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科副科長安全管理行為規范(通風)
1.崗位職責
1.1每次巷道貫通20m前編制好巷道貫通通風系統調整方案,并負責通風系統調整。
1.2每個綜采工作面在回撤開始3天前編制回撤面通風系統調整方案和密閉方案,并負責通風系統調整的落實。
1.3每年12月25日前編制完成下年度《礦井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在每季度末修改完善1次下季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補充措施、繪制礦井通風系統圖、防塵系統圖、避災路線圖。
1.4每年在反風演習前20天內編制好礦井反風演習措施,并參與組織反風演習,負責編制反風演習總結報告并上報。
1.5每年7~8月份編制瓦斯鑒定方案,并組織瓦斯鑒定工作,鑒定結束15天內編制鑒定總結報告并上報。
1.6按礦要求提供礦井安全程度評估資料。
1.7每月月底對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和爆破質量標準化工作進行評定,編制評定報表并上報。
1.8每月月底對各區隊通風質量標準化進行評定一次,評定結果要符合相關文件要求。
1.9每月組織兩次“一通三防”隱患排查,并進行隱患整改落實,杜絕“一通三防”事故。
1.10每月編制通風工程計劃,并進行通風設施驗收,保證全部達到優良品。
1.11按上級文件要求,每年編制礦井通風達標規劃。
1.12參與審批采掘作業規程及通風安全技術措施,把好風量配備、通風管理關,符合行業標準。
1.13參與礦井新采區的通風設計,設計內容符合行業標準。
1.14負責每年度礦井生產能力核定中的通風能力核定工作。
2.安全工作標準
2.1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審批作業規程和技術安全措施。
2.2認真組織“一通三防”隱患排查,每月不少于2次,對查出的問題以整改單的形式下達到責任單位,并進行整改落實。
2.3對上級領導查出的通風問題盡快以整改單的形式下發責任單位進行整改落實,一般不超過2天。
2.4對下井查出的通風問題按“四定”的原則進行整改落實。
2.5對重大通風安全隱患在當班采取措施進行整改落實,超出本人工作范圍的重大安全隱患,在當班向有關領導以書面的形式匯報,并跟蹤落實。
2.6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逐步完善“一通三防”各類管理制度,使之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2.7每月按時(每月月底)召開通風例會,及時解決發生的通風問題。
2.8進一步抓好通風質量標準化工作,力爭達到省級質量標準化特級礦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