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監控工操作標準
監測監控工操作標準
一、根據生產作業計劃,由監測技術人員制定出安裝計劃,具體確定設備安裝地點、傳輸電纜的敷設路線及數量、所監測環境參數及控制設備、范圍。
二、地面準備所安裝設備,將準備好的設備進行性能測試,確保性能達到標準要求,非本安型設備確保完好,不失爆。
三、提前填寫《安裝申請單》,經相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執行安裝工作。
四、安裝
1、備齊、備好安裝設備,按安裝計劃進行安裝作業。
2、分站、電源;瓦斯電闊鎖裝置的主機和電源必須安裝在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通風良好的地方。
3、設備及傳感器的安裝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4、電纜的敷設要符合質量標準化標準要求。
5、檢查連線,確認無誤后,方可供電。
6、與地面進行電話聯系,確定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所安裝各類信號是否傳輸到地面中心站。如一切正常,清理安裝現場,安裝完畢;如果有個別信號有誤,進行排查處理,直至信號正常。 .
五、甲烷傳感器更換
1、每7天數更換一次。
2、甲烷傳感器的懸掛位置要符合規程要求,并如實填寫《甲烷傳感器管理牌板》。
3、更換后,要與瓦斯員的光學儀器進行比較,看是否在誤差范圍內,如果誤差大,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章第163條規定。
4、更換后,與地面聯系,看信號是否正常傳輸,一切正常,探頭更換完成。如果不正常,應立即處理,直至信號傳輸正常為止。
5、更換完畢后,應填寫《傳感器更換記錄》。
六、斷電實驗
1、每7天做一次斷電實驗。
2、斷電實驗要嚴格執行《規程》及本單位的制度進行,要確保斷電濃度、復電濃度及斷電范圍的正確,確保斷電裝置的靈敏可靠,如存在問題,及時解決或通知有關隊組限期處理。
3、每一探頭的實驗時間不得少于2min。
4、實驗完畢后,按規定填寫《斷電實驗報告》和《斷電實驗卡》。
七、質量標準化
1、確保電纜懸掛符合標準要求。
2、確保傳感器的懸掛、安裝位置符合要求
3、確保管理牌板懸掛符合要求。
4、確保分站、電源等裝置無失爆現象。
5、 裝置運行期間,應定期打掃外殼衛生,定期處理防爆面等。
6、所有裝置在井下工作半年或工作面搬遷停用時,應升井進行全面清理、擦拭、烘干、維修。并填寫《檢修維護記錄》。
八、故障處理
1、根據故障現象,判斷及確定故障范圍。
2、根據確定的故障范圍,準備排除故障的工具及儀器,進行排除。在特殊地點作業時,
要嚴格執行特殊地點作業有關標準。
3、一般故障的排除不得超過8h;重大故障的處理不得超過48h。
4、故障排查期間,應通知有關部門,采取相應安全措施,確保工作面的安全生產。
5、故障排查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并填寫《故障處理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