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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柳煤業有限公司防治煤層自然發火管理規定及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2-06-24 11:22 來源:煤礦安全網 楊柳煤業有限公司 煤層 規定 制度

      楊柳煤業有限公司防治煤層自然發火
      管理規定及制度
      楊煤瓦治辦〔2011〕102號
      一、防滅火管理規定
      (一)一般規定
      1、建立健全礦井各級人員及部門和單位防治煤層自然發火責任制。礦長負全面管理工作,要從人、財、物等方面給予保障,按要求配備防滅火工作所需的儀器儀表、設備,建立防治煤層自然發火專業隊伍,配齊配足人員;礦總工程師負責技術與日常管理工作,制定防治煤層自然發火工作計劃、方案、設計技術措施,組織防治煤層自然發火工程施工、新技術推廣應用等;采掘等副職對分管范圍內的綜合防治煤層自然發火措施落實情況負責;安全副礦長對礦井防治煤層自然發火監督工作負責。
      2、通風區是防治煤層自然發火主管部門,其他部門負責其職責范圍內的防治煤層自然發火工作。通風區負責防治煤層自然發火預測預報,防火探查,注膠堵漏,預防性防火灌漿、注氮等。
      3、礦井采掘工作面生產組織、主體巷道布置、煤層和工作面開采順序、區段劃分、工作面壓茬距離和時間、開采線與停采線位置等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集團公司的相關規定
      4、井下每一生產水平均要按規定設立消防材料庫,消防材料庫應按下表規定配齊消防材料(亦可根據需要適當增加),并要定期檢查與更新;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消防材料庫物質配備表

      序號 材料名稱 單位 數量
      1 瓦石 1000
      2 黃沙 立方米 5
      3 黃泥 立方米 5
      4 熟石灰 Kg 1000
      5 1000
      6 φ20mm膠管 300
      7 φ50mm膠管 200
      8 鐵鏟 20
      9 手鎬 10
      10 牙鉗 大小各三把
      11 螺絲、螺帽   若干
      12 12#鐵絲 200
      13 2、4、6寸鐵釘 Kg 各5
      14 扒釘 50
      15 小桶 10
      16 泡沫、四氯化碳滅火器 各10
      17 各種管接頭(變頭) 各10
      18 木大板 50
      19 5.10噸手拉葫蘆 各1
      20 5噸千斤頂 2

      5、通風區要建立完善采煤工作面、煤(半煤巖)巷施工(維修)冒高區管理制度、防治煤層自然發火預測預報制度、防治煤層自然發火檢查制度、防滅火裝備與儀器儀表維修管理制度,礦井建立健全防治煤層自然發火責任追求制度等。
      綜采(放)區工作面安裝、收作、過構造和掘進(修護)工作面過斷層、石門過煤段等特殊地段,施工單位必須編制綜合防治自然發火措施
      6、嚴格執行采后封閉制度,工作面回采結束后,要在1.5個月內砌筑永久封閉。不能按期封閉要追查相關部門及人員的責任。
      7、防治煤層自然發火設備與儀器儀表:注氮機、氣相色譜儀、CO測定儀等通風區要設專人負責,加強日常維護、校驗工作,保證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儀器儀表測定數據準確可靠。
      8、加強防治煤層自然發火培訓工作,定期對采、掘、機、運、修班隊長以上干部及通風、安監全體人員進行防治煤層自然發火知識培訓及應急預案的演練,增強防火意識,強化防火管理,落實防火措施
      9、新采區及延伸新水平必須取樣委托國家授權單位進行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鑒定結果報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和集團公司備案。
      10、礦井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層時,必須采取綜合預防煤層自然發火的措施,采、掘(修)工作面作業規程,必須有防治煤層自然發火的專門呢措施,并嚴格執行。對采空區、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預防性灌漿或全部充填、噴灑阻化劑、注阻化泥漿、注凝膠、注惰性氣體、均壓等措施,通風區編制相應的防滅火設計,防治自然發火。
      11、回采工作面回采結束前,通風區必須提前編制專門的工作面收作期間防治煤層自然發火安全技術措施,由總工程師組織會審后,嚴格貫徹執行,綜采放頂煤、大采高工作面收作防治煤層自然發火安全技術措施,報集團公司審批。
      12、選擇合理的開采程序,正確確定工作面的壓茬時間和壓茬距離。容易自燃、自燃煤層,分層回采壓茬時間不得小于6個月,壓茬距離不得小于200m。
      13、沿空掘巷要編制專門的防火措施,采空區一側頂幫必須進行噴漿堵漏等措施進行處理,噴漿堵漏應隨掘隨噴,其噴漿堵漏滯后迎頭不得大于50m。
      14、采煤工作面在回采過程中不得任意留設煤柱和頂底煤,浮煤要出凈。工作面回采至設計停采線必須停止回采,不得越界回采,收作要做到滿收滿回,確保采空區冒落嚴實。
      15、采煤工作面過斷層、異常帶或因其他原因推進速度緩慢,月推進低于20米時,通風區必須及時制定防火補充措施,并嚴格落實。
      16、石門過煤段巷道,掘進(維護)巷道等特殊地段要加強頂板管理,凡發生冒頂,由礦總值班組織追查處理。巷道冒高處、巖巷過煤段、溜煤眼、材料眼等地點要采取不燃性防火專用材料充填密實。并設點、掛牌檢查和建立臺賬上圖管理,通風區要定期取樣化驗,加強氣體、溫度檢測等。
      凡煤巷或石門揭煤等冒高處,采取新型充填材料的必須經集團公司審批,嚴防由于充填材料聚熱,誘發煤層自然發火事故
      17、實行分區通風,回采工作面開采線、收作線嚴禁布置在高負壓區,應利用均壓技術盡量減少回采工作面進、回風兩端風壓差。
      18、采煤工作面投產前和形成通風系統后,必須按設計選定的防火門位置構筑好防火門墻,并儲備足夠數量的封閉防火門的材料。
      (二)技術規定
      1、開采容易自燃煤層和自燃煤層要建立完善的防火灌漿系統或其他有效的防滅火系統裝備,并能滿足礦井防治煤層自然發火的需要。
      2、采煤工作面風(機)必須敷設灌漿、注氮管路,否則不得生產;綜采(放)工作面回采前必須建立注氮系統,所有回采工作面灌漿(注氮)系統要與工作面同時移交生產。
      3、井筒灌漿管路直徑不得小于150mm,采區灌漿干管直徑不得小于100mm,工作面灌漿直徑不得小于50mm。通風區要加強灌漿(注氮)設施的維護和定期檢查,任何人不得擅自關閉、損壞及拆卸灌漿(注氮)管路。
      4、必須嚴格落實預防性防火灌漿措施,在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同時安排防火灌漿計劃,實行隨采隨灌。
      采取采后集中灌漿的工作面,必須在回采工作面采至收作線100m前進行防火灌漿,保證灌漿量、灌漿時間和灌漿質量。
      回采工作面特殊地段應采取灑漿、打鉆孔注漿等措施,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綜放及大采高工作面,在開切眼及收作線附近的高位鉆場施工瓦斯治理鉆孔同時必須設計施工防火鉆孔,終孔位置控制在冒落帶。
      采用灌漿防滅火時,應有灌漿前疏水和灌漿后防止潰漿、透水的措施。
      5、地面灌漿站要備足土方量(至少3個月計劃的土方量),保證水土比不低于5:1,必要時添加粘稠劑或阻化劑。通風區要認真準備、統計每天的灌漿量、土方量、灌漿時間、地點等數據,瓦斯辦、安監處等部門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對地面、井下灌漿質量、灌漿情況等進行檢查并嚴格考核。
      6、注氮防滅火時,通風區要提前做好井下移動注氮機調試并嚴格按照制氮機操作規程操作,編制注氮期間的安全技術措施。井下移動制氮機保運區必須設專人看管維護,保證注氮機正常運轉,通風區必須加強對注氮管路的巡查維護,防止管路跑氣、漏氣。
      7、通風區必須按規定繪制防滅火灌漿系統圖、注氮、防火監測系統圖。圖上必須標明灌漿(注氮、三相泡沫)管路直徑、閘閥位置;注漿(氮)地點,灌漿站(注氮機)位置等;束管監測干(幾路)、支管路基監測地點;火區和封閉墻位置等。
      (三)防火封閉規定
      1、防火封閉墻施工必須編制專門設計、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施工質量要符合質量標準。永久封閉墻,必須進行噴漿處理或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做到嚴密不透風。
      2、封閉墻的位置應選擇在支護完好頂幫堅硬、未遭破壞的煤巖巷道內,盡量避免設在動壓區。
      通風區要明確封閉墻施工質量、安全責任人,安監處要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封閉墻竣工后,安監、技術、調度、通風等部門要進行現場驗收。質量不合格的,要推倒重建并追究相關責任人及責任單位的責任。
      永久密閉墻必須砌筑兩道(兩墻間距一般不小于2m),兩墻間用黃泥等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實。
      3、自然發火煤層永久封閉,必須采用瓦石砌筑,墻體厚度不小于0.6m,密閉周邊要掏槽(砌碹巷道要破碹后掏槽,掏槽深度煤幫不小于0.5m,巖幫不小于0.3m),見硬地、硬幫、硬頂,與煤巖接實,并抹不小于0.2m的裙邊。墻面要平整(1平方米內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縫除外)。無裂縫、重縫、空縫灰漿飽滿,保證封閉墻施工符合質量標準化要求,做到嚴密不漏風,必要時對墻面及墻前巷道進行噴漿,噴漿厚度不小于100mm。
      因巷道支護狀況差、空頂、頂板破碎等特殊地段確砌筑封閉墻的,周邊可不掏槽,但必須有有效措施確保墻體及周邊嚴密不漏風。
      對復用的石門、溜斜等巷道,因受動壓影響裂縫增多,在實施封閉前,要對封閉墻位置的前、后5m范圍內的巷道進行噴漿堵漏,噴漿厚度不小于100mm,防止圍巖裂隙漏風供氧造成采空區煤炭自燃。通風區定期對永久封閉墻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處理。
      4、封閉墻最少要留設三孔(觀察孔、措施孔、放水孔),措施孔管徑不得小于100mm,孔口要采取防漏風措施。
      5、砌筑永久封閉時,必須切斷封閉墻外的鋼管、軌道金屬物體及電纜等,防止雜散電流引入封閉區。
      6、通風區要在封閉墻外設置柵欄、警標、說明牌板和檢查箱等;柵欄外不得安設和存放機電設備,亦不得作為臨時車場。
      封閉墻必須上臺賬,并定期檢查;檢查記錄表,檢查手冊,臺賬做到“三對口”。
      (四)預測預報規定
      1、必須確定煤層自然發火的標志氣體,建立專門的防火隱患探查隊伍,開展自然發火預測預報工作。
      2、選定自然發火觀測站或觀測點并建立防火監測系統。
      (1)觀測地點:采區防火墻、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風巷、抽采管道內、巷道冒頂處、地面抽放鉆孔及其它可能發熱地點。
      (2)觀測內容:氣體成分、氣溫、水溫、密閉墻內外壓差等。
      (3)觀測時間:每周至少觀測預報一次,重點觀測地點應根據實際情況增加觀測預報次數。
      (4)通風區每月編制自然發火觀測站或觀測點設置計劃,由總工程師審查、簽字后執行,并根據現場實際及時增補。
      (5)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時,必須安裝CO、溫度傳感器實行不間斷監測,測氣員必須佩帶便攜式CO測定儀,實行巡回檢測制度。
      3、礦井裝備至少一臺氣相色譜儀,通風區設專人維護檢修,確保隨時能進行化驗分析,做到化驗分析數據精確可靠。
      4、通風區必須將所有的檢測分析結果記錄在專用的防火記錄簿上,并定期檢查、分析整理,發現自然發火指標超過或達到臨界值等異常變化時,立即發出自然發火預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五)火區管理規定
      1、建立煤層自然發火報告制度,礦井發生自然發火隱患或事故(CO呈上升趨勢或超限、煤巖、空氣或水溫升高,并超過正常溫度),必須及時匯報。
      2、通風區必須編制火區位置關系圖,注明所有火區和曾經發火地點。每一處火區都要按發火時間先后順序進行編號,并建立火區管理檔案。火區管理檔案必須永久保存。
      火區管理檔案內容包括:
      (1)火區基本情況登記表;
      (2)防火墻觀測檢查記錄;
      (3)灌漿、注氮記錄;
      (4)火災處理措施及經過;
      (5)火區位置關系圖。
      3、火區封閉后,由礦長、總工程師組織編制滅火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并積極落實滅火方案,加速火區熄滅進程。不得在火區的同一煤層的周圍30m進行采掘活動。
      4、永久性防火墻的管理應遵守下列規定:
      (1)每個防火墻附近必須設置柵欄、警標,禁止人員入內,并懸掛說明牌。
      (2)通風區應定期測定和分析防火墻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
      (3)通風區必須定期檢查防火墻外的空氣溫度、瓦斯濃度,防火墻內外空氣壓差以及防火墻墻體。發現封閉不嚴或有其他缺陷或火區有異常變化時,必須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4)所有測定和檢查結果,必須記入防火記錄簿。
      (5)礦井、工作面通風系統調整時,通風區應測定防火墻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發現異常要及時處理。
      (6)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墻都應編號,并在火區位置關系圖中注明。
      5、封閉的火區,只有經取樣化驗證實火已熄滅后,方可啟封或注銷。火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方可認為火已熄滅:
      (1)火區內的空氣溫度下降到30℃以下,或與火區發生前該區域的日常空氣溫度相同。
      (2)火區內空氣中的氧氣濃度降低到5.0%以下。
      (3)火區內空氣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濃度在封閉期間內逐漸下降,并穩定在0.001%以下。
      (4)火區的出水溫度低于25℃,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域的日常出水溫度相同。
      (5)上述4項指標穩定的時間在1個月以上。
      6、封閉火區經連續取樣證實火已熄滅,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火區熄滅條件,由總工程師組織有關單位確認火區已經熄滅,提出火區注銷報告,報集團公司批準。
      7、啟封已熄滅的火區前,必須編制啟封安全措施,報集團公司批準后,方可由救護隊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實施啟封。                                                                                                     
      二、防滅火管理制度
      (一)嚴格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防滅火管理。
      (二)加強回采工作面遺煤回收管理,規范作業,必須對采空區進行注三相泡沫。
      (三)加強每個密閉墻、擋風墻、防火墻的日常檢查,每班至少檢查一次。檢查內容包括:墻體狀況、墻前溫度(防火墻含墻內溫度、水溫、墻體及巷壁溫度)、氣體情況(CH4、CO、CO2)等,防火墻還要測定墻內、外氣壓差。發現漏風或其它異常變化時,必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理。
      (四)所有防火墻都要進行編號,并在火區位置圖上標明。防火墻附近要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防火墻附近的氣體成份和溫度由通風區進行取樣和測定,由安監處、瓦斯辦等單位負責監督落實。
      (五)通風區必須保證防滅火灌漿計劃的完成,落實灌漿時間、灌漿地點和灌漿量。建立防滅火灌漿臺帳。灌漿過程中,必須嚴格掌握土、水比例。
      (六)通風區對開采線、停采線及上、下煤柱線內的采空區要加強防火灌漿。并編寫專門的防止潰漿、老空區透水的預防性安全技術措施
      (七)建立防滅火工程檢查驗收制度,注氮、灌漿、汽霧阻化量應分別計量;灌漿、注三相泡沫量實行目標計劃考核,下達月作業計劃時,必須同時安排灌漿、注三相泡沫量。灌漿、注三相泡沫量必須按月驗收。
      (八)采面回采結束后,采面進、回風巷必須采用雙料石墻夾黃土封閉,對密閉周圍頂、幫進行噴堵,并將周圍浮煤清理干凈,兩面墻厚度不小于1.5米,兩堵墻間距不小于3米,并用黃土填實(邊填邊繞水沉降至實)。封閉墻必須敷設通采空區和封閉墻間巷頂的灌漿管路,并將兩墻間巷道灌漿,并建立灌漿密閉臺帳,注明地點、時間、厚度、斷面、位置及施工負責人等。
      (九)工作面回收時,通風區要預先確定密閉位置,施工單位必須保證該密閉位置前后10m 支護完好,巷道需要回收金屬支柱時要用木支護替代。
      (十)井上、下必須設置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品種和數量應符合規定,并定期檢查和更換。滅火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否則要追究責任。因災害處理消耗的材料、工具,必須及時進行補充,保證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符合規定。
      (十一)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應觀察火災性質,災區通風與瓦斯情況,立即采取合理有效的方法直接滅火,控制火勢,并迅速匯報礦信息中心和通風調度。
      (十二)注氮泵房司機及通風區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掌握注氮系統安全規定和技術要求,注氮工及觀測工應堅守工作崗位,按規定及時匯報,并對管路設備進行檢查,做好臺帳記錄,嚴格交接班制度。
      (十三)加強外因火源管理,防止外因火災事故發生。
      1、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等工作,如確實需要,每次都必須有總工程師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時,每次都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經安監處、生產技術部、機電科、瓦斯辦、通風區、礦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后方可執行,施工時必須有救護隊員現場跟班監護,并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223條規定。
      2、加強放炮管理,堅持使用炮泥和水炮泥,放炮后必須采取灑水降塵,從而防止爆燃事故的發生。
      3、加強井口驗身工作,防止明火源進入井下。
      4、地面泵房、井下火藥庫、機電硐室、各變電所、配電點、皮帶機頭、機尾和使用皮帶運輸機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必須配齊滅火器、滅火沙箱及灑水軟管等,否則,不準投入使用。
      (十四)束管監測系統,必須正常開展預測預報工作。束管監測系統的色譜儀所使用硅膠變色超過1/3時必須及時更換;活性碳選用粒度為20—40目,每半年更換一次;色譜柱每半年更換一次;標氣每半年更換一次。通風區必須有專人每天對管路的漏氣、堵塞、破壞等情況進行詳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通風調度,并進行處理。
      對每次測定數據進行整理和分析,對氣體成份及濃度,分別填入記錄表內,并繪制氣體濃度變化曲線。
      定期對井下各監測點的氣體、變化情況進行分析,將化驗分析結果報礦通風副總工程師、總工程師審批,每日要有專門小結。
      (十五)通風區必須建立健全觀火臺帳,觀火點每月由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執行。失修巷道(特別是砌碹巷道)、立體巷道交叉點(前、后10m)必須納入發火觀檢查范圍。
      (十六)加強抽放鉆場、鉆孔管理。鉆場支護要完整,防止出現片幫、離層、煤體壓酥漏風。鉆孔成孔后要及時封堵,封孔質量要符合規定要求,管路連接前要及時進行封孔,防止鉆孔漏風。若正在抽放的鉆孔CO超過0.0024%時,必須關閉該孔抽放,通過灌漿埋管及鉆場內灌漿孔對該鉆孔所在區域進行灌漿。
      (十七)必須配備足夠數量的專業防滅火隊伍,編制礦井綜合防滅火措施及回采面防滅火設計。采用黃泥灌漿、汽霧阻化、均壓通風等防滅火辦法,其中黃泥灌漿為主要手段。生產技術部在設計回采工作面時,必須為灌漿和灌漿后的疏水創造條件,確保能邊采邊灌和采后集中灌漿。
      (十八)生產技術部在采掘設計時要避免采面斜巷和回風巷用“人”字巷連接,防止施工密閉后在該地點產生微漏風,發生自然火災。
      (十九)火區觀測員按規定時間認真檢查采區封閉墻,火區封閉墻等處的氣體及溫度變化,填寫火區觀測日報,報礦總工程師審閱。
      (二十)采空區必須及時封閉,隨著采煤工作面的推進和采空區相連的進、回風巷必須分段逐個密閉。采煤工作面回采結束后,通風區必須在45天內密閉完畢,并建立密閉臺帳,注明地點、時間、厚度、斷面、位置及施工負責人。
      (二十一)新密閉的工作面(不足1個月)的防火墻內外氣體成份,每周取樣化驗一次,進行詳細觀察和檢查;每季度應對防火墻內的氣體成分和溫度進行取樣測定,并通過束管監測進行分析化驗。
      (二十二)應在采煤工作面通風系統形成后,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構筑防火門墻,并將門扇放在距防火門墻20米范圍內,防火門墻的厚度不小于750mm,每月對防火門墻的完好情況、防火門的嚴密性檢查一次,做好檢查記錄。
      (二十三)火區檢查員必須經過培訓,掌握各種氣體的檢查測定技術,熟悉通風系統。檢查火區及可疑發火地點時,必須兩人同行,進入檢查地點后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退出,并設好柵欄,揭示警標,及時向通風調度和礦信息中心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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