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調度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提高調度人員素質,提升調度綜合管理水平,特制訂本 制度 。
第一條 調度指揮中心全體人員必須定期接受安全教育與培訓,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 制度 。
第二條 年初編制全年以及每季度的培訓 計劃 ,統籌安排調度員學習培訓進度,負責每季度對所學內容進行考試并形成量化考核,將考核內容在調度專業會上進行通報。
第三條 培訓內容要求必須與 煤礦 安全調度工作息息相關,宣傳貫徹上級安全指令精神,突出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問題,內容詳實、規范。
第四條 調度指揮中心主任負責每星期組織一次集中學習,要求在礦調度人員全部參加,并做好學習記錄,未參加學習人員返礦后根據記錄自學。
第五條 集中學習主持人必須提前準備,有學習材料及學習 計劃 。
第六條 每次集中學習的時間不得少于2.5個小時,參加人員在學習記錄上親自簽名,無故不參加學習者嚴格按照績效工資考核管理規定進行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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