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新質量標準化專業軟件資料
掘進專業軟件資料
01)采掘計劃
02)循環作業圖表 交接班記錄 工作面隱患記錄 工作量記錄
04)礦壓觀測制度 頂板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探放水制度(工程質量驗收、設備檢修制度有)各級掘進技術崗位責任制,施工巷道技術工作總結
05)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監測分析和處理制度并有分析處理記錄 礦井水文地質預報(每月)
06)零星工程施工有會審措施
07)隱患排查記錄
09)礦工程質量考核檢查制度和記錄 班組檢查驗收制度和記錄
10)各類頂板報表
11)錨桿(索)的桿體及配件、網等材質、品種、規格、強度、錨固劑、噴漿材料質量檢驗報告或檢測試驗報告
12)料石的材質、強度、規格、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或試驗報告
13)管理部門、區隊和班組每天排查人員、時段、工藝、工具、工序、系統和環境等變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有處理記錄
14)建立變化管理工作制度,完善響應機制根據變化的情況進行分類分級處理;小的人員、工具、工序等變化由班組響應處理;工藝、時段等變化由班組響應處理;系統環境等影響較大的變化由分管部門響應處理;對于一些特殊的或突發的變化由相關礦領導處理。
15)掘進機檢修記錄
16)裝巖(煤)前灑水沖洗巷幫記錄(已有)
17) 運輸系統設計
18)運輸配置設計
22)爆破噴霧和凈化風流等綜合防塵措施
機電專業軟件資料
01)機電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納入安標管理的產品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使用地點符合《規程》規定;防爆設備應有產品防爆合格證
02)機電設備綜合完好率
03)大型在用固定設備完好率
04)小型電氣合格率
05)礦燈完好率礦井完好的礦燈總數,至少應比經常用燈的總人數多10%。使用合格的雙光源礦燈,井下使用的礦燈無紅、滅燈。高瓦斯礦井應采用裝有斷路保護器的礦燈
06)設備待修率
07)礦井全年停產檢修不能低于7天;機電事故率不高于1%記錄
09)立井(斜井)絞車提升運行和檢修等記錄
10)鋼絲繩芯帶式輸送機運行和檢修等記錄專人巡查記錄
11)架空提人裝置有運行和檢修等記錄
12)主通風機有供電系統圖、反風系統圖,規程、制度 運行、日檢、切換、反風等記錄
13)螺桿壓風機的運行參數和保護設施應符合相關技術文件要求 安全閥齊全,校驗標簽和校驗報告有效釋壓閥選用、安裝正確,有產品合格證 有壓力表并定期校準記錄 專人巡查記錄
14)壓風機有運行和日檢記錄 壓風系統圖,規程、制度
15)每年雨季前,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1次聯合試運轉并有記錄
16)主排水系統各儀表指示正確,校驗記錄 供電系統圖、排水系統圖;規程、制度 運行和日檢記錄 專人巡查記錄
17)地面瓦斯抽放有運行和檢修記錄 抽放(發電)系統圖,規程、制度
18)地面供熱、降溫系統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表每年進行一次整定、校驗記錄 供熱、降溫系統圖,規程、制度
19)掘進機電氣設備檢查記錄
20)刮板輸送機檢查記錄
21)液壓件應合格,耐壓等級選擇符合要求,零部件齊全,管路、閥組不串、漏液,管路連接應安全可靠,泵站和支架安全閥應符合要求,泵站壓力應符合要求
22)地面供電系統供電系統圖,規程、制度 電氣工作票 礦井主要變電所應實現綜合自動化控制、并與電力監測監控系統聯網運行記錄 運行檢修記錄
23)井下供電系統 礦井、采區及采掘工作面等供電地點均應有合格的供電系統設計 井下供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示意圖 繼電保護核算、調校、整定和試驗記錄 防爆電氣設備入境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合格證后,方準入井。試驗涉及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前,必須經過論證、安全性能檢驗和鑒定,并制定安全措施。從國外進口的電氣設備和電器必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可的“防爆合格證”和“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采掘工作面及規定地點的風電、瓦斯電閉鎖應靈敏可靠,按要求進行試驗,并有試驗記錄
24)井下機電設備硐室有供電系統圖、規程、制度有停送電記錄和檢修記錄停送電審批和票證制度 專人巡查記錄
25)高壓開關:(1)中央變電所的高壓開關必須裝設有選擇性的單相接地保護裝置,應裝設過負荷、短路保護裝置;(2)控制高壓電動機、動力變壓器的高壓開關,應具有短路、過負荷、接地和欠壓釋放保護;(3)供移動變電站的高壓開關,必須裝設有選擇性的動作于跳閘的單項接地保護裝置,應裝設過負荷、短路保護裝置;(4)真空高壓隔爆開關還應裝設過電壓保護,有通信功能;(5)高壓電機應選用高壓磁力啟動器
26)低壓饋電開關:(1)應裝設短路、過負荷、檢漏保護裝置或有選擇性的漏電保護裝置,保證自動切斷漏電的饋電線路;(2)選擇性檢漏保護裝置必須配套使用(即總開關和所有分支開關必須都裝設),帶延時的總檢漏保護裝置不準單獨使用;(3)必須安設輔助接地極。按要求進行就地和遠方跳閘試驗,有試驗記錄(包括綜采3.3KV系統和進口的采掘設備)
27)低壓磁力啟動器:(1)電動機控制開關應使用真空磁力啟動器;(2)電動機保護應符合《規程》第446條規定;(3)電動機風葉防護罩應有防止異物進入的措施;(4)電動機散熱應良好;(5)動機不運行或檢修時,應閉鎖隔離開關
28)干式變壓器、移動變電站運行檢修記錄
29)保護接地:(1)接地裝置、接地電阻值符合《規程》和《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要求;(2)接地裝置不生銹、不松動、不埋壓
30)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具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配電。煤電鉆引發的事故太多,宜采用風煤鉆代替煤電鉆
31)井下電纜:阻燃電纜檢測報告
32)應有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工程師和機電管理科室,各生產隊應有專職機電管理人員有文件
33)應有供電、電纜、小型電器、防爆、設備、配件、油脂、膠帶、鋼絲繩等專業化管理小組有文件
34)1)崗位責任制;(2)安全操作規程;(3)干部上崗制度;(4)設備管理、檢修制度;(5)油脂潤滑管理制度;(6)鋼絲繩管理制度;(7)阻燃膠帶、電纜管理檢驗制度;(8)防爆電氣設備入井驗收制度及防爆檢查制度;(9)小型電器管理制度;(10)雜散電流管理制度;(11)停送電制度;(12)電氣試驗管理制度;(13)事故追查分析制度;(14)采區電氣設備使用3300V供電時,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等等
35)(1)崗位責任制;(2)操作規程;(3)設備包機制度;(4)交接班制度;(5)巡回檢查制度;(6)干部上崗制度;(7)設備檢修制度;(8)要害場所管理制度;(9)應急預案;(10)設備技術特征;(11)設備供電系統圖;(12)液壓(制動)系統圖;(13)潤滑系統圖;(14)設備運轉、檢修、事故、保護試驗、崗位人員巡查記錄;(15)交接班、外來人員登記等記錄
36)機電設備選型論證、購置、安裝、使用、維護、檢修、更新改造、報廢等綜合管理程序規范
37)設備技術檔案健全,實行專人管理;變壓器、主通風機、主提升機、主壓風機、主排水泵、鍋爐等大型主要設備應做到一臺一檔,內容齊全
38)大型固定設備更新改造有設計,并有合格的驗收測試結果和聯合驗收手續,操作規程及保護試驗規定應與新改造后的設備相符
39)主提升設備、主排水泵、主通風機、壓風機及鍋爐等技術測試應符合規定,測試結果合格。主提升機新安裝或大修后應進行一次測定,以后每3年應進行一次測定;主排水泵應每年測定一次;壓風機應每年測定一次;鍋爐應按固定進行檢驗
40)主要設備的關鍵零部件(主絞車的主軸、制動桿件、天輪軸、連接裝置;主通風機的主軸、風葉)應按規定周期探傷,如無規定應為2年
41)定期進行電氣試驗和接地電阻測試
42)機電職工年度輪訓規劃,不漏項、不漏崗,職工按計劃培訓、持證上崗
43)各級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及崗位工人應及時按照國家規定的培訓、考核、復訓時間要求,接受相應有資質培訓機構的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運輸專業軟件資料
01)運輸質量檢查驗收獎懲制度
02)巷道斷面圖
03)車場、車房、巷道彎道半徑、巷道連接方式、運輸方式設計
04)斜巷信號硐室、運輸絞車車房、候車室、調度站、人車庫、充電硐室、井下運輸車輛檢修硐室、井下加油硐室設計
05)斜巷躲避硐齊全,符合《規程》及有關設計規定要求
06)礦車裝載站、卸載站設計
07)在用運輸設備綜合完好率
08)礦車完好率 專用車輛完好率
09)候車運行和檢修記錄
10)罐籠安全門、搖臺(承接脫罐裝置)、阻車器、推車機、信號閉鎖可靠,符合《規程》要求
11)運輸小絞車制動、鋼絲繩、聲光聯絡信號等應符合規定,安裝符合設計要求;小絞車應安裝防護罩,使用授權開啟裝置
12)擋車裝置安裝和檢查記錄
13)斜巷雙鉤提升應裝備錯碼信號記錄
14).保險鏈、連接環、鏈和插銷等檢驗報告
15)運輸系統、地面辦公室、設備維修點、車間等清潔整理記錄
16)主要運輸巷清潔記錄
17)電纜、管路、照明檢查記錄
18)運輸管理機構:有分管運輸的礦長、副總,有運輸專職管理人員,運輸區(隊)有專職技術管理人員 有文件
19)礦安監部門應明確1名領導分管運輸安全工作,并配足運輸安全監察員
20)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齊全、完整;無軌膠輪車入井要有相關部門頻發的車輛入井許可證、年檢合格證,年檢工作符合相關規定;各類車輛要進行統一編號,有車輛大修記錄,完整的自檢記錄,每季度自檢覆蓋率達100%;斜巷跑車防護裝置要定期檢查維護,要有實驗記錄
21)作業人員應按規定培訓,有培訓計劃、資料及考核,應持證上崗
22)運輸系統圖、運輸設備,設施線路的技術檔案、維修等記錄
23)施工技術措施
24)運輸設備選型和能力計算資料齊全完整
25)按規定對斜巷人車、連接裝置等進行檢測和檢驗,并有完整的檢測記錄和檢驗報告;按設計要求及有關規定定期對架空乘人裝置、單軌吊、無軌膠輪車、機車等進行檢測、檢驗、并有完整的檢測記錄和檢驗報告
26)運輸年度安全裝備投入計劃
一通三防專業軟件資料
01)改變通風系統時的通風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
02)巷道貫通調整調整通風系統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03)通風系統設計和通風圖紙
04)回風大巷開工完工單
05)通風系統審查記錄(每月)
06)反風設施檢查記錄(每季度)
07) 防爆門檢查記錄(半年)
08)反風演習方案措施 反風演習記錄 反風演習報告(一年)
09)通風能力核定報告 測風報表 礦井通風阻力鑒定 每月編制月度配風計劃 有效風量率≥87%
10)新安裝的主通風機有通風性能測定和試用轉工作記錄 以后每五年進行一次性能測定
11)新礦井投產前必須進行通風阻力測定以后每三年進行一次 礦井轉入新水平生產或改變一翼通風系統后 必須重新進行礦井通風阻力測定
12)回風大巷失修率不高于7% 嚴重失修率不高于3% 主要進回風巷 采煤工作面回風巷實際斷面不小于設計斷面的2/3
13)礦井外部漏風率每年測定一次 在無設備時不得超過5% 有設備時不得超過15%
14)主通風應有監測系統和水柱計安裝記錄 礦井主要通風機停風時有停風措施和記錄 主 要通風機改變轉速或葉片角度必須經礦技術負責人批準有記錄記錄
15)礦井上 中 下旬測風記錄
16)局部通風機有計劃停風的必須有專項通風安全措施
17)局部通風機自動切換試驗和風電閉鎖試驗記錄
18)有永久密閉墻施工記錄
19)密閉墻檢查記錄
20)風門安裝記錄 檢查記錄
21)風門開閉監測安裝記錄
22)通風設施檢查記錄
23)永久風橋施工記錄
24)永久風橋檢查記錄
25)永久測風站施工記錄 檢查記錄
26)臨時密閉施工記錄 檢查記錄
27)臨時風門施工記錄 檢查記錄
28)瓦斯超限分析記錄
29)煤層瓦斯賦存參數測定報告 年度瓦斯治理技術方案 瓦斯治理專項措施 瓦斯員交接班記錄 瓦斯員檢測記錄
每月瓦斯檢查點設置計劃
30)瓦斯管理巷道貫通工作面(安裝)回撤 井下攝像制定專項措施 高冐區 井下煤倉 密閉前 空巷等易積聚瓦斯地點必須編制瓦斯防治措施 瓦斯員資格證 瓦檢手冊 瓦斯臺賬 通風瓦斯日報 瓦斯檢測日報
31)瓦斯排放及密閉啟封有專門的措施有貫徹執行記錄
32)便攜式瓦檢儀領用記錄
33)定期對瓦斯抽采系統瓦斯濃度、壓力、流量等參數測定有記錄
34)瓦斯抽采達標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
35)瓦斯抽采達標評價工作體系及達標評判細則
36)瓦斯抽采工程編制設計 竣工驗收記錄 和竣工記錄 抽采鉆場及鉆孔數據有記錄和臺賬
37)瓦斯抽采管路系統和抽采鉆孔參數分析結果
38)泵站每小時測定一次有記錄; 主 干 支管及抽放鉆場每周測定一次有記錄 瓦斯抽采管路材質檢驗報告 安裝使用5年以上的管路復用必須有性能檢驗報告
39)預抽瓦斯鉆孔的孔口和缷壓瓦斯抽放鉆孔的孔口負壓記錄
40)施工有可能造成瓦斯 co等氣體涌出的鉆孔,必須在下風側連續監測瓦斯 一氧化碳的濃度記錄
41)瓦斯抽采管路網中應當安裝足夠數量的放水器,設置除渣裝置,每個抽采鉆孔的接抽管上應留設鉆孔抽采負壓和瓦斯濃度觀測孔記錄
42)瓦斯抽采鉆孔封孔臺賬
43)每旬對瓦斯抽采系統進行檢查有記錄 抽采檢測裝置齊全,定期校正 臺賬 記錄齊全
44)抽放瓦斯設施、井下臨時抽放泵站必須符合《規程》規定抽采礦井運行泵的裝機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達標時應抽采瓦斯量對應工況流量的2倍
45)礦井建立安全監控管理機構 配備足夠的管理人員 工程技術人員 維修人員有文件
46)監測工、檢修工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資格證
47)安全監控人員責任制、操作規程、值班制度等
48)礦井裝備安全監控系統記錄;且系統必須具備“風電、瓦斯電、故障”閉鎖和手動控制斷電閉鎖功能說明或試驗報告
49)傳感器、分站、等安全監控設備備用量不少于配備數量的20%記錄
50)安全監控系統與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實行聯網、并能正常運行有記錄
51)安全監控系統安全裝置安設的種類、數量、地點、位置、報警點、斷電點、斷電范圍、復電點、電纜敷設等都應符合有關標準規定并有記錄
52)各種監控設備性能 儀器精度檢驗記錄或報告
53)瓦斯抽采監測監控記錄
54)礦安全監控系統的主機應實行雙機或多機備份記錄
55)礦監控主機運行記錄
56)中心站應配備雙回路供電并配備不小于2小時在線式不間斷電源、雙回路供電能自動切換并有記錄
57)地面中心站專人值班記錄、中心站運行記錄
58)發現異常及時匯報記錄
59)中心站運行日志
60)分站、傳感器等裝置在井下連續使用6~12個月必須升井全面檢修有記錄 井下裝置的完好率記錄 裝置的待修率記錄
61)安全監測設備每月至少調試、校正一次有記錄;甲烷傳感器調校記錄十天一次;每十天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試跳并有試跳記錄。安全監測儀器儀表按規定定期進行校驗 檢定并有記錄
62)安全系統信號中斷1小時以上時,礦井按事故進行分析處理并有記錄可查
63)安全監控系統圖紙 資料、帳卡記錄
64)建立消防、防滅火系統,防火責任制和火災應急救援預案。煤層自燃傾向鑒定
65)井下電氣焊作業有專項措施
66)井上下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每季度檢查一次并有記錄
67)災害預防處理計劃不全
68)礦井無自燃發火、無co超限作業的現象及消除采空區密閉內及其它地點超過35度的高溫點(因地溫、水溫影響的高溫點除外)
69)永久性密閉墻施工記錄
70)煤層的煤塵爆炸性鑒定報告、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及分散度測定報告
71)建立防塵供水系統,三通及閥門安裝地點記錄
72)采掘機內外噴霧裝置安裝檢查記錄
73)破碎機安裝防塵罩和噴霧裝置或除塵器記錄
74)綜采工作面移駕放頂煤作業時使用自動同步噴霧。采掘機、移駕、放頂噴霧的壓力和流量記錄
75)采煤工作面應采取煤層注水防塵措施
76)放炮時距離工作面15米內放炮噴霧及回風巷水幕開啟 使用記錄 爆破前后沖洗30米范圍內巷道周邊 出煤灑水記錄
77)井下所有轉、裝、卸載點作業時必須安裝使用噴霧裝置記錄、凈化水幕安裝記錄
78)進風大巷每年刷白記錄、定期清掃沖洗巷幫積塵、主要進、回風巷每月清洗沖掃 采掘工作面隨產塵工序及時沖洗、其它巷道每旬清掃沖洗記錄
79)測塵種類、人數、周期、測點布置符合《AQ1020-2006》標準相關規定,測塵點合格率達到75%以上
80)隔爆設施每周檢查記錄
81)爆破材料領退制度、電雷管編號制度、材料丟失及材料銷毀制度。電雷管在發放前應進行導通實驗并有記錄 井下爆破材料庫、爆破材料運輸、煤礦使用電雷管均應符合(規程規定)
82)爆破作業地點應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爆破制度,并有記錄可查
83)爆破作業說明書
84)采掘工作面爆破執行停、送電制度及撤人,設崗警戒制度
85)放炮前后灑水和沖洗巷幫記錄
86)實行爆破作業的采掘工作面,應采用濕式打眼(由于地質構造條件所限不能濕式打眼的,要制定專門措施)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灑水和沖洗巷幫記錄炮掘工作面迎頭安設移動噴霧記錄
87)特殊情況下作業的應嚴格執行礦技術負責人批準的專項措施
88)礦井設立瓦斯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和有職能部門負責通風(有應抽采的增加抽采,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增加防突)等瓦斯防治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滿足安全生產需要,并符合有關規定。礦井配備專職通風副總工程師,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配備地測專職副總工程師,通風區隊長兼任礦長助理。生產能力達到30-120萬噸/年的至少配備通風、抽采、防突技術人員各兩名 有文件
89)各級領導和各業務部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責任制
90)礦井編制年度、月度“一通三防”工作計劃及總結;每年應編制“一通三防”安全費用計劃
91)礦井每旬至少組織一次“一通三防”隱患排查,并有排查記錄;由礦長主持召開至少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例會并有會議紀要;
92)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獎懲制度,抽采工程檢查驗收制度、先抽后采例會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93)通風部門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 各工種要有崗位責任制和技術操作規程
94)通風系統立體示意圖、通風系統圖、分層通風系統圖、通風網絡圖、瓦斯抽采系統圖、安全監控系統圖、防塵系統圖、防滅火系統圖、通風調度值班記錄、通風(反風)設施檢查維修記錄、防滅火檢查記錄、測風記錄、瓦斯調度臺帳、密閉管理臺帳、煤層注水臺帳、瓦斯抽采臺帳
95)礦井有“一通三防”儀器、儀表保管、維修和保養制度并按照規定進行校正和檢定并有記錄
96)瓦檢員、防突員、放炮員、瓦斯抽采工、監測工、瓦斯抽采泵站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都要按計劃定期培訓(每次培訓都有考核、有記錄可查)持證上崗
97)定期對井下員工進行通風技能培訓并有考核記錄
地測防治水專業軟件資料
01)礦井必須按規定和程序完成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和審批
02)有中長期和年度地測防治水工作規劃
03)有以總工程師為首的地測防治水技術管理體系,設立專門的防治水機構、地測科和專門的探防水隊伍在地測科設專門分管防治水的副科長有文件
04)地測防治水部門必須配備礦井地質、水文地質、瓦斯地質(瓦斯礦井不配)、儲量管理、測量、鉆探及物探、制圖繪圖等方面的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配備必須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有文件
05)地測防治水部門必須配備滿足地測防治水工作需要的經緯儀、水準儀、全站儀(防爆型)、計算機、打印機、流速儀、激光導向儀(防爆型)、gps、物探儀器、無線電透視儀、滿足礦井探防水需要的專用探防水設備和相應的鉆探設備等儀器臺帳
06)各級崗位責任制,生產安全聯系制度,礦井地測防治水隱患排查及預報跟蹤管理、檢查等技術管理制度,高,突礦井包括瓦斯地質預測預報制度,地測防治水資料、技術報告等審批制度,地測防治水工作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地測防治水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地測防治水設備、儀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報廢制度,探放水管理制度,防治水安全確認移交制度,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探防水作業質量驗收制度(含單孔循環驗收),防治水作業優先制度,探防水作業現場圖、牌板管理制度,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防治水管理運行制度(從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管理體系),防治水工作績效考核制度,沖擊地壓礦井制定沖擊地壓分析與排放制度,沖擊危險預測預報制度及定期沖擊地壓管理全面驗收制度
07)防治水技術規程的實施細則和技術補充規定、
08)堅持定期會儀制度 各時期工作有目標、任務、措施、并落實到人;每月召開一次業務工作會儀
09)年度防治水工作計劃
10) 地測防治水資料達到以下要求:
(1)分門別類保管,有索引,有目錄查找方便
(2)裝訂成冊,裝入卷柜,相對集中,符合防火、防潮、保密要求
(3)帳卡符合文字部分與基礎部分一致
(4)上級下達及本部門回復、上報的各種函件、審批文件、報表等,有專門卷柜和管理手段,信息傳遞和反饋要及時有效
11)水文地質類型復雜,及復雜、承壓的礦井要設置防治水機構,并配備地測防治水副礦長或副總工程師有文件
12)地測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滿足礦井正常工作要求有文件
13)地測防治部門常規裝備的品種及數量臺帳
14)配備不少于三臺(至少一臺200米能力以上的)不同類型的專用探防水鉆機和滿足“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物探設備
15)測量工作采用GPS、全站儀、陀螺儀定向或電子手簿等
16)礦井地質工作至少采用兩種物探手段并能得到有效的使用記錄
17)水文地質類型復雜及以上的礦井應建立礦井水情、水害預測、監控預報系統
18)配備微機及數字化成圖系統,推廣使用圖形工作站記錄。
19)地測信息系統與上級管理機構聯網正常使用記錄
20)專業技術人員三年內必須接受一次以上的專業技術培訓有記錄和證書
21)地質勘探和建井地質報告生產礦井地質報告、補充勘探地質報告、開拓延深地質報告
22)由生產設計部門提交并經總工程師簽字批準的“委托書”“三書”
23)已結束的采煤工作面應在一個月內完成采后總結,已結束的采區應在六個月內完成采后總結
24)井田大、中型地質構造臺帳和陷落柱臺帳
25)井筒石門見煤點臺帳
26)井上、下地質鉆孔成果臺帳(包括鉆孔設計及驗收評級報告)
27)地質構造和陷落柱素描卡片
28)見煤點煤層全厚素描卡片
29)采區地質剖面圖
30)采區分煤層底板(或頂板)等高線圖(急傾斜煤層加繪立面投影圖)
31)采區水平地質切面圖(單一煤層或傾斜煤層除外)
32)石門、斜井、上下山素描圖
33)主要煤巷素描圖
34)立井素描圖
35) 巖石大巷素描圖
36)構造素描卡片或照片
37)煤厚實測(探)卡片
38)礦井日排水量、井巷探防水、涌水量和井上、下動態觀測臺帳
39)煤質、水質、瓦斯及有益礦產化驗成果臺帳
40)地溫、水溫、煤層自燃發火觀測記錄臺帳
41)預注漿、探放瓦斯、煤(巖)層突出觀測記錄
42)綜采工作面應有物探坑透資料,發現異常區及時采用鉆探驗證
43)礦井地質地形圖或基巖地質圖
44)礦井可采煤層底板(或頂板)等高線及儲量計算圖(急傾斜煤層加繪立面投影圖)
45)礦井地質剖面圖或礦井水平地質切面圖(適用與煤層傾角大于25度的多煤層礦井)
46)礦井煤系地層綜合柱狀圖
47)礦井煤巖層對比圖
48)礦井地質構造綱要圖和陷落柱分布圖
49)礦井瓦斯地質圖
50)井田地形地質圖
51)通過首采區的勘探線剖面圖
52)主要井巷地質素描圖
53)設計開拓煤層底板等高線及儲量計算圖
54)礦井實際充水圖
55) 回風及運輸水文地質切面圖
56)建井期施工鉆孔鉆孔柱狀圖
57)井田范圍較大時,1比5000圖(區域地形地質圖、井上下對照圖綜合水文地質圖等)圖幅過大比例尺可用一比一萬
58)地質預報 年報、月報、臨時預報
59)建立健全測量控制系統,精度符合《煤礦測量規程》規定要求;井下基本控制導線和采區控制導線,按《煤礦測量規程》規定及時延長
60)堅持對透巷、貫通、開口、放線變更、停掘停采線、相鄰巷道(空間距離或巷寬的4倍)等測量工作,執行通知單制度。貫通、透巷、停掘停采線及相鄰巷道通知單應提前發送到分管領導、施工單位、及生產技術、安全、調度、通風等單位記錄
61)施工開工單、施工設計圖、采區設計圖、
62)設計檢查、閉合檢查、標定參數對算、標定工作設計圖、交叉點彎道等應有標定設計大樣圖記錄
63)巷道開口標定前必須對所有起算數據、導線點坐標、已知方位、設計方位、標定參數等進行認真檢查、核對
64)經緯儀導線測量記錄手簿
65)水準儀測量記錄手簿
66)聯系測量記錄本
67)井巷施工標定計算臺帳
68)陀螺定向記錄本
69)其它專項記錄本
70)地面等級網、近井點、井筒和絞車十字中線坐標計算成果及臺帳
71)井上、下導線測量計算成果及臺帳
72)井上、下水準測量計算成果及臺帳
73)聯系測量成果資料及臺帳
74)陀螺儀定向計算成果臺帳
75)貫通測量導線計算成果臺帳
76)中、腰線標定及其它工程標定計算臺帳
77)生產施工進度圖
78)重要巷道施工放樣圖
79)地面控制網和近井點平面圖
80)井下控制導線網圖
81)井田區域地形圖
82)工業廣場平面圖
83)采掘工程平面圖
84)井上下對照圖
85)主要保安煤柱圖
86)井筒斷面圖
87)井底車場平面圖
88)主要巷道平面圖
89)設備儀器有專門保管使用制度并有卡片記錄
90)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檢校鑒定并及時將檢驗,校正結果填在設備卡片上
91)保證儀器設備完好,測量儀器幾何關系正確無誤
92)各類防水(沙)、建(構)筑物保護煤柱設計及時合理,通過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93)各種“三下”工程如建(構)筑物保護、維修復墾、遷村購地等未出現差錯,效果明顯。生產礦井都應根據本礦和鄰礦的觀測資料,提出適用于本礦的地表移動參數及預計方法滿足“三下”開采,環保、造地、復田、遷村購地及建(構)筑保護等的需要
94)礦井或相鄰礦井要建立巖移觀測站長期、定期進行工業廣場重要建(構)筑物沉降、變形觀測;設站、觀測等應符合《建筑物,水體,鐵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設與壓煤開采規程》、《建筑變形測量規則》及《煤礦測量規程》記錄
95)采煤沉陷綜合治理圖
96)應采煤造成地表塌陷裂縫治理補償臺賬
97)礦井應采煤造成地表塌陷裂縫治理補償明細表
98)礦井范圍內受采動影響土地塌陷情況表
99)村莊搬遷臺賬
100)因采,掘生產造成地表塌陷、裂縫、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的調查資料及臺賬
101)采區儲量計算圖
102)礦井儲量計算圖
103)工作面損失量計算圖
104)分煤層“損失量”計算圖
105)工作面探煤厚計算圖(如果煤厚比較薄,現有的設備可以一次采全高該圖可不做)
106)分月分工作面損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計算基礎臺賬
107)分月分采區分煤層損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計算基礎臺賬
108)礦井期末保有儲量計算基礎臺賬
109)礦井“三下”壓煤臺賬
110)礦井永久煤柱及損失量攤銷臺賬
111)礦井儲量增減、變動審批情況臺賬
112)礦井儲量動態數字臺賬
113)“三量”計算成果臺賬
114)地質及水文地質損失臺賬
115)報損煤量臺賬
116)探煤厚臺賬
117)儲量及損失量報表
118)采區,工作面回采率報表
119)丟煤通知單和制度及有關批文報告
120)儲量變動的各項批文 報告
121)礦工作面結束后一個季度,采區、礦井結束半年內未分析報告和總結
122)每半年對全礦進行一次回收率報告和總結
123)對回收率問題定期進行分析對不合理的丟煤能從技術上提出意見和要求并能如實反映儲量損失情況
124)觀測記錄上有時間、地點、和觀測者名字
125)原始記錄應包括收尺、丟煤、探煤厚、等記錄內容
126)礦井涌水量觀測成果臺賬
127)氣象資料臺賬(煤系地層覆蓋隔水層較厚,礦井沖水條件不受大氣降雨和地表水體影響的礦井可不做此臺賬)
128)地表水文觀測成果臺賬及地表水體滲透臺賬
129)鉆孔水位、井泉動態觀測成果及河流滲漏臺賬
130)抽(放)水試驗成果臺賬
131)礦井突水點臺賬
132)井田地質鉆孔綜合成果臺賬
133)井上下水文地質鉆孔成果臺賬
134)水質分析成果臺賬
135)水源水質受污染觀測資料臺賬
136)水源井(孔)資料臺賬
137)封孔不良鉆孔資料臺賬
138)礦井和周邊煤礦采空區相關資料臺賬
139)防水閘門(墻)觀測資料臺賬
140)礦井、采區、工作面排水系統臺賬(水倉容積、水泵能力、管路規格)
141)井下超前探測(鉆探、物探等)基礎臺賬
142) 其他專門項目的資料臺賬
143)井上井下水文地質觀測原始記錄本
144)礦井充水性圖
145)綜合水文地質地質柱狀圖
146)主要含水層等水位(壓)線圖
147)礦井涌水量與各種相關因素動態曲線圖
148)礦井排水系統圖
149)水情水害預報有年報、月報、臨時預報,預報的內容包括時間、地點、范圍、水情及針對性措施和處理意見。每月要及時進行預報總結
150)若當月生產計劃變更并存在水害隱患水害通知單要提前5天發送到有關單位記錄
151)當礦井受水害威脅的區域進行采、掘作業前必須提出專門水文地質情況分析報告
152)水文地質類型中等及以上的礦井,在每年年初提出年水害分析預測表及水害預測圖
153)水文地質條件中等及以上的礦井都必須建立水文觀測系統,并按規定時間堅持觀測和分析水情變化并有記錄
154)礦井防、排水系統健全,設施完善;礦井采區、工作面的排水能力應達到礦井相應區域最大涌水量2倍的能力。有水患威脅的區域在2倍的基礎上要加排水能力
155)每年雨季前進行一次聯合試運轉并有聯合排水試運轉報告
156)水文地質類型復雜、及復雜的礦井必須制定相應的防、堵、疏、排、截等綜合防治水措施
157)礦井必須有防治水中長期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
158)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
159)建立健全水質化驗分析系統、并組建專職的探放水隊伍并持證上崗
160)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工程結束后有驗收、總結報告
161)探測資料和記錄
162)警戒線以外的區域,掘進工作面鉆探驗證時掘進中心水平上不得少于3個孔、在垂向上每1.5米至少布置一個孔、回采工作面在物探資料可疑點進行鉆探驗證基礎上,延順槽方向每50米應保證1個鉆探驗證孔(兩順槽對打驗證孔,平距不得大于10米)有記錄
163)探放水工程設計應有單孔設計,并將探放水鉆孔參數及時填繪在相關圖紙上
164)對礦井內的采空區及其周邊的廢棄煤窯積水范圍、積水量、積水標高、積水線、探水線、警戒線,應在采掘工程平面圖和充水性圖上標明
165)探放孔設計及技術措施 超前探測設計
166)對采掘工作面上覆采空區和相鄰同層采空區積水影響安全開采時,必須在采、掘之前進行探放 及時下達停采、掘通知書和允許采掘通知書記錄
167)防治水隱患排查每月有記錄并有整改措施
168)礦井應根據本單位的主要水害類型和可能發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每年對應急預案修訂完善并至少進行一次演練和總結評價
169)定期進行防治水排查并有分析記錄和書面整改意見
170)工業廣場防洪排澇措施
171)水害應急救援物資和防、排水設備的儲備必須設專用倉庫并有專人負責記錄和管理
172)建立井上下水文鉆孔巡查管理臺帳半年巡查填寫一次
173)防隔水煤(巖)柱設計
174)井上下防治(探)水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175)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極復雜進入承壓開采的礦井,水情、水害監測系統齊全、設備狀態完好有相關記錄
176)及時治理地面塌陷及裂縫并制度安全技術措施
177)井下防水閘門、防水閘墻、探防水鉆孔等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178)進入承壓區開采前應編制承壓開采防治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或防治淹井措施
179)承壓開采工作面應采用兩種及以上物探方法、化探或鉆探手段查明隱伏構造及構造破碎帶及其含水情況,并提出防治措施
180)承壓開采的礦井必須編制水文地質報告
181)承壓開采的礦井、水平或采區,必須按規定構筑水閘門或強排水系統的,必須制定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每年按規定進行不少于兩次試驗其中在雨季前進行一次有總結報告,礦井水壓大于5mpa,必須制定綜合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
182)被松散富水性強的含水層覆蓋且淺埋的緩傾斜煤層,或煤層頂板受開采破壞后,其導水裂縫帶波及范圍內存在富水性強的含水層(體)的,需要疏干開采時,應當進行專門水文地質勘探或者補充勘探,并制定疏干方案
183)排水設備(工作泵 備用泵 檢修泵 )應及時檢查,維修和更新有記錄
184)及時清理水倉、水溝、記錄
185)及時完成各種防洪壩和防水建立各類防洪壩和防水資料及臺帳
186)煤礦防治水費用要列入當年礦井生產安全費用計劃
187)對井田范圍內及礦井周邊關閉廢棄的小煤窯位置和積水情況進行調查,分析其威脅性,記錄在案,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188)對構成礦井威脅的斷層突水、煤層頂底板突水、陷落柱突水、地表潰水等各種水害監測、診斷和預控
189)不定期對相鄰現采的礦井開采現狀調查,及時準確掌握相鄰礦井的生產情況
190)對井田范圍內及周邊關閉的古窯在影響礦井安全生產時,必須采用有效的地面物探手段查清積水范圍和開采范圍
信息調度專業軟件資料
01)具備獨立的信息調度機構,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制度有文件體現
02)調度配備主任、副主任、主任工程師等三名負責人;配備不少于十名調度值班人員有文件
03)調度室相關人員工作經歷和學歷
04)調度相關人員資格證書
05)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調度值班制度, 調度交接班制度,調度逐級匯報制度,安全事故匯報制度,調度員下井(下基層)管理制度、調度會議管理制度,調度資料保存管理制度,調度質量標準化管理(驗收)制度,業務保安制度。調度業務學習制度,監測監控系統報警信息處理制度,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
06)生產作業計劃 完成原煤、洗精煤產量、掘進總進尺、開拓進尺等月度、年度計劃
07)原煤百萬噸死亡率
08)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問題記錄本
09)原煤庫存記錄 每月盤存月報表
10)掌握礦井供電、通風、(供 )排水、提升、運輸、采掘、工作面的動態情況,掌握巷道貫通、初(末)次放頂、過地質構造、采面安裝(拆除)、停產檢修、大型設備檢修、恢復生產、重點工程等情況;掌握老窯采空區、火區處理等情況;詳細記錄相關工程進展和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對上述工作要了解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落實,了解現場工作人員及負責人、工作進度、終結等情況做有記錄;對發生的事故,要詳細記錄匯報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情況、處理結果等內容
11)文件接收和處理工作并有記錄
12)監測監控、工業視頻監控等系統的動態情況,掌握壓風自救、供水施救、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通信聯絡和緊急避險系統運行記錄有異常時有異常記錄
13)礦長授權書
14)調度人員下井記錄和下井統計表
15)調度人員年度培訓計劃 每月兩次集中業務學習并有記錄,每季度考試一次,有試卷和成績表
16)調度室應有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井上下對照圖,采掘工程平面圖,通風系統圖,井下運輸系統圖,監測監控裝備布置圖,排水、防塵、防火注漿、壓風、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統圖,井下電信系統圖,井上下配電系統圖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井下避災路線圖、六大系統布置圖等。應有事故報告程序圖(表),應急電話表,領導值、帶班表,通訊錄,采掘銜接計劃表,領導下井帶班統計表
17)調度綜合臺賬
18)原煤產量、外運(入洗)、庫存量當月及累計完成臺賬
19)總進尺、開拓進尺當月及累計完成臺賬
20)重點采、掘開隊當月及累計完成臺賬
21)重大生產事故當月及累計統計臺賬
22)調度綜合記錄薄,領導值班記錄薄,調度員交接班記錄簿,安全生產(視頻)會議記錄薄,調度業務會議記錄簿,人員傷亡事故記錄薄,非傷亡事故記錄簿
23)信息調度質量標準化建設年度工作計劃,每月檢查一次有記錄和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
24)當班采、掘班組長每班應不少于兩次向礦調度室匯報生產和安全情況記錄;礦調度室每班向上一級調度室匯報當班生產組織情況及安全生產情況記錄,遇有生產安全事故、重大問題或緊急情況立即報告值班領導、本單位負責人和上一級調度室記錄
25)每日調度統計表,安全生產信息,煤礦負責人值班帶班情況表
并在日調度會上通報安全生產和生產組織情況,安全生產調度日報記錄,
26)將本周(旬)調度報表,安全生產情況,生產組織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采取措施,重點工作,下周(旬)重點工作安排等記錄和上報上一級調度室文檔記錄
27)調度室將本月生產計劃及指標完成情況、安全生產情況、存在問題,安全隱患及采取的主要措施、下月重點工作安排等進行分析總結記錄并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報上一級調度室的文檔記錄有關調度統計表、領導值班帶班表等可同時上報
28)專題匯報;按上級要求及時上報,形成書面材料并按照時間順序存檔: 節假日停產放假、檢修安排,領導值班表;停、復產安全技術措施 礦井停產(停電)大修安排及安全技術措施 主要大型設備檢修(更新)安排及安全措施 拆啟密閉排放瓦斯、重大排(探)放水安排及安全技術措施 初(末)次放頂、巷道貫通安全技術措施等
29)季節性匯報資料: 對雨季防汛、防雷電、冬季防寒、防凍,冬、春季防火等季節性工作安排要按規定要求報上一級調度室,發生緊急情況要立即報告值班領導、本單位負責人和上一級調度室
30)人身傷亡事故匯報 發生重傷及3人以下(不含3人)傷亡事故匯報記錄 發生3人及以上傷亡或被困事故匯報記錄(事故應急預案)
31)非傷亡事故匯報 煤礦發生影響盤區(采區)生產超過一小時的非人身傷亡生產事故匯報記錄 煤礦發生影響全礦井生產超過一小時非人身傷亡事故匯報記錄
32)突發性事件匯報記錄
33)井下電話經過安全耦合器檢驗記錄電話機合格證
33)井上下主要地點安裝電話記錄
34)井下應急廣播通信系統運行記錄 系統及廣播終端檢驗合格證 防爆合格證 標志書 說明書
35)井下移動通信系統及移動通信電話檢驗合格證 防爆合格證 標志書 說明書
36)視頻會議系統運行記錄
37)工業視頻系統運行記錄
38)安全監控系統運行記錄
39)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運行記錄
40)煤炭產量監控系統運行記錄
41)安全監管執法與決策支持系統運行記錄
42)井下工業環網運行記錄
43)計算機處理日常報表 生產日報 旬 月匯報 外運日報 礦領導逐月帶班下井統計表 生產事故統計表 采煤隊工作面銜接情況表 開掘隊工作面銜接情況表 初(末)次放頂及巷道貫通預報表 達標規劃、培訓計劃 工作總結及專題匯報材料等
44)調度管理信息系統運行記錄
45)礦井提升、運輸、供電、通風、主排水、抽放、壓風、采掘工作面設備運轉等系統運行情況在計算機或大屏幕上動態模擬顯示記錄
46)礦井建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記錄
應急救援專業軟件資料
01)建立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管理機構配備專職人員有文件
02)應急救援小組成立文件
03)應急救援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和成員職責 各專業組職責 應急救援管理職責應包括日常管理和應急狀態下的職責
04)煤礦應急救援制度包括:工作例會制度 應急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制度 重大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制度 預防性安全檢查制度 應急宣傳教育制度 應急培訓制度 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應急演練和評估制度 應急救援隊伍管理制度 應急投入保障制度 應急物資裝備管理制度 應急救援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應急救援責任追究和獎懲制度 井下“緊急避險系統”管理制度
05)礦上救護隊組建文件 救護隊資質證件 救護隊質量標準化開展資料和等級 救護隊的裝備、器材管理制度和職責定期檢查 維護記錄 管理和訓練資料 兼職志愿隊伍組建文件 救護協議
06)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07)應急預案評審 上報 備案 頒發
08)應急預案及時修訂和更新資料
09)年度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工作計劃 并有記錄
10)建立應急儲備臺賬;明確相關責任人和管理、調用制度;并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更新記錄
11)年度培訓計劃,年度培訓計劃審批程序和實施資料 完成情況記錄
12)應急演練規劃、計劃和應急演練實施方案、年度演練計劃
13)應急救援指揮場所配置管理人員和器材清單 應急通信網絡覆蓋的完整性 應急響應通訊錄 保密管理措施
14)應急救援物資管理臺賬 物資管理制度 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的管理與維護制度及保障措施
15)應急救援交通運輸工具清單 應急救援需要的交通運輸工具、設備及其聯系人、聯系方式 交通運輸應急救援管理措施
16)應急醫療救護專業組的組建文件 急救器材清單 應急醫療救護服務協議書
17)應急救援所需的技術專家人才庫建立文件 人才庫資源對專項應急救援預案覆蓋的完整性
18)煤礦有可靠的資金渠道保障應急救援經費使用 資金渠道及其暢通情況資料 經費管理、使用保障措施
19)應急救援治安維護、后勤服務等保障措施
20)明確應急救援管理資料(圖紙)和檔案的管理責任人 明確應急救援管理資料(圖紙)和檔案的存放地點
21)應急文件、資料發放的記錄
22)應急救援管理留存的資料和檔案應保持原始性、真實性和客觀性,予以標識,易于查詢 留存的電子類資料和檔案需做出特殊管理規定 應急救援管理涉密的圖紙、資料和檔案需做出特殊管理規定。
23)井下所有工作人員需配備自救器發放記錄
24)避災路線圖
25)緊急避險系統整體設計并有審批備案記錄
26)緊急避險系統應與五大系統相連接組成的安全避險系統 緊急避險設施具備安全防護、氧氣供給保障、有害氣體去除、硐室內外環境監測、通訊、照明、人員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無任何外界支持的情況下額定防護時間不低于96小時
27)緊急避險設施建設、安裝完成后應進行功能測試和模擬綜合防護性能試驗報告,并嚴格按設計要求組織驗收記錄
28)緊急避險系統管理制度 專門機構和人員對系統進行維護和管理記錄 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避險基本知識的培訓,每年開展1次緊急避險應急演練記錄。
地面設施專業軟件資料
01)組織機構及管理制度 各崗位及管件作業場所的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懸掛在明顯位置或匯編成冊
02)工程開、竣工資料應齊全、原始、有效;具備施工、建立(勘察)設計、建設、安全、環保、消防、質量監督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03)地面生產設施新建、改建、擴建時必須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
04)項目設計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并通過安技部門的審查記錄
05)項目施工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且與主題工程同時施工記錄
06)項目使用應由安技部門驗收合格后,同時與主體工程投入使用記錄
07)危化品儲存方式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危化品按特性分類儲存在專用倉庫、場地或專用儲存室儲存,并有專人管理和管理臺賬,危化品操作人員必須配備防護服裝和防護裝備記錄
08)電工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停送電作業制度
09)設備管理檔案,設備附近有便于操作者閱讀的操作規程
10)設備、器具應在有效服務期內,并標明報廢日期,嚴禁使用淘汰貨報廢設備
11)特種設備、安全附件、計量器具應定期檢驗,并留有記錄
12)設備應有檢查、運行、維護、故障及大修記錄
13)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編制消防應急預案;按規定進行消防檢查和消防演練記錄
14)入庫原料有驗收制度 食品48小時留樣監測記錄餐具消毒有檢查結果報告單
15)食堂工作人員(廚師、服務員)要持證上崗(健康證)
16)職工公寓服務人員應24小時值班記錄
17)職工公寓基礎設施應經常檢查,維修記錄
18)淋浴用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的要求
19)水溫要求:①淋浴器水溫保持在37-40℃記錄
20)浴池水溫:熱水池水溫保持在40-42℃,溫水池水溫保持在35-37℃記錄
21)浴池每天應徹底清洗,消毒和換水記錄
22)浴室清潔整理記錄
23)礦區綠化面積記錄 工業廣場設計
24)廠區設有停車場,車輛應按規定位置停放整齊有序,外來車輛履行登記手續
25)物資驗收單簽字、印章齊全,在規定期限內驗收完畢記錄
26)采購物資的質量應符合驗收標準的要求
27)有MA標志或3C認證的物資,應證件齊全
28)物資保管保持庫內整潔衛生,做到五凈、五無、三條線并有記錄
29)物資保管庫內物資做到勤清點、勤整理、勤保養,達到“十不”要求并有記錄
30)物資保管對有時效期的危險化工產品應采取措施,確保出庫時保持原有的質量、等級和特征
31)物資發放料單、帳頁填寫應符合規定要求有記錄
32)物資發放發料應堅實先進先出的原則,發放時應將與物資有關的資料一并交于領料人
33)保管員按照業務部門審批的有效單據發放,嚴禁無單發料
34)(1)煤場儲煤能力應能夠滿足礦井3-7填產量要求;應有可靠的移堆、返裝機械設備或設施;應有充足的照明設施,并采取圍墻、監控、夜間巡查等防盜措施。(2)原煤儲存應采用筒倉或封閉式儲煤場。(3)煤場地面和廠區道路應硬化平整,并有專用噴霧降塵和消防設施;煤場、場區道路周圍有防澇排水溝和排水設施;易自燃的煤種應采取預防和消除煤自燃的安全措施;為防止煤的過熱和自燃,煤堆的長邊宜沿控制風向布置,背風面堆坡要緩,應設置灑水設施和煤堆中插風筒等措施。(4)原煤及沫煤倉(包括半地下倉)應根據煤質情況采取防堵塞、破拱措施,各種粒級塊煤倉應有防碎措施。(5)應在煤場適當位置設置:煤堆高度標尺、煤炭品種標識、雜物箱、煤場場型和質量規格示意牌板
35)存儲要求應分品種、分煤場、分區域存放;各品種落煤位置和煤堆間距劃定合理,符合規定并有記錄
36)達標排放或回用的均應安裝水量計量器具,回用的要按不同用途分別計量,并建立臺賬
37)高瓦斯礦井的瓦斯綜合利用率要達到85%
38)煤礦塌陷區的生態治理工作及時并達到規定要求臺賬
39) 所有耗能設備、設施應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節能設備和節能材料,做到節能降耗有記錄
40)副井口副井應設置急救中心,并配備相應的急救藥品、設備、人員,確保24小時值班并有記錄
41)存燈室、自救器室按原煤生產人員在籍人數的1.5倍計,沒人0.13-0.14m2并有記錄
42)企業通勤車管理:(1)有檢測記錄,并建立檢測檔案。(2)制定通勤車管理辦法及應急預案。(3)通勤車外部在適當位置噴印企業名稱或標識,車內顯著位置標識行走路線(4)按班次合理安排通勤車數量,客座數不低于當班乘車人數。(5)車輛清潔、衛生,車輛設備、設施齊全有效(6)駕駛員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駕齡不少于10年,并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7)駕駛員遵守交通規則、操作規程,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個小時
安全管理專業軟件資料
01)煤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機構,負責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有文件
02)礦井必須設置專司安全工作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配備專門人員負責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職業危害防治等專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文件
03)企業法定代表人應推行安全生產承諾制,各類管理人員嚴格執行一崗雙責(備注:領導干部職務對應的崗位,既要履行崗位業務工作職責,又要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礦井應對安全目標實行層層分解
04)A類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煤炭專業本科文憑和工程師職稱:B類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煤炭專業專科文憑和助理工程師職稱 文憑和資格證
05)煤礦必須建立以下基本制度:(1)安全生產責任制;(2)安全會議制度;(3)安全目標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7)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8)安全監督檢查制度;(9)安全技術審批制度;(10)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礦井主要災害預防制度;(12)事故應急救援制度;(13)安全與經濟利益掛鉤制度;(14)入井人員管理制度;(15)安全舉報制度;(16)礦級領導及管理人員下井及帶班制度(符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3號文要求);(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管理獎懲制度;(19)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度;(20)重大危險源預控管理制度;(21)勞動用工管理管理制度;(22)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制度;(23)壞境保護制度;(24)消防設施管理制度;(25)區隊、班組建設制度;(26)職業衛生健康管理制度;(27)民爆器材管理制度;(28)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29)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執業資格準入制度;(30)煤礦特殊工種職業資格準入制度;(31)煤礦企業“變招工為招生”制度;(32)煤礦企業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管理制度;(33)煤礦認為需要制定的其它制度
06)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完善礦長、分管副職、隊長、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工種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職能部門業務保安責任制
07)礦井領導下井帶班必須做到“五個三”,即:“三在”(上班在前、下班在后、班中在崗);“三必清”(當班任務清楚、入井人數清楚、任務執行情況清楚);“三不走”(新工作面要走到、掘進工作面要走到、最遠的區域要走到);“三掌握”(瓦斯情況要掌握、探放水情況要掌握、頂板壓力情況要掌握);“三指導”(出現緊急情況要指導、出現疑難問題要指導、發現較大安全隱患要指導)文件和制度
08)安全費用提取使用的有關規定,落實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09)按規定確定安全費用提取標準 ,并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按開采的原煤產量按月提取,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噸煤不低于30元;其它井工噸煤不低于15元)有記錄
10)煤與瓦斯突出及提高瓦斯礦井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支出記錄
11)煤礦安全生產改造和重大隱患治理支出記錄
12)完善煤礦井下監測監控,人員定位、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聯絡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支出,應急救援技術設備、設施配置和維護保養支出,事故逃生和緊急避難設施設備的配備和應急演練支出記錄
13)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記錄
14)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標準化建設支出記錄
15)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品支出記錄
16)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記錄
17)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記錄
18)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記錄
19)制定安全費用按已確定標準及時、足額提取、并按照規定使用范圍支出,做到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20)安全費用年度使用計劃,對安全費用按已確定標準及時、足額提取、并按照規定使用范圍支出、做到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安全費用提取、使用、結余賬目
21)安全費用項目管理臺賬 項目完成要進行驗收,并有驗收記錄
22)足額提取、存儲和使用風險抵押金,并按時交納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記錄
23)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實行五級排查隱患,煤礦要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必須停產整改、及時上報并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進行“五落實”管理;煤礦要把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延伸到各個崗位、每位職工,明確各層級排查治理的重點內容、責任人、時限要求,構建從崗位、班組、區隊、專業科室部門到礦井的五級隱患排查防控體系。實施六步閉合治理,礦井、專業科室、區隊、班組、個人每一層面對查處的問題一律按照排查、記錄、匯報、整改、驗收考核、統計分析“六步”程序進行閉環管理,保證細致入微無漏洞,全面防范無死角,建立并逐級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24)煤礦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礦長安全隱患專題會議,分析研究當月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及隱患,按照省政府安委會《重大事故隱患應急預警監督管理辦法》要求對當月隱患確認級別,并進行整改監督。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排除治理臺賬和重大安全隱患信息檔案
25)查閱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登記表、驗收記錄重大安全隱患由煤礦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治理方案,要進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治理方案按規定進行審批。對暫時難于整改的重大隱患,要制定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實施連續監控并有記錄
26)對治理結束的事故隱患,應當組織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及時跟蹤銷號記錄
27)建立健全以總工程師為首的安全技術管理體系,煤礦應按規定配備負責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等專業的副總工程師有文件
28)礦井必須建立完善安全技術管理制度(重點包括:企業發展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生產作業計劃等的編制、審查和決策;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與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審批管理;專項工程和專業系統等的設計、審批和備案;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會審、復審、貫徹;礦井“一通三防”等各專業的技術管理;各專業技術管理事故的追查分析、責任追究;各種資料存檔、保管、借閱、保密、登記及銷毀等制度以及煤礦認為需要制定的其他技術管理制度)
29)煤礦應建立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管理信息(軟件)系統,實現信息化管理,實時掌握標準化建設工作進展情況記錄
30)做好技術基礎管理工作。礦井開拓延伸、采掘工作面布置必須有批準的設計資料,各類工程施工必須由批準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嚴格技術資料檔案管理,準確、及時填繪反映礦井實際情況的圖紙資料,并按規定進行圖紙交換有記錄
31)設置安全教育培訓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配備安全教育培訓專職管理人員有文件
32)制定年度安全培訓計劃,按上年度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2.5%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并投入使用有相關記錄
33)煤礦應有培訓基地,按規定足額配備師資、裝備和設施;配備采掘、機電、運輸、通風等專職教師有文件
34)不具備培訓條件的煤礦,必須與具備資質的培訓基地簽訂教育培訓協議委托培訓
35)煤礦“三項崗位”人員(即: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全部經培訓合格,并持證上崗
36)煤礦其他從業人員按照規定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復)訓檔案,詳細、準確記錄陪(復)訓考核情況記錄
37)每季度對單位安全教育培訓開展情況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對查出的問題制定措施,整改落實;年終對安全培訓工作進行總結
38)從業人員在本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開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安全培訓并考核合格。煤礦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記錄
39)建立完善區隊及班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主要包括:(1)班前、班后會制度;(2)班組長隨班工作制度;(3)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5)班組和崗位安全評估制度;(6)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7)事故分析處理制度;(8)安全檢查與獎罰制度;(9)班組學習培訓制度;(10)崗位練兵、技能競賽制度;(11)交接班制度;(12)現場安全文明生產制度;(13)安全舉報制度;(14)員工安全權益維護制度;(15)安全績效考核制度;(16)區隊必須建立交接班、工程質量管理、師帶徒及培訓制度;(17)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確認法”
40)按照安全生產需要配齊配足區隊長、班組長、專職工程質量驗收員、特種作業人員,熟知崗位“應知應會”知識,并建立日常工作考核檔案。班組長必須配備一名兼職的群眾安全監督檢查員。有文件和考核合格記錄
41)班組必須召開班前會、班后會以及每周一次的安全例會有記錄
42)嚴格執行“三不生產”和“四不開工”原則并有記錄
43)安全信息管理機構人員配置齊全有文件 24小時值班記錄
44)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及有關文件齊全;安全規程、作業規程等資料齊全;建立健全各類事故檔案、安全工作總結和規劃、隱患管理、安全辦公會議記錄、歷年安全事故統計臺賬、安全質量標準化檔案
45)年度安全培訓計劃
46)“三違”處罰細則 “三違”人員管理臺賬
47)各類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分析、歸檔等制度和臺賬,安全信息檔案整理歸檔及時
48)各類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分析、歸檔等制度和臺賬,安全信息檔案整理歸檔及時并有記錄
49)煤礦安全理念內容完整、明確,安全目標清晰,有建設規劃,并切合實際
50)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建立安全網員和青年網員等組織機構,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文化活動 有文件和記錄
51)開展安全文化宣傳教育活動,利用網絡、報刊、電視、廣播等媒體,設立黑板報、宣傳欄等安全文化陣地記錄
52)礦井地面、主副井口、井底車場、主要大巷、采區巷道和井下主要硐室,都要懸掛安全標語和警示教育的警句、格言、礦井實行半軍事化管理有文件
53)煤礦企業推行“統一發布用工信息、組織報名和資格培訓,統一簽訂勞動合同和煤礦用工備案,統一參加社會保險和派遣,統一管理”的“五個統一”煤礦用工管理,無非法違法用工;實現勞動合同簽定率、勞動合同備案率,從業人員培訓率,參加社會保險率、從業人員年檢率五個百分百 記錄
54)各類保險繳納費憑證或賬目
55)實施安全績效考核和安全技能賬戶工資及獎懲制度
56)按規定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定期向職工發放記錄
職業健康專業軟件資料
01)必須落實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
02)職業危害防治領導機構建立文件
03)專職職業危害防治管理機構建立文件
04)配備專職專業的職業危害防治管理人員文件
05)必須根據晉煤勞發[2011]1499號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相應的職業危害防治管理規章制度,且必須以文件形式印發有記錄
06)職業危害防治規劃、年度職業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07)在制定生產經營規劃時,必須將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納入目標管理責任制中,并將目標管理責任層層分解到位,確保相關部門和機構都有相應的職責、任務、目標、進度和考核指標
08)必須提供足夠的職業危害防治專項經費(包括體檢、職業病診斷、康復療養、監測評價、儀器設備、防護設備設施、培訓等經費),并確保專款專用記錄
09)職業衛生檔案及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制定專職人員進行管理有文件記錄
10)工傷保險費和井下意外傷害保險費,并參加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記錄
11)崗位操作規程必須包括相應的職業危害防治內容
12)對不同職業危害場所的工作時間作出明確的規定
13)職業危害預評價,并編制預評價報告,由省煤炭廳做出審核決定并經省煤炭廳備案
14)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并有省煤炭廳備案
記錄
15)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批復文件 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
16)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應符合有關職業衛生標準
17)專職職業危害因素檢測人員文件,配備足夠的檢測儀器設備臺賬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日常監測記錄 監測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上崗
18)每年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進行一次檢測評價,并根據檢測評價報告中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并有省煤炭廳備案
19)勞動合同
20)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必須按照規定接受職業衛生培訓記錄
21)上崗前、在崗期間的從業人員進行職業衛生培訓記錄 職業衛生培訓率
22)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臺賬 維護、檢修和定期檢測要做好記錄
23)個體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和使用等管理制度 個體防護用品發放登記記
24)新從業人員和轉崗人員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記錄,健康檢查機構資質
25)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從業人員記錄
26)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從業人員,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記錄
27)對接觸職業威海的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檢查的時間、檢查項目、檢查周期、檢查結果、檢查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得以普通健康檢查代替在崗期間職業健康體檢。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必須達到95%以上記錄
28)離崗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從業人員記錄 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率必須達到100%
29)對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記錄
30)必須建立符合要求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從業人員離開企業時如有要求,應如實、無償為從業人員提供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記錄
31)不應安排未成年工從事職業危害作業,不應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不應使用童工 記錄
32)職業病診斷、鑒定所需要的資料
33)疑似職業病病人或病情發生變化的職業病人進行職業病診斷、鑒定記錄
34)職業病病人進行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安排定期康復療養,按規定需要住院治療的,要安排住院治療,必須保障職業病人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 記錄
35)職業病病人調離所從事的職業危害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記錄
36)新發塵肺病病例年均增長率控制在5%以內
37)向煤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職業危害記錄
38)職業健康工作情況統計報表制度,按照監管權限,每半年想煤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一次記錄
39)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0)定期進行演練,并做好演練記錄
41)工會組織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維護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權益記錄
42)組織開展群眾性職業健康監督檢查活動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