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副礦長安全管理行為規范
機電副礦長安全管理行為規范
1.崗位職責
1.1負責全礦機電、運輸業務的管理,層層落實安全管理的責任,及時貫徹河南煤化集團、永煤公司和城郊煤礦安全文件精神,確保安全管理政令暢通。
1.2負責全礦機電、運輸安全設施、設備的安裝、驗收、日常檢查,確保安全設施、設備用好管好,真正使安全設施、設備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發揮作用。
1.3每年必須組織全礦進行機電運輸設備的性能測試、整定、校驗工作;對井架、井筒裝備等進行全面檢查。
1.4參與礦井年度生產計劃的制定,組織編制年度、季度、月度設備計劃、安裝工程計劃、設備檢修計劃等,為安全生產當好先行。
1.5參與編制礦井年度應急預案的制定,組織編制機電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礦井發生事故,協助礦長做好搶險救災工作,防止事故擴大。
1.6建立健全機電、運輸專業的各項管理制度,并根據生產實際及時補充完善各種規定或措施。
1.7組織召開機電運輸例會,按照礦總體部署,安排好各項安全工作,分析解決生產過程中機電運輸系統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
1.8組織機電、運輸重大項目技術改造論證、檢修方案的確定,參與安全措施的會審,并組織實施。
1.9積極推廣安全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的應用。
2.安全工作標準
2.1嚴格遵守跟、值班制度,入井次數不少于規定。
2.2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煤礦安全規程》,不違章指揮,堅決制止違章作業。
2.3地面機房、井下各機電硐室和主要運輸線路每月巡查一遍,重點部位每月不少于三次。
2.4機電運輸系統確保完成月度、年度計劃,無計劃影響生產時間低于上年。
2.5分管區隊不發生重傷以上和二級非傷亡事故。
2.6機電、運輸專業質量標準化達到一級標準。
2.7嚴格按各項管理流程辦公,履行職責,做到及時,準確。