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寧集團白芨溝煤礦安全檢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一條在科各級領導的帶領下,督促員工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安全法規及企業制定的安全規章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制止、糾正并向領導及時匯報。
第二條嚴格執行有關礦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本礦的規章制度,按時參加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第三條負責通風瓦斯、防塵、機電運輸、采掘作業現場等的安全檢察,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和匯報。
第四條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監督工作人員按《操作規程》及《作業規程》作業,制止違章行為。
第五條檢查和維護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防護裝置。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要求有關人員進行整改,并對整改過程進行監督和結果進行驗收。
第七條根據本礦實際情況,進行安全生產狀況巡回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處理,若不能處理的,及時報告科領導,并將檢查處理情況記錄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