款總額的5%;分管付隊長分攤罰款金額不小于罰款總額的10%;若不能按時分解罰款總額落實責任的,則由隊長分擔該項罰款的20%、采掘隊長分擔30%。
2、出現采掘工程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的采掘隊能夠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的,可以視情況從輕處罰。
3、出現采掘工程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的采掘隊未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的,必須從重處罰。罰款額度按采掘工程質量處罰標準的二倍以上進行處罰,并在當月的工資結算單上扣除相應數量的不合格原煤產量或進尺。
4、生產辦有權對優良工程給予獎勵。
(1)、在每月綜采工程質量檢查中,做到“三直、兩平、一凈、兩暢通”,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可給予該綜采隊500-2000元的獎勵。
(2)、在每月掘進工程質量檢查中,掘進巷道成形規整,觀感良好,且符合本辦法規定,可給予該連采隊500-2000元的獎勵。
(3)、獎勵也必須落實到具體人,不得隨意變更。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未明確的事宜,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以及天隆公司相關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礦制定的以前與此抵觸的相關規定自行終止。
煤質管理實施辦法
為了提高我礦煤炭產品質量,牢固樹立“以質量求生存,以質量求發展,以質量求效益”的經營思想,堅持 “質量為本,產環保優質煤炭”的質量方針,確保我礦的煤炭產品能夠滿足市場的需求,并不斷提高市場競爭能力,打出霍洛灣煤炭品牌。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機構設置
建立煤質行政管理、煤質監督檢查和煤質管理實施體系,形成從井下煤炭生產、煤炭井下運輸、井口篩選加工,到裝運全過程的煤質管理網絡,成立辦公室、區隊、班組三級煤質管理機構。
1、成立煤質管理委員會:
成立煤炭質量管理委員會,負責全礦的煤質管理行政領導工作。從礦井生產技術管理、生產計劃安排及組織實施,到礦井技術改造,實行全過程的煤質管理。
主 任:石雄山
副主任:張槐森、崔志榮、劉璽、孫穎
成 員:樊杰、郭志忠、楊布赫、奇峰、蘇保俊、趙文智、杜龍滿、姚志紅、高磊、楊布赫、孫世平、張學昌、王再飛
2、委員會下設辦公室
煤質監督檢查辦公室,由煤質管理員和有關管理人員組成,負責日常煤質監督檢查和煤質管理工作。
主 任:杜龍滿(兼)。
成 員:王軍、黨世卿
3、成立煤質管理實施小組:
各隊成立煤質管理實施小組,各單位的行政一把手為責任人,行政副職及技術主管為小組副組長,班組長、放炮員兼任煤質員。負責生產過程中的煤炭質量。
各班組為煤質措施的執行機構,相應成立煤質活動小組,并在生產過程中開展全面煤炭質量管理活動。班組長為直接責任人。
A 組:
組 長:張學昌(兼)
副組長:趙彪、李智、張繼光、吉日戈拉、袁國生
成 員:劉金海、馬曉軍、馮建軍、饒廣、張振軍、路長在、張天立、張潤平、高文秀、柴亮、陳義旺、劉東陽
B 組:
組 長:楊布赫(兼)
副組長:安永剛、李峰、李耀邦、郁明亮
成 員:郭二文、白世寬、麻巨平、訾小平、劉金和
C 組:
組 長:孫世平(兼)
副組長:胡生利、高永勝、張廣勝、郝栓虎、李鵬
成 員:溫雄、劉正飛、文二衛
二、管理職責與權限
1、管理委員會職責與權限:
(1)、負責貫徹落實公司有關煤質方面的規章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
(2)、領導煤質管理機構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煤質管理。
(3)、指導煤質管理工作,協調解決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4)、負責推廣先進的生產工藝、設備和監測手段,并根據市場需要進行技術研究,制定合理的技改和配采方案,優化工藝流程,滿足用戶對煤質的要求。
(5)、結合生產實際,制定煤質管理措施,完成公司下達的煤質指標。
(6)、組織召開煤質分析會,研究和制定保證煤質的措施,落實對各生產單位的煤質考核指標。
(7)、負責制定和修改煤質管理實施辦法及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8)、對違反煤質管理有關規定和煤質出現問題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處罰。
2、礦級領導的職責與權限:
(1)、礦長為煤炭產品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指揮和協調煤質管理工作。
(2)、生產副礦長負責生產過程中的煤質管理工作,協調解決生產過程中存在的煤質問題,對產品質量負直接責任。負責煤質管理實施細則的實施和對各單位的考核工作,并組織獎罰兌現。
(3)、總工程師負責產品生產全過程的技術管理和質量檢驗工作,組織制定提高煤質的技術措施,并根據公司下達的煤質指標組織編制煤質計劃和進行煤質預測預報工作。
(4)、其他礦領導按職責范圍主動開展煤質管理工作。
3、職能部門的職責與權限:
(1)、煤質監督檢查辦公室:
①、在煤質管理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落實各項煤質管理實施辦法。
②、負責煤質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和進行采掘工作面的煤質預測預報工作,并按時上報有關部門。
③、根據公司下達的煤質考核指標,負責編制月煤質計劃,把指標分解到各隊,并嚴格進行考核。
④、研究煤層和煤質變化規律,制定提高煤質的措施。當生產過程中煤質發生變化時,及時向礦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影響煤質的因素。
⑤、負責從生產到裝車全過程的煤質監督、檢查工作,發現影響煤質的問題,及時落實并監督責任單位進行整改。有權對違反煤質實施辦法的單位或個人按規定進行處罰。
⑥、做好煤層煤樣和生產煤樣的采集、送驗工作,并在調度會上通報各隊煤質完成情況,提出提高煤質的具體措施。
⑦、參與《作業規程》的審查,做好煤質技術管理工作。
⑧、定期組織召開各實施小組有關煤質問題會議,協調解決生產單位在煤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⑨、負責收集、整理礦井煤質資料,建立有關的煤質圖表和臺帳。
⑩、根據需要及時向礦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化驗分析資料。
⑾、負責煤質技術管理。在保證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在技術設計、工藝流程、煤層配采、采掘工藝、篩選方法等方面提出提高煤質的建議,對影響煤質的技術方案和措施進行修改和完善,進行日常的煤質管理工作。有權對違反煤質實施辦法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處罰。
(2)、調度室職責與權限:
負責煤炭生產全過程的調度指揮和組織實施,協調煤質管理工作出現的問題。有權對產品質量事故進行追查,有權監督生產全過程的煤質管理工作和產品檢驗工作,有權制止違反煤質管理實施辦法的行為,并有權進行處罰。
(3)、經營辦職責與權限:
負責煤炭經營計劃的編制和成本管理,有權檢查煤質計劃的落實和完成情況,同時依據煤質管理辦法進行獎罰兌現。
(4)、安監站職責與權限:
參與日常煤質管理工作,有權對違反煤質管理實施辦法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5)、綜合辦職責與權限:
負責對職工的質量教育,對煤炭產品質量和煤質管理工作進行宣傳與報道。
(6)、其他部門協助煤質管理部門進行全方位的煤質管理工作。
(7)、煤質管理實施小組職責與權限:
采掘隊隊長、機運隊隊長對本單位的煤質管理負直接責任。
①、負責本單位全面的煤質管理工作。貫徹執行礦煤質管理措施,制定本單位提高煤質的保證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
②、負責將煤質指標分解到班組,煤質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崗位,并嚴格管理,認真檢查與考核。
③、對本單位煤質管理存在的問題,要積極組織整改。
④、班前會要有保證煤質的具體內容。
三、煤質管理辦法
1、煤質預測預報實施辦法。根據地質資料和煤層煤樣化驗結果,對采掘工作面的煤質情況提前進行預測預報,為生產及煤質管理提供參考依據。
2、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實施辦法:
(1) 、煤質管理委員會和煤質監督檢查辦公室人員經常深入生產一線,對原煤生產全過程及商品煤質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解決生產各環節存在的問題。
(2) 、日常檢查實行動態檢查制。煤質管理員現場解決生產單位在煤質管理上存在的問題,保證煤質措施落實到位。
(3) 、每旬進行一次全面、細致的定期煤質檢查,找出不足,加強管理。
(4) 、煤質檢查人員工作中必須嚴格、認真,對查出的煤質問題,要堅持“四不”原則,即:不遷就、不照顧、不講客觀、不搞下不為例,一律從嚴處罰。
(5) 、當生產和煤質發生矛盾時,生產要給煤質“讓路”。不符合煤質要求,絕不允許生產。
3、煤質考核驗收實施辦法:
(1) 、對各生產單位的煤質管理工作實行日常抽查、定期旬檢、月末考核驗收的實施辦法,每月由生產辦進行一次綜合考評。并納入月度經營考核范圍。
(2) 、制定各生產單位的煤質管理標準和考核辦法。被考核單位:綜采隊、掘進隊、運轉隊。
(3) 、根據考評結果進行獎罰,當月兌現。
四、 獎罰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的煤質管理工作,提高煤炭產品的質量,取得最佳的經濟效益,對煤質管理人員和各生產單位的獎罰實行重獎重罰的原則,以提高煤質管理人員和各生產單位抓好煤質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1、動態檢查處罰辦法:
(1)、由于管理不到位或工作失誤,嚴重影響煤炭質量或造成質量事故的,應追查事故原因,對責任單位及相關人員進行處罰。
(2)、在現場檢查中,對違反“煤質管理措施”有關規定的現象,視違反程度輕重,每次處以責任單位1000元以下,相關人員500元以下的罰款。
(3)、生產單位連續兩班出現煤質不合格時,令其停產整頓,查明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后方可生產。
2、月末考核獎罰辦法:
對生產單位的獎罰。以日常小班檢查結果為依據,采取評分的方式進行考核。月考核得分85分的不獎不罰,85分上下進行對等獎罰。每超欠1分獎罰工資總額的1%。獎罰結果在當月的工資中兌現。
調度管理制度及工作標準
為加強礦井生產調度指揮工作,使生產調度真正成為組織礦井生產的指揮中心和參謀部,全面科學地,有預見性地組織指揮生產,更加適應礦井生產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建立礦級領導干部值班制度,每天要有一名礦級領導干部24小時值班,同時配備一名業務部門負責人值班。值班人員全權負責指揮當日的安全和生產工作,并認真填寫領導干部值班記錄,其主要任務是:
1、全面負責當天的生產協調和指揮,做到全面、安全地完成當日生產任務。
2、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發現問題及時指示當班值班調度員組織有關部門派人迅速進行處理,必要時親臨現場指揮,以保證正常生產。
3、綜合分析當日安全生產情況,總結經驗教訓,同時值班領導干部要召開臨時性的安全生產調度會議

。
4、對上級領導下達的安全生產指示要及時閱辦并組織值班調度員迅速準確地下達到基層,或交有關部門辦理,并認真檢查貫徹落實情況,對基層要求解決的問題及時處理。
5、如果在值班時間內發生重大傷亡和非傷亡事故,在礦長、總工程師未到調度室以前,擔負起應急搶救的臨時性指揮工作。
6、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填寫好值班記錄,對本班生產情況及待辦的事宜都要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二、認真做好日常調度工作,其具體要求是:
1、提前接班辦好交接班手續,把上一班已辦,待辦的事項和下一班要注意的問題交清、交全。
2、接班后,要認真查看上一班的調度記錄,熟悉情況,及時調度各生產單位工作點的情況,統計好各單位的作業任務和出勤人數。
3、班中隨時調度各基層單位的作業任務進展情況,解決好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做好記錄,重大問題及時向值班領導請示匯報。
4、每班末要做好各單位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統計記錄。
5、一天結束后,做好三(四)個小班的生產任務完成量匯總,填寫好記錄,向公司調度室匯報,并做好三(四)個小班的生產、安全情況分析。由值班主任在調度會上匯報全天情況。
6、一旬,月完結之后,做出旬和月報及生產簡報,報送分管領導和有關單位,及時準確地匯報到公司調度室。
三、認真組織開好各種會議
1、每天認真開好調度晨會。匯報清楚上一天安全,生產情況及遺留下來的問題,同時布置當天工作。
2、調度室負責召開事故分析會。事故分析前調度人員配合有關單位先到現場進行詳細的情況核實,而后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認真的分析,做好分析記錄及事故處理意見,報送有關單位和領導。
3、每月的15日和16日,由調度主任主持。組織召開下月作業計劃編審會議,礦總工程師布置下月各單位的工作計劃及各項指標,任務。
4、認真組織召開礦檢修工作專業會,在每月礦檢修日前兩天召開有關單位的專業會,認真細致地布置檢修任務及注意事項。
四、調度人員要深入基層(每月至少下四次井),發現問題要及時向值班調度員及值班領導匯報,并提出解決辦法,重大問題要在現場組織解決。
五、要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并認真貫徹執行。
六、要建立健全各種原始記錄及臺帳、報表、牌版等,并做到填報準確、及時、清晰。
七、要建立健全資料保管制度,對各種資料進行編號、分類、建檔保管,到年限的資料及時整理送礦檔案室存檔。
八、要經常進行學習、建立完善的學習計劃。
生產調度會議制度
一、礦生產調度會在每日的上午8:00時召開,會議由調度主任主持。
二、會議由礦領導、區隊及機關部門負責人、各專業負責人、駐礦各單位負責人、外委工程負責人參加。
三、各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在7:50分之前進入會場,進入會場的人員應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
四、會議中要通報前一天的生產與外運情況以及其它需通報的情況。
五、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了解前一天的生產情況以及本日的生產安排,匯報情況時必須準確無誤,匯報時語言應清楚,并提出需礦里要解決的問題。
六、匯報內容應簡明扼要,不得羅嗦或重復某一個問題,提出應涉及到生產與安全問題,其它無關問題不得在會上說。
七、開會時間應控制在半小時之內,會議內容必須有記錄。
八、參加會議的人員應文明用語,對某個問題有爭議時或會上解決不了的問題,由主持人安排會后解決。
九、會上由礦領導安排當日的生產以及安全注意事項,均衡一天的生產。
十、會議由主任宣部散會,與會人員方可有序退場,不得中間無故離會。
調度員交接班制度
一、調度員要24小時值班、不得離崗、脫崗、睡崗,一經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累計三次、調離本崗位。
二、接班調度員要提前10分鐘到崗、先熟悉情況。下班調度員要遲下20分鐘,待一切交代清楚后方可離去。
三、上一班調度員未來之前、下一班調度員不得離崗,否則所有責任由本班調度員承擔。
四、各班調度員必須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上一班必須向下一班交待清楚所掌握的井下生產情況、上級領導指示落實情況、各種記錄的填寫情況以及其他未盡事宜。沒有交接清楚、下班有權拒絕接班。
五、當班調度員要按時、準確填寫好值班的各類記錄和報表數據。
調度入井現場調度制度
一、調度員要經常深入井下,了解現場實際情況,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發現事故隱患,要采取措施立即責令施工單位進行整改,并向有關部門和分管領導匯報。
二、調度員入井及深入現場次數規定如下:調度員每月不少于4次。
三、調度員入井時間每班不少于3小時,對重點區域要跟班指揮,現場調度。
四、調度值班室有調度員現場入井記錄本,凡入井的調度員將井下現場檢查、處理的安全問題認真地填寫在記錄本上,當天值班調度員要催辦落實。
調度員值班制度
一、各班調度員必須按時交接班,上一班必須向下一班交待清楚所掌握的井下生產情況、上級領導指示落實情況、各種記錄的填寫情況以及其他未盡事宜。
二、熟悉調度室內所有監測、監控的操作以及監測監控系統的數據指標,如有超標或異常,要及時向通風隊及主管領導匯報,并隨時觀察綜采工作面支架的初撐力及采高,不符合要求時要及時通知工作面整改。
三、了解供電、通風、供水及運輸系統,安全工業監控操作中必須做到嚴、細、準、快。工業監控系統故障時,應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及設備啟、停車制度;嚴禁盲目操作。
四、當班調度員必須熟悉本班全部工作情況,做到心中有數,隨時準備回答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詢問。
五、井下所匯報的影響安全和生產的情況,應積極聯系解決,同時做好記錄,應記清楚時間、隊別、地點、原因、性質等情況,遇到重大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同時要調動一切力量做好搶救指揮工作,并記錄在案。
六、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隨時轉達上級的指示。上級來文要及時收轉,并做好記錄;同時要檢查有關事宜的落實情況。
七、當班調度員要及時調度各作業單位的作業完成情況,并按公司總調的要求及時匯報生產及倉存情況。
八、及時填寫各種記錄、臺帳、報表,保證字跡清晰明白; EAM系統數據必須按時錄入;每天早調度會前,必須準時出齊各種報表。
九、當班調度員要隨時了解公司總調及時發送系統的指令和信息、并及時下載到指定文件夾;把消息打印出來、通知相關部門和分管領導、并做好記錄。
十、保持室內衛生,工作態度和藹可親;接聽電話時要熱情、耐心,有問必答,使用文明用語。
安全生產匯報制度
為了確保生產指揮系統正常、有序的運行,保證生產調度指令能及時貫徹、執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固定崗位要及時接聽電話,如連續打2次無人接聽罰款50元。
二、各班接班后帶班隊長要及時用固定電話向調度匯報帶班隊長、班長姓名及工作面的安全生產情況,調度室要有記錄。嚴格執行一班三匯報制度,否則,每少一次,罰帶班隊長50元。
三、安檢員、瓦檢員在重要工作地點或重要區域檢查后,要用固定電話及時向調度室匯報檢查情況,調度室要有詳細記錄。每班匯報不少于3次,每少一次罰款100元。
四、發生各類故障及影響,要及時向調度匯報故障現象,和影響原因。20分鐘內帶班隊長或班長要向調度匯報(輔助系統崗位工匯報),內容包括故障位置、原因、采取的處理辦法、預計影響時間等。否則對帶班隊長或崗位工罰款100元。
五、各隊在處理故障或重要的檢修過程中每1小時向調度室匯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完成后要及時匯報檢修結果。否則每少一次對檢修現場負責人罰款50元。
六、井下電、氣焊完工后必須向調度室匯報留守觀察人員姓名及有關措施的執行情況。
七、外委隊的重點工程現場匯報執行第四條。
附各種事故匯報程序:
1、發生各類事故要及時向調度匯報,預計影響30分鐘以內的機電故障匯報機電科長、值班領導,預計影響1小時的機電故障要及時匯報機電礦長、生產礦長。
2、工作面出現異常情況時,如遇斷層、出現地質變化、突然涌水或涌水明顯增大、冒頂等現象時要及時匯報調度主任、生產辦主任、總工、生產礦長,情況嚴重要匯報礦長。
3、尾巷局扇無計劃停風要通知通風服務隊查明原因,停風30分鐘要及時匯報總工。全礦井停電及主扇停風要匯報通風服務隊、調度主任、安監站長、生產辦主任、機電科長、總工、機電礦長、生產礦長。
4、井下出現瓦斯超限、一氧化碳出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匯報調度主任、通風服務隊隊長、總工。
生產情況匯報制度
為了統一協調指揮生產,及時掌握和處理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提高工時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礦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一班三匯報制度,即接班時匯報、班中匯報和交班時匯報。接班時主要匯報當班生產安排和工作面情況。班中主要匯報當班生產情況。交班時主要匯報當班任務完成情況。
二、礦各單位出現問題必須及時匯報礦調度,以便組織搶修、及時組織配件和安排檢修。
三、各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特殊地質構造時除制定相應措施外,必須及時向調度匯報處理方法及處理結果。
四、各施工單位在巷道貫通時,必須匯報清楚當班進度和剩余量。
五、各施工單位每少一次匯報罰當班班長200元,有事故隱瞞不報者,每次罰該單位500元。
生產專題會議回復匯報制度
為了確保安全生產專題會議所布置的工作能及時落實,使周安全例會的作用更好的發揮,讓各項工作都能按期保質保量的完成,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和周例會所布置的工作,各分管領導和職能部門要按照分工和業務職責范圍,本著“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積極落實、提前布置、盡職盡責、按期完成。
二、完成的工作要及時匯報有關領導。對不能按期完成的任務,要視具體情況提前匯報有關領導,說明完不成任務的詳細原因,以便重新協調組織。安排的工作不能按時完成又不提前匯報完不成任務原因的人員,每次罰款200元,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影響和延誤工期的,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三、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和周例會所布置的工作,要做到事事有回音 、件件有落實。施工單位要對分管領導或部門所布置的工作要及時匯報完成情況。對不匯報的單位和個人,一次罰款100元。
四、任何人員在布置工作時,都要首先安排安全工作,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優質高效的完成任務。
五、施工單位和個人在專題會議上匯報工作時,要簡潔、明了,特別是安全工作要突出重點。對重要問題要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不能只提問題,不提解決問題的方案。
電力調度操作制度
一、所有在井下高、低壓線路工作的人員通過調度員操作停、送電,必須執行“工作票制”及有關停、送電的其它制度。
二、工作負責人持機電科簽發的工作票交調度員,由調度員指令機電隊巡檢員和工作負責人到指定的高、低壓柜所在地進行停電操作。高壓柜停電后應拉出斷路器;低壓柜停電后應拉開隔離開關,然后由巡檢員向調度員匯報。在確認負荷側沒有反送電,再打開柜門。在負荷側驗電、放電、打短路接地線,并在開關上掛上“有人工作 禁止送電”的標志牌。最后由調度員下令允許開始工作,同時由調度員作好停電記錄。
三、工作負責人必須在工作地點掛接短路接地線,如因工作無法短路接地時應在工作地點前一級可以掛接短路接地線處進行短路接地,方可開始工作。
四、工作結束后,工作負責人要查看工作地點無短路接地等現象后,首先拆除自己掛接的短路接地線,并同調度員聯系,要求送電,調度員應指令巡檢員到停電現場與工作負責人共同拆除“有人工作 禁止送電”的標志牌。拆除在負荷側接的短路接地線,并向調度員匯報。由調度員下令推入斷路器小車或合上隔離開關。最后由機電隊巡檢員合閘送電,同時由調度員做好送電記錄。
五、嚴禁約時停、送電操作。嚴禁開關柜在分閘情況下,沒有任何安全措施進行線路檢修、拆、接等工作。
礦領導值班制度
一、值班礦領導堅持24小時值班。
二、值班領導值班期間有事離礦要向調度打招呼。
三、值班領導夜間確因有事不能值班(如外出等)要通知調度主任,調度主任安排其他領導順延值班。
四、當日值班領導要了解井下生產情況,并能深入井下,組織好當日全礦的生產。
五、值班領導在值班期間接到調度通知,生產中出現大的故障或影響正常生產的其它因素,積極組織人員處理。
六、當日值班領導要按時填寫好值班記錄。
礦領導及機關管理人員跟班制度
一、跟班領導要檢查落實好各工作面的現場安全、重點對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進行檢查和督辦,查“三違”、查隱患,規范員工行為、堵塞安全漏洞。
二、跟班領導負責協調組織好本班的安全生產及質量標準化工作。
三、在完成本班各項任務指標的同時要為下一班的安全生產創造好條件。
四、做好現場交接班工作。
五、跟班途中不許以任何理由離開工作現場,如確實因安全生產需要離開時要和調度室打招呼,否則視為脫崗,罰款200元并在調度會上通報。
六、由于組織不到位造成本班出現完不成任務、工程質量差、現場文明衛生差等情況時根據情節對跟班人員罰款100—300元。
2008年調度業務學習培訓制度
為了逐步提高調度工作質量,充分發揮調度在生產中的職能作用,確保我礦2007年各項任務順利完成,我們針對我礦調度指揮中心現有情況、結合公司總調度室的要求,在去年培訓的基礎上,特制定了2007年度的學習培訓制度。
一、培訓原則:
1、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
結合本礦生產實際,要學以致用,使所學的調度理論知識能夠為生產服務。
2、因地制宜的原則。
本學習計劃以自學為主,對專業性較強的有關知識,聘請本礦的工程師和專業技術人員作輔導,但不脫產,不增設開支(不包括公司組織的培訓)。
3、“請進來、走出去”原則。
結合本礦實際,利用廠家來礦服務時間、穿插進行培訓、使調度員不斷掌握現代知識。利用休息時間、到各礦和公司進行現場參觀學習、提高感性認識、努力提高實踐水平。
4、循序漸進的原則。
運用科學的學習方法,扎扎實實的從基礎理論學起,不貪多求快,不搞形式主義。
二、培訓目標:
1、通過培訓學習,使調度人員進一步熟悉安全規程、操作規程、熟悉綜采面,掘進面作業規程,能做到按章指揮生產。
2、通過政治學習來提高思想覺悟,培養人人爭做優秀調度員的意識,做到在崗一分鐘,奉獻一分鐘。
3、熟悉調度業務理論,掌握調度工作的應知應會內容,能夠勝任本職工作,通過學習逐步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質量,再去年調度工作的基礎上有明顯的提高和進步。
三、培訓辦法及紀律:
1、每周調度組進行一次集中學習,主要學習公司及礦里的規章制度,使調度員熟悉各種規章制度,做到按章指揮生產,不違章指揮。
2、每月請礦里的工程技術人員給調度員進行培訓,主要學習采、掘、機、運、通等方面的專業知識。使調度員熟悉礦井的專業系統知識,做到指揮生產有序,合理。
3、每月組織調度員下井不少于4次,讓調度員熟悉井下現場情況,做到指揮生產不盲目。
4、調度組要積極參加礦里的各種講座和培訓,不斷提高專業理論知識,熟悉最新的采煤工藝和技術要求。
5、每三個月進行一次模擬考試,主要考核調度員對專業及現場的熟悉和理解程度,按照成績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讓培訓、學習成為提高調度員業務水平的有效手段,使調度業務職能不斷提升,更好的為生產服務。
工業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一、調度集控、監測監控、井下通訊由機電科與通風服務隊負責管理。
二、工業電視、安全監測、工業控制及井上下通訊電纜、安全監測傳輸電纜、工作面到上位機數據傳輸電纜和接線盒的維護維修工作由通風服務隊負責。
三、調度室內兩臺上位機除值班調度員進行操作,其他人員一律不準在機上操作。任何人禁止在上位機裝軟件、玩游戲等。
四、工業電視、通訊電纜和電話、安全監測系統在各個點的攝像頭和傳感器、電源箱、控制主機等嚴禁隨意拆卸,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指揮中心檢修人員。
五、配合通風隊定期對安全監測各分站傳感器進行一次調試 ,使調試各項指標符合規定。
六、工業監控系統的傳感器和信號電纜運行正常且未有其他事故發生時,嚴禁任何人對其操作。
七、工業監控系統停送電操作必須嚴格執行電力系統《電業操作規程》
調度搶險救災應急工作程序
一、發生人身和大的非人身事故匯報處理程序:
1、礦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后,要記錄清楚時間、地點、性質、概況和匯報人姓名;同時立即匯報調度主任、值班領導。
2、匯報礦山救護隊、公司總調,并做好記錄。并馬上召集礦長、總工程師、輔助救護隊、副礦長、安監站長及其它相關部門,根據事故性質及災情,研究、實施安全有效的搶救方案。
3、在礦領導未來之前調度室有權調動一切力量搶險救災、各部門必須無條件執行。
4、當召集人員到達現場后,應立即設立地面基地(必需為礦調度室),成立由在礦領導及礦調度、生產、機電、通風、安監、物資、后勤、醫務等部門負責人和救護隊長組成的搶救指揮部,研究、制訂事故搶救方案和設立井下搶險救災基地。
5、根據指揮部制定的搶救方案調度室總體協調,由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落實進行搶險救災。
二、事故和緊急情況發生后,礦調度室要請示礦領導后,再向公司總調度室匯報。
一:發生火災事故后,調度室應急處理措施
發生火災事故后,調度室應急處理程序
1、接到發生火災事故的電話匯報時,調度員要詳細詢問并記錄好匯報人姓名和匯報人所處的地點、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范圍大小、受災人員數量、事故點附近有無重要設備特別是移變及電控設備等。立即通知災區人員按規定路線馬上撤出。調度室要及時通知有關區隊和礦燈房及井口檢身房核查、核對升、入井人員數量。立即通知應急搶救車到指定地點待命。
2、迅速按應急響應計劃規定順序匯報調度主任、值班領導。同時匯報礦山救護隊、公司總調,并做好記錄。并馬上召集礦長、總工程師、輔助救護隊、副礦長、安監站長及其它相關部門,根據事故性質及災情,研究、實施安全有效的搶救方案。
3、立即準備好通風系統圖(包括通風網絡圖)、避災線路圖、礦井綜合工程平面圖、礦井消防灑水系統圖。
4、根據領導指示做好各項指令下達或事故單位情況的匯報,積極組織搶救工作。
5、做好事故專題記錄,有電話錄音時必須用電話錄音。
二:發生水災事故后,調度室應急處理措施
發生水災事故后,調度室應急處理程序
1、接到發生水災事故的電話匯報時,調度員要詳細詢問并記錄好匯報人姓名和匯報所處地點、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范圍大小、受困人員數量、事故點附近有無重要設備特別是移變及電控設備等。立即通知災區人員按規定路線馬上撤出。調度室要及時通知有關區隊和礦燈房及井口檢身房核查、核對升、入井人員數量。立即通知應急搶救車到指定地點待命。
2、迅速按應急響應計劃規定順序匯報調度主任、值班領導。同時匯報礦山救護隊、公司總調并做好記錄,馬上召集礦長、總工程師、輔助救護隊、副礦長、安監站長及其它相關部門,根據事故性質及災情,研究、實施安全有效的搶救方案。
3、立即準備好供排水系統圖、避災線路圖、礦井綜合工程平面圖、礦井消防灑水系統圖。
4、根據領導指示做好各項指令下達或事故單位情況的匯報,積極組織搶救工作。
5、做好事故專題記錄,有電話錄音時必須用電話錄音。
三:發生沼氣突出、瓦斯爆炸事故后,調度室應急處理措施
發生沼氣突出、瓦斯爆炸事故后,調度室應急處理程序
1、接到發生事故的電話匯報時,調度員要詳細詢問并記錄好匯報人姓名和匯報人所處地點、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范圍大小、受災人員數量、事故點附近有無重要設備特別是移變、電控設備、重要通風設施(如風門等)油脂、木材等,要及時安排撤人。調度室要及時通知有關區隊和礦燈房及井口檢身房核查、核對升、入井人員數量。同時,要設法了解和掌握事故地點附近氧氣濃度、CO濃度、總(進回)風量和風速。立即通知應急搶救車到指定地點待命。
2、迅速按應急響應計劃規定順序匯報調度主任、值班領導。同時匯報礦山救護隊、公司總調,并做好記錄,馬上召集礦長、總工程師、輔助救護隊、副礦長、安監站長及其它相關部門,根據事故性質及災情,研究、實施安全有效的搶救方案。
3、立即準備好通風系統圖、避災線路圖、礦井綜合工程平面圖、礦井消防灑水系統圖。
4、根據領導指示做好各項指令下達或事故單位情況的匯報,積極組織搶救工作。
5、做好事故專題記錄,有電話錄音時必須用電話錄音。
四:發生頂板事故后,調度室應急處理措施
發生頂板事故后,調度室應急處理程序
1、當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冒頂事故匯報后、調度員要詳細詢問并記錄好匯報人姓名和匯報所處地點、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范圍大小、受災人員數量、事故點附近有無重要設備,特別是移變及電控設備等。立即組織輔助救護隊探明冒頂區范圍和被埋壓、堵截的人數和位置、并設好警戒。積極恢復冒頂區的正常通風,如果暫不能恢復時,可利用水管、壓風管等對被埋壓、堵截的人員輸送新鮮空氣。調度室要及時通知有關區隊和礦燈房及井口檢身房核查、核對升、入井人員數量。必須通知應急搶救車到指定地點待命。并做好原始記錄。
2、迅速按應急響應計劃規定順序匯報調度主任、值班領導。同時匯報礦山救護隊、公司總調并做好記錄,馬上召集礦長、總工程師、輔助救護隊、副礦長、安監站長及其它相關部門,根據事故性質及災情,研究、實施安全有效的搶救方案。
3、立即準備好避災線路圖、采掘工程平面圖、礦井消防灑水系統圖。
4、根據領導指示做好各項指令下達或事故單位情況的匯報,積極組織搶救工作。
5、做好事故專題記錄,有電話錄音時必須用電話錄音。
五:發生突發性停電、停風事故后,調度室應急處理措施
發生突發性停電、停風情況后,調度室應急處理程序
(一):1、調度室接到停電、停風匯報后,調度員要詳細詢問并記錄好匯報人的姓名和匯報人所處的地點、發生停電的地點、停電影響范圍、有無瓦斯超限、是否有水患等。并立即組織生產辦、機電科、通風隊等相關人員迅速查明原因、地點、影響范圍、做好原始記錄。同時調度室要及時通知有關區隊和礦燈房及井口檢身房核查、核對升、入井人員數量。并通知應急搶救車到指定地點待命。
2、向調度主任、值班領導、總工程師匯報。按領導指示、下達命令。如屬臨時停電影響主扇運轉,立即通知有關業務部門在符合安全規程的前提下開備用風機。
3、當臨時停電,主扇停止運轉超過五分鐘時。立即通知井下區隊所有人員先撤到大巷口。若超過二十分鐘,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人員應撤到地面。若局扇臨時停風,立即通知人員應撤到新鮮風流口。
4、故障排除后需要恢復送電必需按停送電有關規定執行。
5、故障排除后,主扇、局扇起動前必需按停送風有關規定執行。
(二)、迅速按應急響應計劃規定順序匯報調度主任、值班領導。同時匯報礦山救護隊、公司總調并做好記錄,馬上召集礦長、總工程師、輔助救護隊、副礦長、安監站長及其它相關部門,根據事故性質及災情,研究、實施安全有效的搶救方案。
(三)、立即準備好井上下供電系統圖、供排水系統圖、避災線路圖、采掘工程平面圖、礦井消防灑水系統圖。
(四)、根據領導指示做好各項指令下達或事故單位情況的匯報,積極組織搶救工作。
(五)、做好事故專題記錄,有電話錄音時必須用電話錄音。
六:礦井發生瓦斯爆炸、煤塵爆炸后,調度室應急處理措施
在礦井發生瓦斯爆炸、煤塵爆炸匯報處理程序。
1、當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瓦斯爆炸、煤塵爆炸匯報時、調度員要詳細詢問并記錄好匯報人姓名和匯報所處地點、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范圍大小、受災人員數量、事故點附近有無重要設備特別是移變及電控設備等。立即通知災區人員按規定路線馬上撤出。調度室要及時通知有關區隊和礦燈房及井口檢身房核查、核對升、入井人員數量。立即通知應急搶救車到指定地點待命。
2、迅速按應急響應計劃規定順序匯報調度主任、值班領導。同時匯報礦山救護隊、公司總調并做好記錄,馬上召集礦長、總工程師、輔助救護隊、副礦長、安監站長及其它相關部門,根據事故性質及災情,研究、實施安全有效的搶救方案。
3、立即準備好通風系統圖(包括通風網絡圖)、避災線路圖、礦井綜合工程平面圖、礦井消防灑水系統圖。
4、根據領導指示做好各項指令下達或事故單位情況的匯報,積極組織搶救工作。
5、做好事故專題記錄,有電話錄音時必須用電話錄音。
向領導和上級機關的匯報程序
調度24小時安全生產業務流程
08:00:召開全公司調度電視電話會
主會場:分公司二樓會議室
參會人員:分公司領導、機關各部門處長、副處長、主任工程師、總調度室主任、副主任、值班調度、分公司相關業務部門人員、煤炭運銷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負責人。
會議內容:
1、總調度室通報上一個工作日內整體安全、生產、煤質、外運及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通報夜班12小時完成情況、出現的問題、白班作業計劃。
2、有關業務部門通報專項業務檢查情況,并就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要求(其中:周一安監處通報上周安全情況、本周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周二機電動力處通報上周設備運行情況,本周設備運行管理工作安排。周三生產處通報上周礦井工程質量及相關礦井匯報上周重點接續工程進度情況,并就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提出下周計劃。周四煤炭運銷分公司通報上周煤質、銷售情況。周五總調度室通報一周重點工作督辦情況。生產技術處、機電動力處不定期的進行業務檢查通報)。
3、分公司領導就一些重點問題進行強調部署,落實責任,各部門、單位根據領導指示分頭落實各項工作。
08:30:霍洛灣煤礦調度會議室
參會人員:礦級領導、各業務科室負責人、各區隊負責人、外委施工隊負責人。
會議內容:
1、調度室通報上一個工作日內整體安全、生產、煤質、外運及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通報夜班8小時完成情況、出現的問題、白班作業計劃。
2、有關業務部門通報專項業務檢查情況,并就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要求。
3、礦領導就一些重點問題進行強調部署、落實責任,各部門、單位根據領導指示分頭落實各項工作。
09:00:調度室交班會
交接班:交班調度將過去12小時生產外運情況、當班工作重點、當日計劃、早調度會所議定事項及重點工作以書面形式全面、準確地傳達給接班調度,同時主任對當前所需協調解決的重點問題進行傳達指導,將當日具體工作進行安排部署、逐級分配,當班調度認真領會后分輕重緩急立即進行落實。
落實調度會議相關事項:1、對調度會上礦領導安排的有關事宜進行調度督查催辦,需要當天完成的由當班調度員進行落實、反饋。需專人落實的按照調度員的業務分工針對性的進行落實、反饋。2、調度主任對當天重點調度工作進行安排布置,由當班調度員進行落實、反饋。3、對當天的預防性檢修進行合理安排,由當班調度員進行跟蹤落實,并協調好當日的裝車外運。4、由當班調度員對前一天及夜間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落實業務部門進行分析、追查、處理,并報相關分管領導。
10:00:調度安全生產情況
調度各單位生產及設備檢修安排情況,對影響生產的重點問題要進行詳細調度,根據影響程度逐級上報各業務部門及分管領導,并按照領導安排進行跟蹤。
安全、生產方面:
首先重點了解各作業點安全情況,主要有各工作面有害氣體濃度變化情況、安全隱患整改措施及落實情況。其次是生產情況,包括產量、推進進度、工作面接續變化、煤層煤質變化等。對作業點反映上來的問題要給予及時的協調解決,如有疑問,可直接向各主管業務部門和相關單位的領導了解情況。
11:00:匯報當前運行情況
在上述調度過程中,通過對作業點情況的全面了解,對各環節出現的重要或影響運行的情況進行提煉小結,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主任匯報,需要各部門配合的與部門負責人溝通,使問題得以盡快解決。
13:00:對重點環節進行調度
對早調度會上和領導指示的重點工作及上午調度過程中出現的需要關注的具體問題向有關單位進行再次電話詢問,掌握落實進度情況,預計當日作業計劃完成情況,對出現偏差的環節要加大力度進行協調,確保日計劃的兌現。重要問題向主任及相關領導匯報。
20:00:做好交接班工作
將當日生產、煤炭上站情況、礦領導當日入井情況及生產中存在的遺留問題要記錄清楚,并詳細交接下一班調度員。對調度會及交班會安排跟蹤落實未完成的事宜詳細進行交接,并由下一班調度員繼續進行跟蹤落實。
21:00:全面調度當前生產情況
接班后全面了解安全、生產、外運、生產輔助等各環節的具體情況,對夜間各單位的生產安排進行全面了解。
22:00:調度安全生產外運情況
調度內容與10:00相同,此略。
0:30:收集各單位完成情況數據信息并認真核對
各單位通過生產管理系統、電子郵件、傳真或電話上報當日完成數據。匯報內容除當日完成數據外,各作業點瓦斯濃度、重點工程完成情況、領導入井、下基層指揮生產情況等信息一并上報。調度室值班調度員認真核對數據,如發現遲報和漏報等現象立即電話詢問,確保數據完整準確。
1:00:編制當日各類報表
當日各類報表包括:《原煤生產日報表》、《掘進、商品煤上站日報表》、并及時上報分公司總調度室。
02:00:值班調度寫當日生產完成情況小結
主要記錄過去一天生產完成情況,對未完成日計劃的單位,要認真進行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整改落實。
05:30:調度夜班安全生產完成情況
全面了解安全、生產、生產輔助等各環節的具體情況,在全面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的基礎上,對夜班完成情況進行分析、總結,協調各單位之間反映上來的存在問題,并將上述情況匯總后形成書面材料。
07:00: 將前一天及夜間完成情況報表認真進行核對、打印、復印、裝訂,于7:30之前準備就緒,以備礦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參閱。
07:30:向礦長匯報夜班完成情況
根據過去24小時情況,重點是夜班情況,特別是影響全局性的重點問題向主任及分管領導匯報,以口頭匯報為主。
07:50:準備召開早調度會
主要是開啟調度視頻會議系統和電子屏并調試正常。
調度業務保安工作實施細則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國家安全方針,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職工人身和礦里財產安全。根據《煤炭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和神東天隆分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結合我礦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礦調度業務保安的任務是: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方針和政策;檢查神東天隆分公司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的落實;按時匯報安全動態及重大隱患的處理情況;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生產為零目標的實現。
第二條 礦調度室在制定和參與制定作業前,都要認真審查生產(施工)條件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堅持不安全不生產(施工)的原則,堅決克服盲目追求生產而忽視安全的傾向,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
第三條 礦調度室值班調度員代表礦值班領導,有權向下詢問安全生產(施工)情況,被詢問單位的當日值班領導有責任匯報所詢問的內容,隨叫隨到,有問必答,不得找借口不進行匯報。
第四條 安全調度通知、通報、電報是傳達領導緊急指示、進行緊急工作部署的重要手段,屬于緊急公文,并具有同級正式文件的效力,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
第五條 礦調度室在組織日常生產過程中,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施工組織措施指揮生產,嚴禁違章指揮。
第六條 礦調度室要嚴格監督檢查各生產(施工)單位在生產過程中對《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所規定的條款的執行情況。必須按照先安全后生產 (施工),不安全不生產(施工)的原則,處理安全與生產(施工)的矛盾。對有爭議的問題,必須采取應急措施,并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按批示嚴格執行。調度員有對因施工單位的生產環境安全狀況不好或不符合規程規定,安全措施執行不力而命令其停止作業的權力。
第七條 在組織、處理、搶救重大事故時,調度室有權按照領導指示,調動所須人力物力,分秒必爭進行搶救工作。調度室在重大事故發生后,要按事故匯報程序立即通知值班領導、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以及公司總調度室。
第八條 加強業務培訓教育,不斷提高調度人員業務技術水平,使調度人員具有較高的安全生產知識和處理安全生產問題的能力。
第二章 調度業務保安范圍
第九條 礦調度室在安排生產(施工)任務時,必須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負責督促檢查措施的制定審批和執行情況。
第十條 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分析和提出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合理化建議。堅決貫徹執行安全會議的有關規定,參加事故調查和事故分析處理會議。
第十一條 積極參加重大事故的處理和搶救,盡最大的可能減小事故所造成的傷亡和財產損失,并盡快組織恢復生產。
第十二條 做好雨季“三防”,冬季防寒防凍和節假日礦井的生產和檢修工作,督促和檢查上述工作的進展情況,確保安全生產。
第十三條 調度室要執行安全詢問制度。詢問采掘工作面地質變化情況、工程質量情況、設備運轉情況、有無違章操作、隱患處理情況;詢問運輸、機電、通風、安裝等系統有無隱患、有無違章操作;詢問有無計劃外停風、停電及瓦斯聚集等現象;詢問各類事故和隱患問題的處理情況。
第三章 調度業務保安工作
第十四條 發生水、火、瓦斯、頂板、煤塵、滑坡等重大惡性事故時,值班調度員的工作程序是:
一、接到發生事故的電話匯報時,要記清時間、地點、性質概況和匯報人姓名。
二、迅速向調度主任、值班礦領導匯報情況,繼續查清實際情況、影響范圍、人員遇難情況。
三、根據實際情況向礦長、總工程師、安監處長、礦領導匯報值班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部門的領導奔赴現場指揮搶救工作。
四、根據實情和性質,匯報公司總調派救護車、消防隊趕赴現場進行搶救。同時通知醫院、輔助運輸單位(包括車隊)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五、根據事故類型、受災損失、人員傷亡情況,按礦領導指示,逐級向上級有關單位匯報,并迅速傳達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指示和安排。
六、在搶救事故中,隨時了解事故的發展變化和搶救工作進展情況,做好記錄。如有傷亡者,記清姓名、單位、年齡、工種、籍貫、家庭情況、隨時聽取領導指示,迅速傳達貫徹。
七、在搶救事故中,按領導指示,調動所需人力、物力組織有效的事故搶救工作。
八、事故處理結束后,要迅速組織恢復正常生產。
第十五條 遇有礦井停電、停風事故發生時,值班調度人員的工作程序是:
一、當接到停電、停風的匯報后,迅速查明原因、地點、影響范圍、主扇工作狀態,做好原始記錄。
二、向調度主任、值班領導匯報,按領導指示,下達命令。如屬臨時停電,影響主扇運轉,立即通知有關業務部門,在符合安全的情況下,開備用風機。
三、當臨時停電、主扇停止運轉超過十分鐘時人員先撤到大巷口;若超過半小時時人員應撤到地面;若局扇臨時停風,人員撤到新鮮風流口。
四、故障排除后,需要恢復送電,必須按停送電有關規定執行。
五、故障排除后,主扇、局扇啟動前,必須按停送電有關規定執行。
六、當通風實施被破壞,風流發生變化時應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和主管部門,督促制定安全措施,視具體情況通知總調派礦山救護隊搶修通風設施、恢復通風系統。經有關部門驗證符合規定,方可送電送風。
第十六條 礦井停電檢修,值班調度員的工作程序是:
一、檢修前,應詳細閱讀檢修計劃內容,熟悉停電、停風、停水的有關規定和時間安排。
二、停電前,要檢查各采、掘工作面的支護是否完整,設備是否存放整齊,電、水路是否關閉。
三、檢修開始,應逐次調度檢修施工項目開竣工時間、存在的問題,做好記錄,逐級匯報。重點要害項目應列專題調度。
四、檢修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惡性事故,不管有無死亡,都要按重大事故搶救工作程序處理。
五、檢查結束后需要送電送風,必須設專人指揮,嚴格檢查是否按送電、送風規定執行,當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送風。
六、檢修結束試運轉,應參加主要項目的驗收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七、檢修結束首班生產,要詳細接受采、掘工作面的匯報和檢修地點運轉情況的匯報,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十七條 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停采、值班調度員的工作程序。
一、工作面安裝完畢,應檢查試運轉驗收情況和遺留問題處理情況,驗收不合格或遺留問題未處理好的,不允許生產。
二、工作面初采期,應隨時調度頂板變化情況、支護情況、特種支架使用情況。如果推到一定距離,老頂仍未跨落,應通知有關領導,組織技術部門現場查看。采取有效措施,方可繼續生產。
三、工作面停采,準備回撤前,應檢查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措施是否制定和審批。在回撤過程中,要隨時調度工作面回撤工作和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
四、工作面回撤期間,通訊電話不能中斷。
第十八條 季節性及雨季“三防”、冬季防寒防凍調度工作,要在各級領導和“三防”指揮部的統一安排下進行。
第四章 調度業務保安制度
第十九條 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認真貫徹執行公司和礦的各項安全生產命令、指示、指令、規程、規定條例。
第二十條 調度應參加安全生產例會,并貫徹執行會議決定。
第二十一條 調度室必須建立傷亡事故、非傷亡事故、因事故停產、因安全不好停產的逐級匯報制度。應做好原始記錄,認真執行好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二條 調度室應建立旬非傷亡事故分項統計分析制度,視安全情況,不定期發布調度安全通報。定期召開調度主任安全辦公會議。
第二十三條 調度室對人身事故和停產、停電、停風、停熱及通訊中斷等非人身事故,要立即匯報公司總調度室。
第二十四條 調度室要建立業務保安崗位責任制度。
調度指揮中心EAM系統、視頻會議系統的具體辦法和措施
為了保證EAM系統、視頻會議系統正常運行,規范系統的使用和維護,確保數據及時、準確、規范、完整,根據該系統的運行特點,結合霍洛灣煤礦應用的實際,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公司關于《神東天隆煤炭分公司企業資產管理(EAM)系統運行管理辦法》。
二、生產辦、機電科是EAM系統的業務管理部門。
三、由生產指揮中心主任張廣勝專職組長、全面負責調度系統工作。通風服務隊韓東負責調度會議視頻電視的日常維護工作。生產辦、機電科負責EAM系統、調度即時信息系統的日常維護工作。各值班調度人員負責本班的各類事項,要及時,準確地填寫數據和記錄,以便領導隨時查閱數據。
四、對全體調度員進行視頻會議EAM系統、調度即時信息系統的操作和理論培訓。要做到應知應會、操作熟練。
五、凡不是本調度系統的人員,不得操作調度系統的應用軟件和會議視頻系統,否則按礦里的相應辦法予以處理并進行重罰。
六、各調度人員要不斷學習EAM系統操作方法及運用過程。并把學習成績與工資獎金掛鉤,實行獎優罰劣。
七、填寫數據要準確及時,要對企業高度負責,不能因自己的一時疏忽給企業帶來不應有的損失。
八、對視頻會議、EAM系統操作系統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反饋給系統供應商或公司總調負責人,以便采取相應的措施和解決辦法。
九、對學習和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匯編成冊,定期與供應商聯系,以便及時解決,提高運用效率。
十、各調度員要及時查閱公司總調網站(網址為:http://www.tianlonggroup.com.cn/)、會使用調度即時 信息系統發送信息。隨時掌握總調關于生產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及時反饋給礦領導、協助礦黨政搞好生產。
十一、各項工作的負責人員要各司其職、努力工作、圓滿的完成礦里下達的任務。
安全工業監控、通訊維修工巡檢制度
一、維修工按規定完成領導布置的任務。
二、維修工巡檢前認真檢查巡檢車輛剎車、燈光、油位等情況后方可入井。
三、檢查所有分站開關柜內電纜、控制模塊指示燈顯示是否正常,端子接線是否牢固。檢查自動化系統、通訊系統所屬設備工作情況,及時處理設備故障,定期清理設備灰塵。
四、調出KJ103的畫面,分別檢查本機房高、低壓系統及變壓器的運行狀況,發現故障或隱患時,盡快向調度室匯報,并做好記錄。
五、檢查沿線自動化工業監控系統電纜、工業電視光纜、安全監測線路、通訊線路、信號電纜固定及敷設情況。接線盒完好符合標準要求。
六、檢查安全監測各分站及傳感器工作情況,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并根據工作面采掘情況及時調整傳感器位置,及時處理設備故障。
七、檢查工業監控各站點的傳感器工作情況,定期擦拭確保信號清晰。及時處理設備故障,檢查綜采工作面信號電纜、通訊電纜的回撤情況,做好回撤工作,設備、纜線回撤維修工要現場監督。
八、檢查調度中心總站運行狀況,井上下電纜的使用情況及其他分站的完好情況,及時處理線路和設備故障,保障通訊暢通。
九、隨時向調度報告維修工所在位置,保持通訊聯系,在發生故障時能及時趕到故障地點,按照有關規定或措施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向調度室匯報,并繼續進行巡檢。
十、維修工配合通風隊定期對安全監測各分站傳感器進行一次調試 ,調試時應攜帶標準氣樣空氣樣進行校正 , 使用調試各項指標符合規定。
十一、安全監測各分站傳感器在井下連續運行一年,通風服務隊巡檢人員須將對其進行全面檢修。
十二、認真填寫巡檢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十三、利用檢修或停產時間對工業監控、通訊系統進行集中檢修,并對每臺設備的運行情況進行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