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部副部長工作標準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4-04-02 15:29
來源:煤礦安全網
保衛部副部長工作標準
一、認真貫徹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有關治安保衛方面的法律法規,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
二、配合部長做好部內其他專項工作。
三、組織部內學習,提高保衛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四、當發生刑事、治安、政治案件以及災害事故時,應立即趕赴現場,果斷處置,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五、做好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六、預防、制止礦內各類治安違法犯罪事件發生,如有重大違法、刑事犯罪案件,應第一時間趕往事發現場處置,并向上級公安機關上報。
七、積極配合礦大型會議和活動,做好人員調配、現場指揮工作。
八、配合工農辦,做好礦與周邊工農關系的協調,防止群體事件發生。
九、協助部長開展礦區內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持礦區良好生活、生產秩序。
上一篇:保衛部部長工作標準
下一篇:保衛部保安隊長工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