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對如實舉報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的政策
(一)對舉報“不安全行為”人員者,經查實給予200元的獎勵。
(二)對舉報的一般隱患、事故(事件)給予100—200元的獎勵;屬于重大隱患、事故(事件)給予500—1000元的獎勵。
(三)對舉報的其他事項酌情獎勵。
(四)替舉報人保密。
第二條對虛假舉報者,惡意誹謗個人和單位,擾亂管理秩序的,一經查出給予500元罰款,并通報批評。
上一篇:神寧集團白芨溝煤礦舉報受理
第一條對如實舉報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的政策
(一)對舉報“不安全行為”人員者,經查實給予200元的獎勵。
(二)對舉報的一般隱患、事故(事件)給予100—200元的獎勵;屬于重大隱患、事故(事件)給予500—1000元的獎勵。
(三)對舉報的其他事項酌情獎勵。
(四)替舉報人保密。
第二條對虛假舉報者,惡意誹謗個人和單位,擾亂管理秩序的,一經查出給予500元罰款,并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