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解答]
并不必然。《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二)醉酒或者吸毒;……”。根據上位法的規定,醉酒情形并不必然造成工傷不能認定,關鍵看醉酒這一因素是否導致了傷亡發生,即看醉酒者對傷亡有無責任,若醉酒與傷亡間并無因果關系,則可以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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