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條 通信線路出現故障要及時向山西長治羊頭嶺公司信息中心匯報,積極配合檢修人員進行修復工作。
第十七條 系統出現故障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超過1小時應向公司主管部門報告,超過8小時應向省局主管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要按照規定立即采取措施。有故障不報告者,視為系統無故障停止運行。
第十八條 網絡出現故障要立即報告,積極組織處理,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并將發生故障的時間、現象、原因等及處理辦法、恢復時間等做好記錄。
第十六條 通信線路出現故障要及時向山西長治羊頭嶺公司信息中心匯報,積極配合檢修人員進行修復工作。
第十七條 系統出現故障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超過1小時應向公司主管部門報告,超過8小時應向省局主管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要按照規定立即采取措施。有故障不報告者,視為系統無故障停止運行。
第十八條 網絡出現故障要立即報告,積極組織處理,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并將發生故障的時間、現象、原因等及處理辦法、恢復時間等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