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突工應由在突出礦井從事采掘工作不少于3年,并經過防突知識培訓,熟悉礦突出預兆的人員擔任。
二、防突工應熟悉《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的防治內容、負責有關參數的測定、掌握防突技術措施的施工要求以及收集與整理突出資料等。
三、入井前,必須對所需攜帶的儀器、儀表、工具等進行全面檢查和校正,以滿足測試要求。
四、將電源送到工作面作業點,做好施工前準備工作和防爆檢查。
五、測試前,應明確記錄負責人、參數測定負責人,以保證測試結果準確可靠。
六、使用ATY瓦斯突出預測儀測定煤層突出危險指標K1值和鉆粉量時的操作:
(一)測試前的準備工作按說明書要求將儀器充足電,并試操作一遍,確認無問題后,才準帶儀器下井工作。到達現場后,儀器放置要平穩,人員分工明確。
(二)具體操作如下:
1、接通電源,預熱約10分鐘,并將儀器調零;
2、向儀器內輸入K1值和Sax(鉆屑量)的臨界指標數據,或按《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的規定輸入其上下限臨界值;
3、在煤層內選擇好鉆孔位置,用電煤鉆打眼,鉆孔孔徑為42毫米,打鉆速度控制在1米/分左右。按要求每鉆進一定深度測定一次K1值和鉆粉量;
4、測定時,用1-3毫米的篩子篩取煤樣,將篩好的煤樣倒入煤樣罐,蓋好罐蓋,打開蓋上排氣開關,同時記錄時間。1-2分鐘后,扭緊排氣開關,同時按下采樣鍵,儀器即進入自動測量階段;
5、5分鐘后,輸入取樣時間數據,按監控鍵,再輸入鉆孔長度數據,再按監控鍵,則儀器計算并顯示K1值。然后倒掉煤樣,再進行下一個煤樣的測定;
6、全部煤樣的K1值測完后,按預報鍵,輸入Sax值,再按監控鍵,儀器將自動顯示突出危險性等級;
7、井下全部煤樣(不超過25個煤樣)測完后,按儀器說明書規定的方法關機;
8、儀器帶上井后,在斷電的情況下,將CYD15—1型微型打印機和儀器聯接好,接通電源,按儀器上的打印鍵,打印機將自動打印出全部測試數據和預測結果。
(三)操作時注意事項有:
1、應嚴格按說明書進行操作。不能隨意動ATY儀器的滿度電位器,不能隨意打開主機蓋;
2、儀器長期不用時(10天以上),必須每10天充一次電;
3、必須對每次測定結果作系統整理、分析,并將測定結果及時送交領導審閱。應注意觀察突出前征兆及地質構造區煤層的地質變化情況,并做好記錄加以素描;
4、操作人員在井下工作時應攜帶自救器,做好自主保安。
七、測定瓦斯涌出初速度時的注意事項如下:
(一)應根據煤體結構確定鉆孔具體位置,并嚴格按設計方位布置鉆孔,做到鉆進速度均勻,按測定要求排出煤屑;
(二)測定時,應每施工1米測定一次數據。從開鉆起,每取出1米段的鉆屑量后,立即拔出鉆桿,插入封孔器,要求在2分鐘內讀取該米段的瓦斯涌出初速度;
(三)測定時,記時與讀數必須準確。當瓦斯涌出初速度較慢時,測定時間一般為3-5分鐘;若瓦斯涌出初速度較快時,其測定時間不應小于10分鐘;
(四)收集鉆屑量的同時,將溫度計放入煤屑內測定該米段的煤屑溫度;
(五)具體操作時還應注意以下問題:
1、測定鉆屑量時,應做到每米段推、拉鉆桿的次數基本相同,以減小測試誤差;
3、施工中,隨時觀測煤壁動態,發現異常情況(如突出、瓦斯超限)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并向調度室匯報;
3、作業地點應掛一臺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只有瓦斯濃度符合有關規定時,才能工作。
八、在任何防突措施實施前,防突工必須掌握防突措施的要求,熟悉施工作業規程,掌握施工區域的通風系統和避突路線。
九、防突工應經常下井檢查施工區域壓風自救裝置,使其能正常工作,并檢查現場防突措施的執行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十、由于地質條件或其他原因不能執行所規定的防突措施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及時向領導匯報。
十一、采用遠距離放炮時,遠距離放炮地點應設在進風側反向風門之外的避難所內,距工作面的距離不得小于300米;放炮時,必須停電撤人,設置警戒;爆破工操縱放炮的地點,應配備急救袋或自救器;放炮30分鐘后,方可進入工作面檢查。
十二、突出的煤應及時清理,以防煤炭自燃引起爆炸。清理突出的煤時,必須按防止再次發生事故的防護措施進行。
十三、對突出的孔洞,應充填接頂,并應及時砌碹或注漿封閉孔洞,以防止自然發火。
十四、進入有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必須佩戴隔離式自救器及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
十五、每次突出發生后,必須進行現場調查,按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的要求作好詳細記錄、收集有關資料。
(一)記錄突出時間、地點、距地表垂深、巷道名稱、支護情況、煤層特征、地質構造及鄰近層開采情況等;
(二)調查突出前的預兆、突出前及突出發生的過程,突出后的特征及支架破壞情況等,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三)調查突出前瓦斯壓力大小、正常時瓦斯濃度及突出后瓦斯涌出情況,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四)繪制突出地點通風系統示意圖、突出處煤層剖面圖及煤巖柱狀圖;
(五)調查突出前所采取的防突措施,并附施工圖,向有關領導匯報;
(六)填寫突出記錄卡。記錄卡片數據應準確,附圖應清晰、并注明有主要尺寸;
(七)強度大于500噸的突出,必須填寫專題調查報告。
十六、為了做好防突日常管理工作,應建立“四圖版、四臺帳和一卡片”即:
(一)四圖板即瓦斯地質圖版、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面動態圖版、保護層與被保護層關系圖版、現場防突施工圖版;
(二)四臺帳即突出煤層實際考察的基本參數臺帳、煤柱臺帳、瓦斯抽放臺帳、防突設備儀表使用及完好臺帳;
(三)一卡片即發生突出后的煤與瓦斯突出卡片。
十七、每年應對全年的突出記錄卡片進行整理,為系統總結提供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