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電器修理工操作標準和行為規范
小型電器修理工操作標準和行為規范
一、一般規定
1、小型電器修理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并持證上崗,無證不準上崗工作。
2、應熟悉《煤礦安全規范》、《電氣設備防爆規范(GB3836)》及《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中的有關規定,掌握小型電器結構性能和修理工藝。
3、上崗工作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4、遵守各種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二、作業前準備
1、準備檢修中需要的材料及零配件。
2、計劃本班次修理的小型電器件數。
3、準備好各種工具。
4、清點和整理本班交回的小型電器清掃煤塵和雜物。
三、操作標準及行為規范
1、詳細檢查小型電器的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和間隙及接線螺釘銹蝕情況。對不合格的小型電器,按《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要求進行修理。
2、更換損壞的零部件,修復失爆或不符合要求的隔爆面,測試絕緣,對受潮的小型電器進行干燥處理。
3、涂漆
3.1內殼涂耐弧漆。
3.2外表涂防銹漆。
4、檢修后的小型電器必須進行電氣檢驗。電氣絕緣應符合要求。隔爆面應達到防爆標準規定。
5、填寫檢修記錄,登卡上帳。
6、檢修后的小型電器經防爆檢查組驗收合格后簽發合格證方可入庫。
7、清點檢修用的小型電器工具,打掃場地,擺放整齊,計劃下一個班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