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寧集團白芨溝煤礦綜采隊放炮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一條嚴格貫徹黨的煤礦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及有關規定。堅持按章作業,狠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杜絕責任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未經培訓合格,不持證上崗人員,不得從事此項工作。
第三條放炮員應按規定裝藥、聯線、放炮,做好“三人聯鎖放炮制”。放炮時,應對機電設備、管線、支架進行必要的掩護,確保設備等的安全。
第四條嚴格執行火工產品管理制度,不得隨意丟失,做好清退工作,在使用地點要保管好火工產品,做到分裝分運,嚴禁井下私藏火工產品。
第五條放炮時,做好警戒工作,工作細心、不馬虎,不做大膽人。
第六條火工產品屬于危險品,放炮員屬特種作業人員,一定要妥善保管好火工產品。
第七條在綜采工作面內,一般情況下不準放炮。必須放炮時,需制定安全防護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并報局備案。放炮措施除執行放炮規程外,要求對支架管路、操縱閥及柱體表面鍍鉻層等部件,采取嚴格保護措施,并及時清除由于執行保護措施的漏洞而崩到立柱鍍鉻層上的火藥殘跡,避免立柱鍍鉻層銹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